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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首要条件,更可能影响到审判的公平、公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和电子送达。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告送达作为一种典型的推定送达方式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常见。公告送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各级法院开展工作,但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故如何从细节上完善公告送达制度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