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野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研究

来源 :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zhol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人民调解工作与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理念密切相关,在新的社会阶段和社会治理创新视野下,尤其是在新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如何发挥人民调解的社会功能、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邻里纠纷、保障人际和谐和优化党群关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就十分重要。在目前的社会治理中,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需要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更加清晰的定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功能以及它的社会地位进行有效的梳理与研究。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可心理疏导模式、居间调解模式、专家参与或裁定模式。
  【关键词】社会治理    人民调解
  【基金项目】本文是上海市教委的2012年科研创新项目《从角色认同与价值认同: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和谐心理建设机制与途径研究》(项目编号:12ZS188)的成果之一。
  经过30多年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我国经济生活形态发生很大变化的同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层出不穷,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在这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如何解决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就显得十分重要。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东方智慧的体现,与我国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密切相关。在新的社会阶段和社会治理创新视野下,尤其是在新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如何发挥人民调解的社会功能、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邻里纠纷、保障人际和谐和优化党群关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就十分重要。
  一、转型期社会治理的现状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社会治理遇到了很多困境,面临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人民调解工作曾经和正在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纠纷的解决,人际关系的和谐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现代社会能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对转型期的社会特征和社会矛盾进行必要的分析。
  (一)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
  现代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社会治理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治理的领域不断增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日益多元化,社会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和常态化,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的社会形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加多样化,人口的流动越来越频繁,新兴行业与社会的新的领域不断出现。这就使社会治理的内容越来越多,社会治理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这种特征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新兴行业不断增多,新兴组织不断出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的自由度越来越大,新的经济领域不断出现,新的行业越来越多。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就业人口和第二产业的工业就业人口在下降,而新兴的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不断增多。除了传统的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以信息、咨询、计算机和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新型服务业更是得到了很大发展。现代社会新型应用服务行业应运而生,生活服务场所迅速增多,表现形式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新行业的发展催生了新兴社会组织的出现和新的社会群体的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与新兴行业的出现满足了人们物质、娱乐和精神上的需要,同时也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和阶层化的特点。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人们更追求行为上的独立性,更追求自我的利益,同时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生活方式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多元性、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出现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人口流动增多,熟人社会的格局被打破。我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大多在熟人之间进行。传统社会人们的经济活动与生活范围相对比较固定,人口的流动性较低。现代社会已经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社会生活中人口的流动日益活跃,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出现了比较激烈的经济竞争和比较明显的社会阶层差异。在这种人口流动和竞争日益激烈、熟人社会格局不断被打破的社会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人际关系中情感的纽带越来越淡漠,而利益之争越来越频繁。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社会生活中贫富分化日益严重,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心理失衡,行为失范,导致了以侵占财产和获取经济利益的犯罪活动的日以增多。
  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人口流动越来越广泛,城市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大多都是陌生人的关系。在陌生的人群中,人们的自我约束意识会降低,受着物质利益的驱使,人们的道德意识降低,加大了社会控制的难度与成本。
  (二)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增大
  现代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分化越来越明显,老百姓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烈,社会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社会治理难度增大主要表现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加大和社会人口管理的难度加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难度加大等几方面。
  第一,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加大。由于利益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冲突,社会阶层矛盾和不同群体的矛盾越来越多。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住房需求的多样化和拆迁与土地使用情况的变化等都会造成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矛盾,造成家庭邻里的矛盾。尤其是改革向更广阔的领域扩展,随着各项改革政策的纵深推进,深层次上触及利益机制。而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机制的重建,使各种不同的社会矛盾汇集并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加大了社会治理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
