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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客运公司,与另外一家客运公司分别位于两个城市。根据本月行车路单汇总计算,另外一家公司售票额中我公司车辆在该区间运费收入为15000元;我公司的售票额中该公司车辆在该区间运费收入为10000元。我公司与该公司客运收人差额为5000元。该公司扣除代理业务手续费(按2%计算)后汇给我公司4900元。我公司针对这个业务怎么处理?(天津市 王甜甜)
★在线专家:
贵公司的处理:
贵公司根据在该区间的运费收入,扣除代理业务手续费300元。
借:应收账款 14700
贷:运输收入—客运收入 14700
根据对方公司在该区间的运费收入,扣除代理业务手续费200元后,会计部门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付账款 9800
代理业务收入200
贵公司根据对方公司汇付客运收入,收差额4900元,
借:银行存款 4900
应付账款 9800
贷:应收账款 14700
职工福利费
老师您好!有一个关于工作中的问题:就是一个员工住院了,现在要在公司报账,他是销售人员,是不是直接走“销售费用—福利费”,这个福利费是不是现在不用计提了,直接走账就可以?(北京市 郭光耀)
★在线专家:
是的,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福利费是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时计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成本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即可。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请问老师,我们学校招生办的员工差旅费有1种形式叫包干的形式,出去出差回来是不用发票也可以报销的吗?请问有这个法律的规定的吗?(山东省 王鑫)
★在线专家:
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各地地方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您可以按你们当地的标准进行列支处理。
下面是国家的标准:
根据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差旅费开支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其中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对该公司出差只报长途车票,其他食、宿、市内交通实行包干制,每天补助100元。按上述规定,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等公杂费实行包干制,在不超出规定标准内可据实税前扣除,但对住宿费应按规定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上述规定仅是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补助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的伙食费等补助标准不尽相同。账务处理时,该公司应参照当地财税部门制定的具体地方标准执行。
开办费的处理
请问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这个科目可以记几年?从注册登记后几年不能再记到此科目上了?(河南省 刘强)
★在线专家: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费用化。(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国债与金融债券
国债与金融债券有什么本质区别?(北京市 刘一男)
★在线专家: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因此他们的信用等级不同)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安全性:政府债安全性最高,因为是国家信用;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也很高,几乎与国家信用相当,通常称为准国家信用;
收益性: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国债的利息免税,因此投资者要求的收益会略低一些;
流动性:都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跨市场发行的国债以及大部分企业债还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国债流动性最好,金融债次之。
公司管理人员加油和过桥费账务处理
我公司经理用的加油和过桥费如果做账?(北京市 彭子明) ★在线专家:
如果是经理自用不应账务核算,如果在帐内列支了,所得税汇算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如果经理用的加油及过桥费是用于生产经营,可计入相应的科目如:
借:管理费用—油料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会计处理
下属公司给上属公司的管理费9000元,下属公司怎么作会计处理,此管理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上属公司收到9000元又怎么作会计分录?(江苏省 齐永学)
★在线专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这是税法的规定。会计上做如下会计处理,
下属公司: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上属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下属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整。
会计交接问题
我是一名新会计,到一家工业企业上班。公司之前有会计,但因有事不能交接就走了,中间账务存在断账,而且票据资料不全。我刚刚上任需要重新建账,现在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做期初余额?(安徽省 谢余晖)
★在线专家:
如果以前有账,不需要再重新建账,即使以前的账混乱,也是企业业务延续下来的,重新建账没有可靠的数据。
这种情况最好是清理以前的账簿,将错误的调整,遗漏的补交。实物可以进行盘点,往来进行函证,以确认资产、负债的准确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近日,我公司财务管理部就收入确认问题进行了讨论:
有的同事认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字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实现。也有的同事认为,只有产权过户方能确认收入实现。请问老师,房地产企业应何时确认为收入?是否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河北省 张婷)
★在线专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第一种观点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应确认,否则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第二种观点由于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情况下,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
★在线专家:
贵公司的处理:
贵公司根据在该区间的运费收入,扣除代理业务手续费300元。
借:应收账款 14700
贷:运输收入—客运收入 14700
根据对方公司在该区间的运费收入,扣除代理业务手续费200元后,会计部门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付账款 9800
代理业务收入200
贵公司根据对方公司汇付客运收入,收差额4900元,
借:银行存款 4900
应付账款 9800
贷:应收账款 14700
职工福利费
老师您好!有一个关于工作中的问题:就是一个员工住院了,现在要在公司报账,他是销售人员,是不是直接走“销售费用—福利费”,这个福利费是不是现在不用计提了,直接走账就可以?(北京市 郭光耀)
★在线专家:
是的,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福利费是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时计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成本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即可。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请问老师,我们学校招生办的员工差旅费有1种形式叫包干的形式,出去出差回来是不用发票也可以报销的吗?请问有这个法律的规定的吗?(山东省 王鑫)
★在线专家:
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各地地方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您可以按你们当地的标准进行列支处理。
下面是国家的标准:
根据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差旅费开支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其中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对该公司出差只报长途车票,其他食、宿、市内交通实行包干制,每天补助100元。按上述规定,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等公杂费实行包干制,在不超出规定标准内可据实税前扣除,但对住宿费应按规定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上述规定仅是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补助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的伙食费等补助标准不尽相同。账务处理时,该公司应参照当地财税部门制定的具体地方标准执行。
开办费的处理
请问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这个科目可以记几年?从注册登记后几年不能再记到此科目上了?(河南省 刘强)
★在线专家: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费用化。(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国债与金融债券
国债与金融债券有什么本质区别?(北京市 刘一男)
★在线专家: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因此他们的信用等级不同)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安全性:政府债安全性最高,因为是国家信用;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也很高,几乎与国家信用相当,通常称为准国家信用;
收益性: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国债的利息免税,因此投资者要求的收益会略低一些;
流动性:都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跨市场发行的国债以及大部分企业债还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国债流动性最好,金融债次之。
公司管理人员加油和过桥费账务处理
我公司经理用的加油和过桥费如果做账?(北京市 彭子明) ★在线专家:
如果是经理自用不应账务核算,如果在帐内列支了,所得税汇算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如果经理用的加油及过桥费是用于生产经营,可计入相应的科目如:
借:管理费用—油料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会计处理
下属公司给上属公司的管理费9000元,下属公司怎么作会计处理,此管理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上属公司收到9000元又怎么作会计分录?(江苏省 齐永学)
★在线专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这是税法的规定。会计上做如下会计处理,
下属公司: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上属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下属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整。
会计交接问题
我是一名新会计,到一家工业企业上班。公司之前有会计,但因有事不能交接就走了,中间账务存在断账,而且票据资料不全。我刚刚上任需要重新建账,现在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做期初余额?(安徽省 谢余晖)
★在线专家:
如果以前有账,不需要再重新建账,即使以前的账混乱,也是企业业务延续下来的,重新建账没有可靠的数据。
这种情况最好是清理以前的账簿,将错误的调整,遗漏的补交。实物可以进行盘点,往来进行函证,以确认资产、负债的准确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近日,我公司财务管理部就收入确认问题进行了讨论:
有的同事认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字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实现。也有的同事认为,只有产权过户方能确认收入实现。请问老师,房地产企业应何时确认为收入?是否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河北省 张婷)
★在线专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第一种观点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应确认,否则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第二种观点由于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情况下,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