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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建筑物(村庄)下压煤开采的问题,指出煤矿企业的压煤开采与压煤建筑物(村庄)业主之间具有紧张关系,建筑物(村庄)业主具有容忍建筑物损害的义务,探讨了建筑物开采损害容忍度指标。在开采损害不超过容忍度前提下,煤矿企业的开采无需征求压煤建筑物(村庄)业主意见,建议根据压煤量为业主提供部分红利,化解建筑物下开采矛盾,依法保护煤矿企业与压煤建筑物(村庄)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