  第二,人口管理的难度加大。社会流动的加剧和大量的人口从乡村进入到城市打工,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以经营户的出现,使“单位人”减少,“社会人”增多、“农村人”减少,“城里人”增多,同时在城市和农村都出现了大量的人户分离的现象。这种人口结构与人口流动带来的变化给社会治理增加了难度。过去那种通过单位或组织了解居民信息、掌握住户现实表现,控制违法犯罪倾向,或是通过单位和组织进行有关居民工作,防止不良情况发生的社会治理机制日渐失灵。现代社会要掌握居住区内的人口状况,要对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的管理越来越困难。   第三,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难度加大。人口管理与居民家庭状况和个人状况管理的困难,直接导致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困难的出现。一方面现代社会的人口流动,职业变化和信息量的不断扩大,使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当前整个社会治理和预防犯罪的机制相对薄弱,同时犯罪智能化、组织化和信息化的特征越来明显,新型犯罪不断增多,使打击犯罪的成本增加而违法犯罪的成本降低,这种种变化都增加了社会控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难度。
  (三)社会治理手段滞后,社会秩序治安化倾向明显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生活的日趋活跃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程度的加深,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人们对良好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环境的心理需求越来越强烈,人们对宽松的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多。要适应这种变化就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对行政管理对象、手段、方法进行调整,取消一些行业、场所的审批,同时需要政府简政放权,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公民自主管理创造条件。但现实的情况却是,由于立法滞后、职责不清等因素,造成了很多管理缺失、断档,管理措施跟不上,导致一些行业、场所秩序混乱,社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小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使社会的治安案件越来越多,社会治理治安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目前我国的社会治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社会治理的大多数职能由政府部门承担,公民各种公益性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我国社会的发展要求大量与公民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要由各种社会组织来承担,但由于我国的社会组织比较弱小,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还不健全、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还不清晰,法律建设在很多方面还是空白,政府还没有学会简政放权,政府在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养方面还存在很多顾虑,因此很多本该由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来办的事还在由政府主导,使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还没有真正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大量民间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就导致了很多公民公益性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很多社会事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从而引起老百姓的不满,造成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
  第二,政府职能与提供的社会服务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不适应,老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不高。现代社会是一个全球化社会。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受到全球化的冲击。在这种全球化的进程中,老百姓的公共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老百姓对社会事物的知情权和公共决策的参与权的认知越来越多,老百姓对政府提供的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1]但是现实情况却是社会的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社会组织形态和社会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以非公有制为代表的新生社会组织迅速成长,而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尚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滞后,社会资本的开发利用不足,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不强,这种种管理上的不足导致老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不高和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第三,社会治理手段简单化和单一化的倾向明显,强调刚性管理,柔性管理的手段不足。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以法律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执法为手段的刚性管理,也要有以心理疏导、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为载体的柔性管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国的管理手段却比较单一,无论是城市的社区管理还是乡村的村镇管理都是以政府主导和行政手段为主,强调依法治理和执法工作,而忽略了柔性管理。在城市管理中,城管的暴力执法导致了城管与小贩矛盾冲突的层出不穷,在征地与补偿中政府强势而为,强拆与强征成了主要的手段,在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的解决中越来越多的人强调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社会稳定的维持方面采取强行阻止上访者的方式实施面子工程。这种行政主导和强势执法的刚性管理方式,并没有使社会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也没有使家庭和邻里关系变得和谐,而更加重了社会组织和群体间的不信任。
  总之,目前的社会治理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需要,因此现代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模式需要不断完善,需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寻求新的途径解决我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2]
  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必须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使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特点,是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将群众工作和社会治理紧密结合的重要途径。因而人民调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大有可为。
  二、社会治理创新中人民调解工作的定位及运行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是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项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工作。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中,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被法律认可、专门排解民间纠纷,解决民间矛盾的一项群众性制度。这项制度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它既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以和为贵的思想,体现了我国民族文化中天地人万物和谐的世界观,又体现了我国文化中重义轻利与道德教化为主的价值取向。[3]人民调解工作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0年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朝着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4]虽然在现代社会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人民调解法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模式,对人民调解工作沿着制度化与法制化道路的发展具有指引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着工作定位与调解目标,民间性质与政府主导、调解人员的专业化与非专业化等方面的矛盾与问题。[5]
