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它也必须具备《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两个条件即“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显然已经具备这些条件。首先,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的财产就是来自股东的投资,公司享有股东投资所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的所有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完全应当具备这一法人的本质特征。因此,公司的债务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