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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作”是汉代的一种徒刑。目前比较权威的一些辞书认为“复作”是专指对女犯所实行的刑罚,即女徒。例如,《辞源》释作“汉刑律名。指按刑律服劳役的妇女”。《汉语大词典》也释作“汉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济南出版社1993年出版、华夫主编的《中国古代名物大典·刑罚类·刑名部》“复作”条说:“刑罚名。令女犯人在官府中服劳役。与男犯罚作相应,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