  在目前的社会治理中,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需要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更加清晰的定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功能以及它的社会地位进行有效的梳理与研究。
  (一)现代社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与定位
  人民调解被认为是东方之花,它是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矛盾和民间纠纷的社会治理机制。在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人民调解制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社会转型期随着利益冲突的增多,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和解决民间的冲突方面的价值和意义更是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人民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以及协调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判决所不能替代的。”[6]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性质来说是一项民间主导,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间性和自治性。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工作是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来组织和实施的,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有民间组成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着行政化与司法化的倾向,这就削弱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解决中的作用。通过对不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实践的调查和工作情况的总结,我们认为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就需要更加准确的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定位。   1. 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自主性与自治性。人民调解工作是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工作,是以解决民间纠纷、化解老百姓之间矛盾的工作。这项工作能发挥作用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与我国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很多细小的、出现在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由老百姓自己信任的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解决其效果要好于行政力量的干预和司法的干预。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减少政府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大力发展和培养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由专兼职人员具体实施和操作的工作,就具有民间性的特征。所以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定位上,就一定要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自治性和自主性特征,政府不要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过多的干预、发挥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调解工作作用与功能的发挥。
  2. 坚持大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大调解工作是我国在新的社会历史时期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所建立的由党委和政府牵头,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一项社会治理工作。大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机制,在解决很多复杂的利益问题上发挥了很大作用。在大调解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各地结合自身的条件探索出了不少大调解模式。[1]但是在大调解机制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过多行政化和官僚化的趋势,存在着民间性质的人民调解边沿化的倾向。[2]因此在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时,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在新的社会历史时期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需要理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解工作的关系,构建合理的大调解体系。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上海的很多区县,强化大调解的机制,坚持人民调解基础性的特征,使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上海市闵行区从2007年就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证、社会调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这个工作体系中人民调解是最基本的调解工作,其他几项调解工作的运作是对人民调解的补充和深化。这种以人民调节为基础建立的大调解机制模式,解决了大调解工作官僚化与过分行政化的矛盾。
  (二)现代社会人民调解工作的运作机制
  社会治理创新视野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要发挥作用,除了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准确定位之外,还需要在人员上,经费上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运作上进行很多探索。我们认为在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背景下,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矛盾的化解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需要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人民调解的人员队伍,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得到保障,依靠建立大联动机制的方式,使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得到保证。
  1.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机制。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需要有一定的人员保障。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中如何组建合理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是值得探索的问题。除了社会基层政府在基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需要借助人民调解力量解决社会矛盾,人民调解法也规定企业也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队伍。但是到底如何组建这支队伍和人民调解如何产生和人如何构成,法律没有刚性的要求。
  现代社会的人民调解工作人员一般有三部分人构成:一是基层的人民调解员,主要是基层调解员队伍。他们分布在各村(居)委调委会、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等居民和员工聚集的地方。承担一般民间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解。二是专职调解员队伍。这只专职队伍是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形式招聘组建,分布在地方政府组建的调解受理中心、行业性调委会及各乡镇街道的预调中心,承担各类疑难、复杂和专业性矛盾的调解工作。第三部分是志愿人员。这类人员是在职的活着退休的专业人员。他们主要是以自愿者的身份出现,帮助基层或者专职的人民调解人员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比如律师、警察、医生等专业人员为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纠纷、医患矛盾、非诉讼案件等提供专业上的帮助和指导。
