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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以及发生的重大金融事件来看,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企业间连环担保、企业集资、民间地下拆借以及信用卡过度授信等隐患。这些隐患如果得不到高度重视,得不到及时治理,将造成金融风险传递和扩散,可能对我国金融市场、经济发展造成冲击,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稳定。
【关键词】 金融市场;连环担保;集资;隐患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冲击。尽管中国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存在“防火墙”的保护,金融危机对中国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可回避,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在经受考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众多学者立足于金融危机防范,从经济政策的调整、金融体系的完善以及金融预警机制的建立等诸多方面展开大量的研究,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金融管理等提出了诸多应对措施。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性,结合我国发生的重大金融事件,总结和提出我国金融市场容易被忽略的三点隐患,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大家的思考和重视。
一、企业间连环担保
表面上看,连环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贷款风险。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缺乏完整的信用和财务制度、以及有效的信贷担保和抵押,这种相互“取暖”的贷款方式,也是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迫不得已的制度选择。如此连环,最终形成密集的连环担保的致命态势,给行业发展、金融市场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风险和隐患。
1.金额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目前来看,连环担保所涉金额越来越高,银行风险越来越高。2005年4月,杭州所属一家造纸企业所引发连环担保案涉及担保金额高达30亿元。2008年,华联三鑫公司担保案则涉及担保资金高达93亿元,令人震惊,巨大的担保金额,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2008年,浙江纵横集团担保案中,7家企业为其提供了担保,又为18家企业提供了担保,共涉及担保金额约30亿元,涉及18家银行。纵横贷款几乎涉及绍兴所有银行,有的银行给纵横的贷款额度,近乎是全年利润的一半,若纵横变为损失类资产,按规定要计提100%,银行业绩将打对折,银行风险之大,难以预计。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产业发展的聚集性,我国往往一个地方同一品种形成一个地方品牌,即通常所说的“块状经济”。在这种情况下,连环担保往往采取同行业担保方式。这种同行业担保方式无疑将金融机构风险与产业属性、产业风险紧密联系起来,一旦行业滑坡或遇到突发事件,当地的金融造成的风险难以估量和控制。
2.担保关系越来越复杂、影响越来越大。华联三鑫,绍兴几乎所有大型企业都与其有相关的担保。2009年,思达高科连环担保案则涉及河南整个担保圈,关系之复杂,令人咋舌。在针对绍兴连环担保调查则发现,复杂的金字塔状的连环担保关系在绍兴市司空见惯,以至于连银行也无法判断有多少家参与连环担保。更为致命的是,这种复杂的连环担保关系致使银行难以对企业的贷款抵押进行核实,导致一家企业为多家企业担保抵押,致使担保总金额不可知、不可控,银行对贷出的资金难以进行风险度量和控制。
连环担保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尤其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发展越来越普及,以致大企业有大企业的担保圈,小企业有小企业的担保圈,连环担保席卷南北,连环担保越来越普及,造成影响也越来越大。在担保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其冲击波将沿直线甚至网状传播,导致整个“担保链”企业出现偿付危机,甚至引起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的溃退。绍兴连环担保案就是一个突出例证。连环担保涉及的银行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直接危机,直接影响区域金融市场的稳定。2005年杭州市属造纸厂连环担保案中,整个杭州市金融界的金融机构几乎无一幸免;2008年,绍兴纵横集团担保案则涉及18家银行。
3.利益纠葛,调整困难
首先,参与连环担保的企业出现危机,对银行来讲也是一亏俱亏。在此利益纠葛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银行即使知道某一家企业出现偿付危机,也不敢贸然点燃引线。再加上信息不对称,银行不能掌握担保链上的企业的完全信息,于是担保仍在进行,风险仍在扩大。
其次,地方政府为了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允许连环担保出现问题。一旦问题出现,地方政府往往表现出超强的“护盘”能力。地方政府的高度参与,以及在“保稳”的思想下,问题可能被暂时掩盖。
最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企业采用连环担保方式,盲目扩张。很多中小企业办公楼、厂房宽敞明亮,账面流动资金寥寥无几。在经济形势良好和资产价格上涨的过程中,信贷风险被掩盖起来。一旦产能过剩和资产价格下跌,虚胖的发展态势给银行带来致命的风险,企业留给银行可能就是些“破铜烂铁”的机器设备和厂房,银行的坏账损失剧增。
综上所述,就我国连环担保的现状来看,由于连环担保关系纵横交错,金融杠杆太大,连环担保风险存在不可预知性。就全国而言,参与连环担保的企业有多少,连环担保的数额究竟有多少,连环担保的风险究竟有多大,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更为关键的是,对于连环担保的监控存在薄弱点。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连环担保的监管较为严格。对于涉及面广、数量多、影响大的非上市公司监管还不到位,尤其中小企业的之间的连环担保监管几乎是空白。
二、企业集资
