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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统一全国后重修先王之乐,其中一项便是规定太常文武二舞引舞执器及服装,这一制度在唐五代宋一直被沿袭。宋代教坊胡部,仿照太常也设有引舞一脚。因早期杂戏以歌舞戏为主,且经常和队舞一起供盏演出,所以宋杂剧便承袭了队舞的引舞一脚。而南宋孝宗后省罢队舞,杂剧得以独立供盏,引舞色便自然过渡为引戏色。引戏色并非竹竿子,而是一个礼仪性的脚色,所以在此后剧本中并没有多少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