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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税务筹划作为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在我国方兴未艾,开辟了理财活动的新领域。有关税务筹划的各种论著也随之在国内不断问世,税务筹划逐渐构成我国微观理财学的一个新的分支,这无疑推动了我国理财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发展。然而,税务筹划在我国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现阶段税务筹划的运用尚不成熟,税务筹划的方法、目的都存在大量漏洞和误区。为此,本文就有关税务筹划中存在的误区,择其常见者加以辨析。
【关键词】税务筹划;税务筹划误区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关背景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选,从而有限度地节约税务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后效益。稅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不能违反我国税法及有关法律,否则将会走进税务筹划的误区,误入偷税漏税的歧途,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三、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
1.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2.利用分劈技术
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技术。
3.利用税收扣除
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实现相对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从而节税会越多。
4.利用税收抵免
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
5.利用退税
利用退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
6.纳税期的递延
利用延期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绝对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扩大流动资本,用于投资,相对节减税收。
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通过处理使得当期的会计所得大于应纳税所得,出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
7.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筹划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的税务筹划。是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
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了转移收入、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根据双方的意愿,产品的转让价格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例如,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商业企业承担的税负高于生产企业,则有联系的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生产企业利润,减少商业企业利润,使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和各自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企业之间转移收入或利润时定价的主要方式有:
(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3)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
8.税法漏洞筹划法
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筹划就是利用税法文字上的忽略或税收实务中征管方大大小小的漏洞进行筹划的方法,属于避税筹划。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漏洞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权益。
漏洞主要指税法对某些内容的文字规定,因语法或字词有歧义而导致对税法理解的多样性以及税法应该具有而实际操作时有较大部分的忽略。漏洞在一国的税法之中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星星点点地分布在立法、执法等环节之中,主要是由时间变化、地点差异、人员素质、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状况的复杂、多样和多变的特点所决定的。
9.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就是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的方法。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同一经济事项有时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同时这些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都得到了税法的承认。所以,通过对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筹划也可以达到获取税收收益的目的。
四、税务筹划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1.税务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大部分纳税人对偷税和合理避税的概念模糊。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安排和解释,企图使之成为非应税行为的行为。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活动。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这样两点含意:
一是避税不同于偷税,前者手段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二是避税似乎有悖于道德上的要求,比如利用税法漏洞,钻税收空子等等。
因此,把“避税”与“税务筹划”相比较,主要的区别是:前者虽然不违法,但属于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也许有人会说,作为一个纳税人他并不需要清楚地辨别什么是“避税”,什么是“税务筹划”,而只要关注是否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且采取的手段不违反税法就可以了,因为偷、逃税一旦败露要受法律惩罚。但是对于立法者或政府税务部门,准确地判定“避税”和“节税”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对这两种行为执法部门对待他们的态度是不同的。防范避税关系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以及法律漏洞的堵塞和税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利用好“节税”这个重要的利益驱动器,则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觀调控的重要手段。
2.税务筹划就是节税。这种认识不仅存在于普通的纳税人中,而且在理论界也广为流传。从一些税务筹划书籍中不难看出,绝大多数从事税务筹划研究的专家在给税收筹划下定义时,都把税收负担最低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的。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范畴,财务成本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税收负担最低化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实现上述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以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节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相反,在特殊情况下,税收筹划还得选择税负较高甚至最高的纳税方案。
例如,一家位于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到企业所得税高税率区域设立一家公司时,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是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是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呢?显然,单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在高税区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但如考虑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差异,如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不能独立地对外签署合约等,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带来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当这种不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超过减轻税收负担所带来的收益时,设立分公司就成为一个不好的决策方案。
3.筹划须经税务机关认可。目前,大部分开展税务筹划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在与纳税人签订收费协议时,把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作为衡量税务筹划是否成功的标准。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可了筹划方案,则中介机构收取的筹划费用为:新方案比原来企业的纳税方案减少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这种方法与中介机构的性质相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一些方案或报告的权利,同时也有为所出具的方案或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税收筹划方案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才有效的话,将出现如下不良后果:一是中介机构丧失了独立性,违背了其设立时的初衷;二是减轻了中介机构从事税收筹划的责任,而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部门的风险。也就是说,如税务部门认可了某筹划方案,而事实上该筹划方案存在某些问题时,认可该方案的税务部门将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出具方案的中介机构则会以方案已经税务部门认可而推卸其责任。
4.税务筹划无所不能。事实上,税务筹划只是企业财务成本决策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万能的、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税务筹划往往需要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产生出较大的总体收益和效果。而且税收筹划的空间与企业的应纳税种、企业的年应纳税额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现状休戚相关。很难想像,在一家应纳税税种单一、年应纳税额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中,税收筹划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5.税务筹划是亡羊补牢。一些企业“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把注册税务师看成为“消防队员”,把请注册税务师做税收筹划当做“花钱请人来消?”因此,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出谋划策,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偷逃税嫌疑时,才想起了注册税务师和税收筹划,企图想方设法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智商消灭或解除纳税义务,恳求注册税务师来维护自己所谓的合法权益。当然,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之,只有在提高对税务筹划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走出税务筹划误区,通过研究和实践,发挥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纳税筹划水平,使企业获得更大利益,在健康、快速的轨道上飞速前行。
