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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分析,认为不能过分夸大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从而过分关注短期的、微观层面的税制要素调整。应当从优化税制结构、促进个人所得税从分类课征模式向混合课征模式转型的宏观、长远的角度,将我国当前个税改革的目标定义为同时兼顾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分配,对中等以上收入阶层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