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提出了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模式,并进一步探讨了我国开展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模式
【中图分类号】U412.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1074(2008)07-0032-01
1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①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较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农村宅基地用地增长很快,占用耕地的比例居高不下。②居民点建设处于自发状态。③基础设施不完善,村内基础设施用地比例少,服务功能低。④居民点建设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对宅基地审批程序不严,未批先建、乱圈乱占现象普遍。
2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运用工程技术及土地产权调整,通过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乡村社区的必然选择。农村居民点整理还是实现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出路之一。
2.2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可行性农村居民点居住人口的减少趋势,使农村居民点整理更具现实性;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购建住宅在经济上成为可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将成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农村人口居住观念的转变将加快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进程;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对农村、农业建设定额优惠政策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了有效保证;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整理中土地周转、土地置换政策为零散、偏远村庄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创造有利条件。
3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模式
3.1农村城镇化型土地整理模式城郊结合部是城镇向农村过渡的区域,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所以,城郊结合部的居民点用地整理应吸取城镇集中建设的经验,将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纳入城镇规划,提倡在村镇规划指导下建造公寓式农宅。一般要求农户统建联建,降低人均用地面积,逐步接近城镇人均用地的标准,提高居民点存量土地利用率。
3.2自然村缩并型土地整理模式自然村大多是农民为方便农业生产而散居后自然形成的。一般规模较小,这些自然村往往离行政村较远,难以管理。对于这样的小村庄,基层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将零散的自然村落迁向最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该类土地整理要打破村民小组界线,从实际出发,优化小村迁并方案,同时对小村旧址进行复垦还耕。
3.3中心村内调型土地整理模式中心村的规模一般为几十户到数百户,其用地范围较大,在平原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心村具有代表性。该类型用地整理强调村庄建设规划的核心指导作用,要合理调整村庄的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布局,充分利用闲散地和废弃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例如湖北襄阳县黄渠河镇按照这一模式改造老村庄10个,连同部分移村腾地,共净增耕地66.8hm2。
3.4异地迁移型土地整理模式分布于偏远山区的一些村落,因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就地改造难度大,应异地迁移到区位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并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例如浙江省泰顺县,原属国家级贫困县,对于分布在偏远山区的一些贫困村,逐步采取异地迁移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对策
4.1明晰农村居民点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农村集体在实际操作中概念模糊,这种所有权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必须明晰农村居民点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
4.2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村镇用地在村庄土地管理和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中我们主要利用村镇建设规划这一手段,目前农村居民点存在的不合理现状都与缺乏合理的村镇建设规划有关。通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可以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优化内部用地结构,提高各类用地的规模效益。所以,在农村居民点整理中必须要加强村镇建设规划。
4.3加强村镇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目前农村居民点粗放的利用方式主要是由于用地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的,对农宅地的闲置、抛荒及其他不合理利用的缺乏限制使得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非常低下。因此,必须加强对村镇用地利用的管理力度,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4.4拆迁与复垦相结合随着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开展,会对大量的零星村、空心村进行搬迁,这些搬迁后的村庄就涉及到对旧宅基地的复垦。我们要将搬迁和复垦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保证搬迁后的旧宅基地得到及时复垦。
4.5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专项基金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需要巨大的资金,资金的落实程度影响到农村居民点整理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建议建立农村居民点整理专项基金,并拓宽基金的筹措渠道,由单一的政府投入转变为政府投入为主、企业、集体、个人投入为辅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保障。
5参考文献
1王万茂,张颖.土地整理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
【关键词】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模式
【中图分类号】U412.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1074(2008)07-0032-01
1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①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较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农村宅基地用地增长很快,占用耕地的比例居高不下。②居民点建设处于自发状态。③基础设施不完善,村内基础设施用地比例少,服务功能低。④居民点建设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对宅基地审批程序不严,未批先建、乱圈乱占现象普遍。
2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运用工程技术及土地产权调整,通过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乡村社区的必然选择。农村居民点整理还是实现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出路之一。
2.2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可行性农村居民点居住人口的减少趋势,使农村居民点整理更具现实性;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购建住宅在经济上成为可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将成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农村人口居住观念的转变将加快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进程;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对农村、农业建设定额优惠政策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了有效保证;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整理中土地周转、土地置换政策为零散、偏远村庄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创造有利条件。
3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模式
3.1农村城镇化型土地整理模式城郊结合部是城镇向农村过渡的区域,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所以,城郊结合部的居民点用地整理应吸取城镇集中建设的经验,将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纳入城镇规划,提倡在村镇规划指导下建造公寓式农宅。一般要求农户统建联建,降低人均用地面积,逐步接近城镇人均用地的标准,提高居民点存量土地利用率。
3.2自然村缩并型土地整理模式自然村大多是农民为方便农业生产而散居后自然形成的。一般规模较小,这些自然村往往离行政村较远,难以管理。对于这样的小村庄,基层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将零散的自然村落迁向最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该类土地整理要打破村民小组界线,从实际出发,优化小村迁并方案,同时对小村旧址进行复垦还耕。
3.3中心村内调型土地整理模式中心村的规模一般为几十户到数百户,其用地范围较大,在平原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心村具有代表性。该类型用地整理强调村庄建设规划的核心指导作用,要合理调整村庄的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布局,充分利用闲散地和废弃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例如湖北襄阳县黄渠河镇按照这一模式改造老村庄10个,连同部分移村腾地,共净增耕地66.8hm2。
3.4异地迁移型土地整理模式分布于偏远山区的一些村落,因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就地改造难度大,应异地迁移到区位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并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例如浙江省泰顺县,原属国家级贫困县,对于分布在偏远山区的一些贫困村,逐步采取异地迁移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对策
4.1明晰农村居民点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农村集体在实际操作中概念模糊,这种所有权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必须明晰农村居民点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
4.2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村镇用地在村庄土地管理和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中我们主要利用村镇建设规划这一手段,目前农村居民点存在的不合理现状都与缺乏合理的村镇建设规划有关。通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可以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优化内部用地结构,提高各类用地的规模效益。所以,在农村居民点整理中必须要加强村镇建设规划。
4.3加强村镇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目前农村居民点粗放的利用方式主要是由于用地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的,对农宅地的闲置、抛荒及其他不合理利用的缺乏限制使得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非常低下。因此,必须加强对村镇用地利用的管理力度,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4.4拆迁与复垦相结合随着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开展,会对大量的零星村、空心村进行搬迁,这些搬迁后的村庄就涉及到对旧宅基地的复垦。我们要将搬迁和复垦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保证搬迁后的旧宅基地得到及时复垦。
4.5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专项基金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需要巨大的资金,资金的落实程度影响到农村居民点整理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建议建立农村居民点整理专项基金,并拓宽基金的筹措渠道,由单一的政府投入转变为政府投入为主、企业、集体、个人投入为辅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保障。
5参考文献
1王万茂,张颖.土地整理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