参考文献:
[1]尹音频,刘科.税收筹划[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税务筹划》,第二章,韩雪,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3]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税务筹划;税务筹划误区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关背景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选,从而有限度地节约税务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后效益。稅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不能违反我国税法及有关法律,否则将会走进税务筹划的误区,误入偷税漏税的歧途,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三、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
1.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2.利用分劈技术
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技术。
3.利用税收扣除
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实现相对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从而节税会越多。
4.利用税收抵免
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
5.利用退税
利用退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
6.纳税期的递延
利用延期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绝对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扩大流动资本,用于投资,相对节减税收。
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通过处理使得当期的会计所得大于应纳税所得,出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
7.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筹划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的税务筹划。是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
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了转移收入、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根据双方的意愿,产品的转让价格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例如,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商业企业承担的税负高于生产企业,则有联系的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生产企业利润,减少商业企业利润,使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和各自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企业之间转移收入或利润时定价的主要方式有:
(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3)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
8.税法漏洞筹划法
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筹划就是利用税法文字上的忽略或税收实务中征管方大大小小的漏洞进行筹划的方法,属于避税筹划。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漏洞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权益。
漏洞主要指税法对某些内容的文字规定,因语法或字词有歧义而导致对税法理解的多样性以及税法应该具有而实际操作时有较大部分的忽略。漏洞在一国的税法之中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星星点点地分布在立法、执法等环节之中,主要是由时间变化、地点差异、人员素质、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状况的复杂、多样和多变的特点所决定的。
9.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就是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的方法。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同一经济事项有时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同时这些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都得到了税法的承认。所以,通过对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筹划也可以达到获取税收收益的目的。
四、税务筹划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1.税务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大部分纳税人对偷税和合理避税的概念模糊。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安排和解释,企图使之成为非应税行为的行为。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活动。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这样两点含意:
一是避税不同于偷税,前者手段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二是避税似乎有悖于道德上的要求,比如利用税法漏洞,钻税收空子等等。
因此,把“避税”与“税务筹划”相比较,主要的区别是:前者虽然不违法,但属于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也许有人会说,作为一个纳税人他并不需要清楚地辨别什么是“避税”,什么是“税务筹划”,而只要关注是否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且采取的手段不违反税法就可以了,因为偷、逃税一旦败露要受法律惩罚。但是对于立法者或政府税务部门,准确地判定“避税”和“节税”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对这两种行为执法部门对待他们的态度是不同的。防范避税关系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以及法律漏洞的堵塞和税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利用好“节税”这个重要的利益驱动器,则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觀调控的重要手段。
2.税务筹划就是节税。这种认识不仅存在于普通的纳税人中,而且在理论界也广为流传。从一些税务筹划书籍中不难看出,绝大多数从事税务筹划研究的专家在给税收筹划下定义时,都把税收负担最低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的。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范畴,财务成本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税收负担最低化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实现上述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以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节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相反,在特殊情况下,税收筹划还得选择税负较高甚至最高的纳税方案。
例如,一家位于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到企业所得税高税率区域设立一家公司时,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是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是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呢?显然,单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在高税区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但如考虑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差异,如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不能独立地对外签署合约等,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带来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当这种不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超过减轻税收负担所带来的收益时,设立分公司就成为一个不好的决策方案。
3.筹划须经税务机关认可。目前,大部分开展税务筹划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在与纳税人签订收费协议时,把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作为衡量税务筹划是否成功的标准。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可了筹划方案,则中介机构收取的筹划费用为:新方案比原来企业的纳税方案减少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这种方法与中介机构的性质相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一些方案或报告的权利,同时也有为所出具的方案或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税收筹划方案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才有效的话,将出现如下不良后果:一是中介机构丧失了独立性,违背了其设立时的初衷;二是减轻了中介机构从事税收筹划的责任,而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部门的风险。也就是说,如税务部门认可了某筹划方案,而事实上该筹划方案存在某些问题时,认可该方案的税务部门将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出具方案的中介机构则会以方案已经税务部门认可而推卸其责任。
4.税务筹划无所不能。事实上,税务筹划只是企业财务成本决策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万能的、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税务筹划往往需要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产生出较大的总体收益和效果。而且税收筹划的空间与企业的应纳税种、企业的年应纳税额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现状休戚相关。很难想像,在一家应纳税税种单一、年应纳税额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中,税收筹划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5.税务筹划是亡羊补牢。一些企业“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把注册税务师看成为“消防队员”,把请注册税务师做税收筹划当做“花钱请人来消?”因此,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出谋划策,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偷逃税嫌疑时,才想起了注册税务师和税收筹划,企图想方设法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智商消灭或解除纳税义务,恳求注册税务师来维护自己所谓的合法权益。当然,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之,只有在提高对税务筹划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走出税务筹划误区,通过研究和实践,发挥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纳税筹划水平,使企业获得更大利益,在健康、快速的轨道上飞速前行。
参考文献:
[1]尹音频,刘科.税收筹划[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税务筹划》,第二章,韩雪,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3]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