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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水利管理站在我国农村的水利工程发展之中具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之中起着促进作用,本文在论述我国农村水管站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分析了如何做好的农村水利管理站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农村水利;水利管理站;措施
乡镇水管站是一支直接服务于群众的水利技术队伍,被群众称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员、水利政策宣传员、水事纠纷调解员和水利资金运用监督员。乡镇水管站负责管理的农村基础水利工程,关系到粮食产量、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水平等多个方面,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配套设施,因此,应清楚而深入地认识乡镇水管站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大胆的改革尝试,进一步发挥乡镇水管站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以确保农业综合生产力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1、农村水管站的发展现状
1.1、管理体制不顺,水利职能难以发挥
目前,乡镇水管站的管理体制常见为两种:一种是人员关系全部移交乡镇政府,县水利部门对水管站只保持业务上的上下级关系;另一种是乡镇水管站为县水利部门辖下的基层管理部门,接受县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乡镇水管站工作直接面向农村、农户,所以乡镇水管站人员除水利相关业务外,往往还需要承担其他的杂务工作,如安全生产、党建工作、维护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农村环境整治等,精力和时间的占用导致主职的农村水利建设的计划、任务无法落实,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的偏差。另一方面,由于关系和体制不顺,乡镇水管站队伍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晋级晋职等问题难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队伍没有积极性,工作作风不实,得过且过。
1.2、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知识人员缺乏
早期的乡镇水管站技术人员主要从农村农民中招收的人员,这批人员文化水平低,人员素质相对较差,主要涉及的工作范围大概包括机井、沟渠及所属小型构筑物建设即管理,技术人员所掌握的水利专业基础知识也不能胜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但到了近期,这些人有不少到了退休年龄,年轻的技术人员却又往往不愿意到基层任职,技术性强的工作已经接不上茬。另一方面,目前部分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组成一般由乡镇政府安排,诸如退伍兵安置等,新进的工作人员对水利业务知识不甚熟悉,甚至可能不具有水利方面的专业学历,造成了专业人才紧缺,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水专业技能,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
2、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措施
2.1、思想上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意识
根据水利部数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的农村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遗留下来的,后来这些水利工程没有得到人们的及时管理与维护,致使它们的灌溉功能逐渐丧失。因此,当前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到从思想上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重视,这不仅包括政府、水利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不仅要意识到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重要性,更要从行动上真正做到对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
2.2、体制上要改革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方式
目前我国农村水利工程不能够真正发挥其灌溉作用的主要原因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使用3个环节脱节;管理责任与使用权利出现分离。针对这些弊病,笔者认为要在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和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扶持,民办公助。通过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固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负责筹集,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管护。理顺关系,理清责任。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协会,健全机制。通过发挥县农民用水协会作用,完善农民用水协会体系,强化职能,明确职责;组建乡镇农民用水协会,可以选聘一批在群众中有威望、有文化,并且熟悉本村水情、工情的同志担任村级水利设施管理员。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在全面核实查准该地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基础上,通過农民用水协会组织管理、委托管理、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严格考评,奖惩挂钩。全面推行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管理“以奖代补”政策,按管护标准交叉考评,按工程类别、规模数量、管护质量等进行评分,按得分多少兑现维护管理经费,激励和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
2.3、发掘经营方式,扩大经费来源
仅依靠乡(镇)水管站征收的水费难以同时满足工程维修、改善办公条件、职工福利等所需资金缺口,因此,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寻找新的产权经营模式是乡(镇)水管站解决经费困难的唯一方式,例如,选择租赁、买断、承包等多种形式,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融合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市场,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以上综合经营方式虽在很多地方均有尝试,但总体上还是缺少政策支持,后续还需要各政府大力扶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关于公益性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从各地的改革情况看,在同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财政拨款则不相同,多数地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的地方实行差额拨款;有的地方定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而财政支付经费却与当地其他部门的全额拨款编制有区别,基数不足(偏小)。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由于各地社会经济情况不同、财政承载能力不一,不可能要求全省市与市、县与县所有乡镇水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标准(基数)相同。但在一个县(市、区)内,凡属公益性事业编制的,其工资标准应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统一执行,同一编制性质,同一拨款基数,不分行业,统一按机构编制数拨付人员经费。
2.4、建章建制
各农村水利管理站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四防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要落实水管站站长岗位责任制、水管员岗位职责。
工作实行考勤签到,记载清楚。水管站站长请假3天,应由总站领导批准。请假一周,应有水利局主管领导批准。否则,擅自离岗造成工作空档,一经发现,给予水管站长纪律处分。水管员有事或患病请假,由水管站站长批准。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每日扣发工资50元。对站长弄虚做假,欺上瞒下,不执行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处罚站长500元。按时参加水利局及水管总站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年终兑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无误。每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罚款200元;对各项统计报表不按要求及时上报,每次罚款100元。全年累计3次者,全县通报,情节严重者,提交水利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结语:面对人为造成的农村水利管理站当前的问题,如何扭转当前不利局势,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大战略,是当前政府应该着重规划的第一问题,也是稳定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初丽春.集安市农村水利建设问题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2.
[2]佘国云.创新农村水利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A].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研究研讨会论文集[C].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2007:7.
[3]张延年,张征.如何加强各级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的探讨[J].吉林水利,1996,06:18-19.