金融风险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必然会影响到金融市场。合法集资造成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挤压、透支消费基金,影响内需的扩大。目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严重失衡,投资有余,消费不足已经成为也将继续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障碍。2009年12月初的国务院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增加居民消费,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与以往相反,企业集资非但没有起到提高职工收入、福利的作用,反而更多的是挤压员工当期收入。企业内部集资一般数额较大,往往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甚至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直接降低员工的当期收入。
2.地方政府参与,地方政府财政风险较大。企业合法性集资背后往往有政府的影子,要么打着扶持企业的名号,以红头文件形式专门下文,要么直接以政府名义为企业集资。尽管常常打着“坚持自愿”的旗号,但政府的参与也使得集资具有权威性、强迫性,政府员工及相关职工难以违抗。一旦承诺不能兑现,则政府的信誉将遭遇致命打击,地方政府甚至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地方政府出于稳定局面考虑,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强行“拉郎配”,拖垮了当地发展较好的企业。
如果合法性集资风险还在可控之内的话,非法性集资就以其善于伪装、欺骗性强,高度组织化、专业性强,跨地区、涉及范围广等原因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尽管我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仍趋扩大趋势,范围越来越广,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丰富,技术越来越高明,非法集资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大隐患,严重地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涉案金额近百亿。截至2008年6月末,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69起,同比上升56.82%,抓获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142人,同比上升273.7%。
非法集资数额惊人:2006年,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32亿元;2007年济南济正非法集资达40亿元人民币,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多元;2009年8月,浙江为尔非法吸收4亿人民币而崩盘; 2009年,黑龙江南山水利工程公司非法集资5亿余元告破……。非法集资除严重冲击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破坏国家金融正常运转外,还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非法集资是 “绞肉机”,导致集资人血本无归,严重影响社会消费结构。吉首市集资案就是典型。当钱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以后,有的市民不仅因集资返贫,穷得连日常生活用品都买不起,甚至无家可归。有的市民虽然没有到如此地步,但是一个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对于非法集资的危害,必须充分重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国情、民情、社情尤为复杂,非法集资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地下钱庄等“民间”、“地下”金融活动
2006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写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披露:我国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90.5%,银行贷款仅为4.0%,非金融机构为2.6%,其他渠道为2.9%。从蓝皮书可以看出,民企融资基本上靠自我贷款,地下钱庄、借高利贷等地下非法方式贷款是民企自我融资的主渠道。这使得民企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收紧,企业的资金源就会枯竭;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虽然方便、快捷,但利息远高于银行的利息,一般在1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0%,如此高额的利息重压,企业发展稍有困难便面临着破产与倒闭。现在看来,这种局面并没有改变,反而呈恶化趋势。
2008年,政府宣布允许金融公司进行对企业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以来,打着“投资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旗帜的民间钱庄组织迅速发展并逐步公开化。据报载,鹤岗2009年疯狂冒出100多家民间“金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地下借贷也极为活跃,年资金规模估计在500亿元左右,坊间甚至有“南有温州,北有鄂尔多斯”之称。在济南,简单的数一下济南时报、齐鲁晚报的这种民间中介公司的广告,不少于四五十家。
这种民间地下金融活动利息率较高。一般情况下,一年可以拿到20%到30%的利息。民间借贷公司更是月息10%到20%,利息率惊人。高额的利息诱惑,致使这种民间的金融组织具有超强的“吸金”能力,长期发展下去,地下借贷将是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抽血机”,势必导致金融市场调控难度加大。其次,企业高额的利息负担,势必挤压企业再生产资金,也导致企业难以实现良性发展。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由于法律地位缺失,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难以控制。加之,我国的金融业尚不完善,社会办金融风险太大,稍有不慎就导致民间借贷泛滥成灾,并有可能转变为非法金融活动。
我国社会矛盾的多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决定了我国国情、民情、社情的复杂化。如果这些隐患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置不当,在今天金融危机这样的“催化剂”作用下,势必将激化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引发一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居安思危,对于企业间连环担保、企业集资、民间拆借等隐患保持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及早采取有效手段,提防风险传递效应的发生,防止其对金融市场、社会稳定的威胁。