  虽然很多社会治理专门化程度和创新意识比较强的城市和地区,已经组建了有着三部分人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但是在很多相对比较落后的地方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因此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队伍建设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的核心和关键。
  2. 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是依靠民间的力量化解各种纠纷,减少社会矛盾,预防犯罪的工作,也是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好的社会效益的工作。要使人民调解工作能有效运作,就需对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人民调解法对各级政府在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的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支持和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人员实施奖励。但是如何使经费得到保障和合理的运用在人民调解的实践中各地的情况不同,采用的方式不同。有些地方采取经费划拨的方式保证人民调解协会和各委员会成员的基本待遇,有的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人民调解成员在调解工作中提供的服务多少和质量好坏,为调解人员予以支持。
  我们认为为了使有限的经费能发挥大的作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比较合适的。政府购买的服务不仅仅是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的服务,还包含着针对某些特殊事件需要有专门人员和第三方机构出面进行评估和参与解决问题的服务。这种以财政支持为基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运作的经费保障和使用模式,可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也可以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经费上的保障。
  3. 大调解工作的联动机制。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社会矛盾的多发性与复杂性使社会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发。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单靠人民调解来化解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各地都在探索大调解的格局。我们已经知道大调解就是整合各种资源对社会矛盾进行化解。但是如何使大调解工作在运作中能有效的防止过度司法化和行政化的倾向,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的机制中不会变成政府行政机构的附属,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是值得思考探索的问题。
  建立合理的大调解工作的联动机制是发挥大调解工作功能,避免人民调解工作过度行政化和空心化倾向的主要途径。所谓大调解的联动机制就是整合不同的化解矛盾部门的资源优势,使不同层次的人民调解工作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使其他组织与部门的调解工作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使各种社会资源形成活力。目前我国城乡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和预防犯罪的部门很多。各地的综合治理办公室,犯罪预防和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解决中心和人事仲裁机构等都承担着解决矛盾,调解纠纷的职责。除了由政府主导的部门之外,很多民间机构和社会志愿者服务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也扮演着社会矛盾调解者的角色。虽然解决社会矛盾的机构与组织很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在不同的机构与部门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使各个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在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大调解的联动机制方面不少地区已经有了不少的探索。比如在解决医患矛盾方面温州与宁波就在具体的实践中,出台了相应的文件都成立了医疗纠纷理赔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解决医疗纠纷。这种人民调解部门与医疗事故鉴别机构,医疗纠纷理赔机构联合起来解决问题的机制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1]另外在民事诉讼调解中人民调解工作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上海长宁区在2003年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到法院系统,在法院开创人民调解调节窗口,使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司法调解共同解决民事纠纷。[2]
  三、社会治理创新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模式探索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化解矛盾的工作,这项工作涉及的范围十分广阔,有的是细小的摩擦和纠纷,有的是复杂的事件与矛盾;有的发生在亲人和家庭成员之间,有的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有的发生在个人与组织之间。由于所需要调解的纠纷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同时矛盾发生的地域和社会文化特征也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这就决定了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有学者对城市的人民调解工作与乡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在城乡人民调解工作中,只有采用不同的模式才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3] 要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现代社会发挥更好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相适应,就需要根据调解对象的特点与调解纠纷的性质加以分析。
  通过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我们可以把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工作模式归纳为三种类型:心理疏导模式、居间调解模式与专家参与和裁定模式。
  (一)心理疏导模式
  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化解矛盾与纠纷。产生矛盾与纠纷的原因很多,很多矛盾与纠纷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和情感上的对立而产生的,面对这类矛盾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者的职责就是帮助当事双方或多方能相互理解和相互宽容。这类矛盾与纠纷的化解最主要的工作模式就是心理疏导模式。
  现代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逐渐降低,在城市社会中,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越来越多。这种社会特征和社会心理特征导致人们对自己情绪情感的控制力的下降,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化和表面化倾向的出现,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与不良人际关系的增多。在社会生活中,很多矛盾和冲突,很多纠纷不是因为实质上了分歧和比较明显的利益之争而产生的,而是由于心理上的不平衡,当事人之间缺乏相互的理解和宽容产生的,面对这些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人员工作的重点就是帮助当事人理清关系,使他们能相互理解和相互担待,避免矛盾的激化与扩大化。
  心理疏导模式在人民调解的工作中占据有广泛的应用:家庭纠纷、亲属间的纠纷和邻里纠纷、社会生活中比较细小的纠纷都可以使用心理疏导模式化解矛盾。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的调解,父母子女关系的调解和兄弟姐妹关系之间的调解,亲友之间的调解与邻里之间纠纷矛盾的化解大多都适合于采用心理疏导模式。家庭、邻里和朋友关系都是熟悉人的关系,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亲朋好友的关系是建立在亲情和友情之上的关系,邻里之间也是相对于其他人比较熟悉的人际关系,也具有一定的情感基础。这些具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和以情感为纽带的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为可贵的关系。如果纠纷和矛盾出现在这种具有一定情感关系的人们之间,人民调解工作中就需要从情感出发,做好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理解保持良好关系的价值与意义,使当事人在某些利益面前都能保持克制,使他们避免因为某些细小的利益之争而伤害他们的感情或者给自己的心理带来消极的后果。
