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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大学生利用课余或者假期打工已成为普遍现象。他们有的是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的是因为自主意识不断增强;有的是希望雄厚就业竞争力……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是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在读大学生打工值得提倡!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涉世未深的学子们也许难以适从,但成长必须付出代价,只有亲身投入,才能拥有沉甸甸的历练。需要提醒的是,在读大学生打工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以免被侵权,甚至破财伤身。
大学生假期该打什么工
大部分学生渴望找到能和自己专业对口的活儿,可往往事与愿违。小侯是学计算机的,在读大二,本来想在科技市场找个关于计算机的活,可除了有人招大学生给用户装机外,再没有其他相应的活。即使不涉及计算机专业,也很难找出“知识劳动”的活来,大部分单位招的不是服务员、促销员,就是做投递、发宣传单,能和知识挂钩的则非家教莫属。索性,他也找了个家教做,相对来说做家教对自己的学业有帮助些。
当许多大学生在“简单劳动”周围打转转的时候,学校老师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呢?一位教师对大学生“简单劳动”式的打工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大学生做简单劳动是人才浪费。打工的学生要对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及长远发展进行全方位考虑。他建议学生不要“扎堆儿”,集中在某个行业(例如促销、餐饮),要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选择适合的行当。
面对子女形形色色的打工生活,家长又持怎样的态度呢?李某的女儿今年上大三,假期在某饭店打工。他说,他很不愿意女儿打工,尤其是做服务员。家中并不缺钱花,况且专业也不对口,他对女儿的选择有些意见。不过,他还是没有要求女儿辞掉工作,为了尊重女儿的选择。他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女儿的成长也有好处,从小到大,女儿都没走出过家庭和学校,现在接触社会可以更快地成熟起来。不过他还是有些顾虑,怕孩子打工被骗,或者沾染上不良风气。他认为,假期打工不是不可以,但要有个“度”,过多的打工肯定会给学习带来负面影响。
假期打工市场有待开发
笔者调查发现,当前大学生假期打工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是大学生找工作单纯、盲目、无序;一是多数公司、企业难以接受短期打工者。
一位从事职介业务的负责人认为,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讲,社会需要他们。但企业要考虑经济效益,尤其是长远利益,因此需要的是长期工,大学生只能做短期工,供需之间有距离。从个人需求看,大学生认为凭自己的实力可能会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但实际上他们很难如愿以偿。一些只想根据自己的专业寻找对口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也难以如愿,而只想找自己喜欢的职业的大学生更是不切实际。他说,目前有许多家教、家政中介公司,能够给假期打工的大学生找到家教等工作,但别的工作同样很难提供。
如今假期打工市场的状况是,一到假期,许多大学生就涌向打工市场,希望能从事一些工作。然而,相当一部分人却找不到工作。难道假期打工市场是供大于求吗?笔者调查认为,高校多、学生多是打工难的一个原因,但是市场无序、没有形成规模才是主要因素。
国内一调查机构曾就大学生假期打工问题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城市的一些高校中进行过专项问卷调查。在他们所选择的打工种类上,调查显示:22%的大学生选择网络公司;4%的大学生选择假期教师;19%的大学生选择市场调研员;13%的大学生选择营销策划员;16%的大学生选择做志愿者;9%的大学生选择做促销;5%的大学生选择到快餐厅做钟点工;12%的大学生选择其他。
看来,大学生打工市场还没有真正开发出来,学生打工可供选择的余地很小,适合学生口味又适应企业需要的工种有待发展。此外,中介公司的不规范使许多打工学生望而却步,“宁愿自己找,也不愿去中介”是许多学生的共同心理。
假期打工市场亟需规范
目前,假期打工的大学生几乎是在一种盲目、无序的状态中找寻“工作”,而一部分需要短期用人的单位,却无法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这两者之间需要一个桥梁——规范的假期打工市场。
一位酒店经理说,他们酒店就需要在假期找些短工,特别是像大学生这样的高素质人才。之所以难以聘到合适人员,原因在于找不到规范的中介机构。有人提出,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将假期大学生与企业的需要有机衔接起来,最好是建立一个规范的大学生假期打工市场,这样才能使供求矛盾得到较好的解决。
据了解,北京等地的大学生假期打工要持“勤工俭学证”,有关部门还专门对假期打工制定出了工资最低限价,以保护打工学生的利益。武汉、南京等地还举行了专门为打工大学生准备的招聘会,直接为供需双方提供便利。正确引导大学生假期打工,制定假期打工政策,完善各项制度,是我们社会应该更多考虑的问题。
当打工遭遇陷阱或侵权时
假期打工,受骗上当甚至危及人身的事情时常发生。由于学生社会经验少,看待问题比较单纯,许多不法人员就是抓住这个心理,打“学生牌”谋财害命。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被浙江临海警方破获的台州女学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就是以“高薪聘请家教”为名,将女大学生骗至家中杀害的。《东方新报》曾经也报道过同类新闻,株洲工学院19岁的大三女生小花本想假期做家教挣学费,不料落入一歹徒精心设下的陷阱,被砍148刀后身亡……
至于以请保姆、聘家教为幌子欺骗女大学生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还有一些特殊行当,如陪聊、陪游等,表面看来待遇可观,但其背后往往隐藏着色情陷阱,在这种场所遭受性骚扰甚至性侵犯的女大学生为数不少。就连一些男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被劫财劫色的事例也早已见怪不怪。所以,外出找工时最好结伴而行,同时要有临危不惧的心理准备。
除此之外,一些黑中介也利用大学生找工作的心理骗取钱财。大学生小范在一家教中心报名找份家教,交完60元的中介费后很长时间都没有消息。在小范的催促下,该中介给提供了一份工作,可是和他填写的要求一点都不相符。他要求重新介绍,该中介则以他不做这份家教为由,不再继续介绍,结果白费60元中介费。小范对此无可奈何,只能宽慰自己花钱买经历。
面对纷繁的社会,大学生打工要掌握一些常识,紧绷“安全弦”。有关人士提醒:假期打工首先应弄清求职单位是否进行了工商、税务登记,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要认真阅读并填写求职单位提供的合同。无书面合同时,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据。同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旦发现用人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勤工俭学不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部门提醒学子,要慎重选择用人单位和勤工俭学工种,因为在校学生的勤工俭学是不受《劳动法》约束的。
笔者了解到,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被视为就业,是不受《劳动法》约束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校学生在勤工俭学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也不能定性为工伤。
由于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劳动法》调解范围,如出现纠纷,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在校学生在选择工种和就业单位时要慎重行事,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只有这样,在万一发生报酬上的争议或伤亡事故时,才可依《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或请求按民事伤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打工缴税引来争议
2003年7月16日,北京市税务部门发出“大学生假期打工别忘缴税”的提醒,引起社会关注。
置身打工中的大学生怎样看待呢?笔者调查发现,许多大学生对打工缴税的事并不了解,即使了解的也知之甚少。一位做家教的学生认为,打工的学生家庭一般比较困难,干活是为了挣点基本生活费,甚至是学费,很不容易,这种情况下缴税公平吗?地税局有关人士认为,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学生勤工俭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介绍,目前学生勤工俭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与其他人并无差异,同样是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