[4]穆贤清.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保障研究[D].浙江大学,2005.
【关键词】农村水利;水利管理站;措施
乡镇水管站是一支直接服务于群众的水利技术队伍,被群众称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员、水利政策宣传员、水事纠纷调解员和水利资金运用监督员。乡镇水管站负责管理的农村基础水利工程,关系到粮食产量、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水平等多个方面,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配套设施,因此,应清楚而深入地认识乡镇水管站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大胆的改革尝试,进一步发挥乡镇水管站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以确保农业综合生产力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1、农村水管站的发展现状
1.1、管理体制不顺,水利职能难以发挥
目前,乡镇水管站的管理体制常见为两种:一种是人员关系全部移交乡镇政府,县水利部门对水管站只保持业务上的上下级关系;另一种是乡镇水管站为县水利部门辖下的基层管理部门,接受县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乡镇水管站工作直接面向农村、农户,所以乡镇水管站人员除水利相关业务外,往往还需要承担其他的杂务工作,如安全生产、党建工作、维护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农村环境整治等,精力和时间的占用导致主职的农村水利建设的计划、任务无法落实,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的偏差。另一方面,由于关系和体制不顺,乡镇水管站队伍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晋级晋职等问题难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队伍没有积极性,工作作风不实,得过且过。
1.2、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知识人员缺乏
早期的乡镇水管站技术人员主要从农村农民中招收的人员,这批人员文化水平低,人员素质相对较差,主要涉及的工作范围大概包括机井、沟渠及所属小型构筑物建设即管理,技术人员所掌握的水利专业基础知识也不能胜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但到了近期,这些人有不少到了退休年龄,年轻的技术人员却又往往不愿意到基层任职,技术性强的工作已经接不上茬。另一方面,目前部分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组成一般由乡镇政府安排,诸如退伍兵安置等,新进的工作人员对水利业务知识不甚熟悉,甚至可能不具有水利方面的专业学历,造成了专业人才紧缺,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水专业技能,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
2、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措施
2.1、思想上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意识
根据水利部数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的农村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遗留下来的,后来这些水利工程没有得到人们的及时管理与维护,致使它们的灌溉功能逐渐丧失。因此,当前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到从思想上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重视,这不仅包括政府、水利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不仅要意识到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重要性,更要从行动上真正做到对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
2.2、体制上要改革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方式
目前我国农村水利工程不能够真正发挥其灌溉作用的主要原因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使用3个环节脱节;管理责任与使用权利出现分离。针对这些弊病,笔者认为要在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和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扶持,民办公助。通过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固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负责筹集,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管护。理顺关系,理清责任。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协会,健全机制。通过发挥县农民用水协会作用,完善农民用水协会体系,强化职能,明确职责;组建乡镇农民用水协会,可以选聘一批在群众中有威望、有文化,并且熟悉本村水情、工情的同志担任村级水利设施管理员。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在全面核实查准该地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基础上,通過农民用水协会组织管理、委托管理、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严格考评,奖惩挂钩。全面推行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管理“以奖代补”政策,按管护标准交叉考评,按工程类别、规模数量、管护质量等进行评分,按得分多少兑现维护管理经费,激励和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
2.3、发掘经营方式,扩大经费来源
仅依靠乡(镇)水管站征收的水费难以同时满足工程维修、改善办公条件、职工福利等所需资金缺口,因此,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寻找新的产权经营模式是乡(镇)水管站解决经费困难的唯一方式,例如,选择租赁、买断、承包等多种形式,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融合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市场,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以上综合经营方式虽在很多地方均有尝试,但总体上还是缺少政策支持,后续还需要各政府大力扶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关于公益性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从各地的改革情况看,在同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财政拨款则不相同,多数地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的地方实行差额拨款;有的地方定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而财政支付经费却与当地其他部门的全额拨款编制有区别,基数不足(偏小)。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由于各地社会经济情况不同、财政承载能力不一,不可能要求全省市与市、县与县所有乡镇水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标准(基数)相同。但在一个县(市、区)内,凡属公益性事业编制的,其工资标准应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统一执行,同一编制性质,同一拨款基数,不分行业,统一按机构编制数拨付人员经费。
2.4、建章建制
各农村水利管理站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四防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要落实水管站站长岗位责任制、水管员岗位职责。
工作实行考勤签到,记载清楚。水管站站长请假3天,应由总站领导批准。请假一周,应有水利局主管领导批准。否则,擅自离岗造成工作空档,一经发现,给予水管站长纪律处分。水管员有事或患病请假,由水管站站长批准。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每日扣发工资50元。对站长弄虚做假,欺上瞒下,不执行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处罚站长500元。按时参加水利局及水管总站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年终兑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无误。每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罚款200元;对各项统计报表不按要求及时上报,每次罚款100元。全年累计3次者,全县通报,情节严重者,提交水利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结语:面对人为造成的农村水利管理站当前的问题,如何扭转当前不利局势,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大战略,是当前政府应该着重规划的第一问题,也是稳定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初丽春.集安市农村水利建设问题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2.
[2]佘国云.创新农村水利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A].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研究研讨会论文集[C].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2007:7.
[3]张延年,张征.如何加强各级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的探讨[J].吉林水利,1996,06:18-19.
[4]穆贤清.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保障研究[D].浙江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