  心理疏导模式不但适用于熟人之间产生矛盾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在陌生人之间产生小的矛盾冲突和纠纷时同样可以发挥作用。顾客与商家发生矛盾,患者与医生发生矛盾时也可以根据矛盾的性质和事件的大小采用心理疏导模式帮助当事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心理疏导工作作为一种促进当事人之间从心灵上接纳对方,原谅对方,不再纠缠于某些细节和小的利益的工作,它的价值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在现代这种工作不但有益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改善,避免矛盾的激化,对降低和预防犯罪也具有一定的帮助。
  (二)居间调解模式
  居间调解模式是人民调解工作应用最广泛的模式。在很多矛盾纠纷中,人民调解人员的角色就是一个居间调解者。现代社会很多矛盾和纠纷都是利益纠纷和利益矛盾。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拆迁问题、旧区改造问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问题、农村的邻里宅基地纠纷和征地补偿问题、城市行车过程中细小的碰擦问题,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纠纷问题等等都是与利益有关的矛盾冲突。这类矛盾冲突在现代人民调解工作中占有的比例越来越多,以上海某区为例,人民调解部门从2008年到2011年四月共受理各类人民调解事件74188件,成功化解和处理了69889件,其中人民调解员扮演居间调解角色,为当事人出具调解协议书的事件是33100件,占到整个人民调解事件的近一半。这数据充分说明了居间调解模式的作用与价值。
  居间调解就是当事双方产生了某些利益之争时,需要第三方作为中间人,协调当事双方之间的分歧,促进双方达成共识的调解方式。在居间调解模式中调解人员的角色是调停者的角色和信息传递者关系沟通者的角色,要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人员不但需要耐心同时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由于当事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以情感为纽带的关系而是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在调解过程中,会出现谁也不想让步的现象,也会出现一方不理性而漫天要价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调解人员不能受当事人的影响,要保持理性和公正的态度帮助双方达成协议,使纠纷得到解决。
  在现代人民调解工作中,达成协议之后,人民调解人员要协助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三)专家参与和裁定模式
  专家参与和裁定模式是人民调解工作中新的工作模式,尤其是在建立大调解机制之后,在人民调解中,专家参与和裁定模式被运用的范围越来越广。由于很多纠纷的产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些纠纷与矛盾的解决就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在人民调解中专家的引进和专家的参与就不可避免。   在现代生活中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解决,但是如果所有的问题都要经由法院来判决,这就会大大的增加司法系统的负担,也会增加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使当事人的个人形象或者企业形象受损害,也会使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进一步肤浅化和利益化,同时根据我国以和为贵和不到万不得已不打官司的文化传统和心理习惯,很多事件都采用非司法化的调解方式加以解决。而这些事件多为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件,一般的调解人员不具备很强的专业性,这就需要专家的参与,组成有专家参与的人民调解队伍。
  现代社会中,很多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和民事案件的非诉讼和解、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的解决、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的化解,产品质量的消费纠纷的解决都可以采用专家裁定模式。在专家裁定模式中专家的来源具有多样性,一般来说专家都是某一领域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他们可以一个人的身份参与调解也可以是某一机构的成员。比如在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中,律师,法官和检查官都可以作为人民调解中的专家身份出现,在交通事故的解决中,就有专门的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就是交通事故认定方面的专业人士,在医疗事故的调解中,医疗事故认定中心和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就扮演者十分重要的专家角色。对于某些刑事案件,也可以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加以处理,在诉前调解中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也是专家裁定和参与模式。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和小的刑事案件伤害事故越来越多,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和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就需要专家的参与。上海的各区县人民调解工作中,由公安、交警和法律人士参与的调解事件不断增多,这些专家的参与成功化解了很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某区区交通事故调委会运作三年来解决的交通纠纷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有效缓解了法院和交通事故受理窗口的压力;同时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努力实现轻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盘活了一线警力,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梳理了三种有效的调解工作模式,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这三种模式是综合运用的。在某一个事件的调解中,既需要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也需要人民调解人员扮演好居间调解的角色,可能还需要专家的参与和裁定。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化向积极方面转化的工作,一切有利于矛盾化解和人际关系和谐,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积极因素不断增长的手段和方式都可以运用和使用。
其他文献
夜深了,一场大雨洗过之后,天气依然闷热,蝈蝈儿的呜叫声从远处花园里飘进屋来,如清泉飞瀑,充满绿意.这天籁之音,常常给人以雨后清新之感.rn蝈蝈儿是深受孩子们喜爱的一种鸣虫
期刊
经济发展的同时,变电站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了实现变电站建设目标,需要关注土建工程质量.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变电站土建施工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采取有
近年来,滨州市委编办坚持“以党建促进业务、以党建带动业务、以党建引领业务”的工作思路,力促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
长征途中,作为红军三大主力之一的红四方面军,因为张国焘的分裂行径而受到重创,一度一厥不振。然而,随着一个人的加入,这支英雄的部队又获得了新生,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
针对缺陷食品召回我国虽然颁布了和,但其规定和执行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就进一步完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做深入研究.
现代市场营销是以顾客导向为基础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顾客满意是留住顾客的基础,最重要的是要使他们的商品和服务满足顾客的需要.本文以盒马鲜生的顾客群体为研究对象,介
本文首先阐述了与网络爬虫有关的研究工作,然后分析基于模板化网络爬虫的研究思路和实现过程以及与传统网络爬虫的区别,具体说明了模板的构造方法与使用过程.最后对研究成果
船舶尾轴承和轴承密封件配合相应的润滑系统组成了船舶精密机械设备的最主要密封系统.密封结构是设备及管道连接处以防止其漏油、漏水以及外界环境介质侵入的基础组件.传统船
随着制造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生产力越来越无法满足人类的发展需求,人们因此提出了工业4.0的概念.基于LTCC智能生产线的建立,指出了生产线工艺与设备的关键技术,并在工艺的研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构成的国家,实现“民族认同”向“国家认同”的转化,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如何实现从“民族认同”转向“国家认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