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着“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三大法系、三个关税区”的复杂局面,导致政府间合作治理过程中法律冲突凸显.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下,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中法律冲突的解决应当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借鉴国外区域合作的先验经验,以“一国两制”原则为前提,建立一套合理的法律冲突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