参考文献
[1]董树荣,何晓春.连环担保——警钟为谁而鸣:不能承受的连环担保之重[J].浙商.2005(9);25~31
[2]甄岩,王传晓.93亿连环链冰山一角 绍兴担保圈告急[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10-15
[3]黄孟复.《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7):224~231
[4]曹霁阳,颜秉光.10亿民间资金放贷 鹤岗灰色借贷“走钢丝”[J].《瞭望》.新闻周刊.2009(10)
【关键词】 金融市场;连环担保;集资;隐患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冲击。尽管中国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存在“防火墙”的保护,金融危机对中国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可回避,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在经受考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众多学者立足于金融危机防范,从经济政策的调整、金融体系的完善以及金融预警机制的建立等诸多方面展开大量的研究,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金融管理等提出了诸多应对措施。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性,结合我国发生的重大金融事件,总结和提出我国金融市场容易被忽略的三点隐患,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大家的思考和重视。
一、企业间连环担保
表面上看,连环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贷款风险。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缺乏完整的信用和财务制度、以及有效的信贷担保和抵押,这种相互“取暖”的贷款方式,也是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迫不得已的制度选择。如此连环,最终形成密集的连环担保的致命态势,给行业发展、金融市场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风险和隐患。
1.金额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目前来看,连环担保所涉金额越来越高,银行风险越来越高。2005年4月,杭州所属一家造纸企业所引发连环担保案涉及担保金额高达30亿元。2008年,华联三鑫公司担保案则涉及担保资金高达93亿元,令人震惊,巨大的担保金额,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2008年,浙江纵横集团担保案中,7家企业为其提供了担保,又为18家企业提供了担保,共涉及担保金额约30亿元,涉及18家银行。纵横贷款几乎涉及绍兴所有银行,有的银行给纵横的贷款额度,近乎是全年利润的一半,若纵横变为损失类资产,按规定要计提100%,银行业绩将打对折,银行风险之大,难以预计。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产业发展的聚集性,我国往往一个地方同一品种形成一个地方品牌,即通常所说的“块状经济”。在这种情况下,连环担保往往采取同行业担保方式。这种同行业担保方式无疑将金融机构风险与产业属性、产业风险紧密联系起来,一旦行业滑坡或遇到突发事件,当地的金融造成的风险难以估量和控制。
2.担保关系越来越复杂、影响越来越大。华联三鑫,绍兴几乎所有大型企业都与其有相关的担保。2009年,思达高科连环担保案则涉及河南整个担保圈,关系之复杂,令人咋舌。在针对绍兴连环担保调查则发现,复杂的金字塔状的连环担保关系在绍兴市司空见惯,以至于连银行也无法判断有多少家参与连环担保。更为致命的是,这种复杂的连环担保关系致使银行难以对企业的贷款抵押进行核实,导致一家企业为多家企业担保抵押,致使担保总金额不可知、不可控,银行对贷出的资金难以进行风险度量和控制。
连环担保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尤其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发展越来越普及,以致大企业有大企业的担保圈,小企业有小企业的担保圈,连环担保席卷南北,连环担保越来越普及,造成影响也越来越大。在担保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其冲击波将沿直线甚至网状传播,导致整个“担保链”企业出现偿付危机,甚至引起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的溃退。绍兴连环担保案就是一个突出例证。连环担保涉及的银行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直接危机,直接影响区域金融市场的稳定。2005年杭州市属造纸厂连环担保案中,整个杭州市金融界的金融机构几乎无一幸免;2008年,绍兴纵横集团担保案则涉及18家银行。
3.利益纠葛,调整困难
首先,参与连环担保的企业出现危机,对银行来讲也是一亏俱亏。在此利益纠葛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银行即使知道某一家企业出现偿付危机,也不敢贸然点燃引线。再加上信息不对称,银行不能掌握担保链上的企业的完全信息,于是担保仍在进行,风险仍在扩大。
其次,地方政府为了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允许连环担保出现问题。一旦问题出现,地方政府往往表现出超强的“护盘”能力。地方政府的高度参与,以及在“保稳”的思想下,问题可能被暂时掩盖。
最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企业采用连环担保方式,盲目扩张。很多中小企业办公楼、厂房宽敞明亮,账面流动资金寥寥无几。在经济形势良好和资产价格上涨的过程中,信贷风险被掩盖起来。一旦产能过剩和资产价格下跌,虚胖的发展态势给银行带来致命的风险,企业留给银行可能就是些“破铜烂铁”的机器设备和厂房,银行的坏账损失剧增。
综上所述,就我国连环担保的现状来看,由于连环担保关系纵横交错,金融杠杆太大,连环担保风险存在不可预知性。就全国而言,参与连环担保的企业有多少,连环担保的数额究竟有多少,连环担保的风险究竟有多大,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更为关键的是,对于连环担保的监控存在薄弱点。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连环担保的监管较为严格。对于涉及面广、数量多、影响大的非上市公司监管还不到位,尤其中小企业的之间的连环担保监管几乎是空白。
二、企业集资
金融风险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必然会影响到金融市场。合法集资造成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挤压、透支消费基金,影响内需的扩大。目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严重失衡,投资有余,消费不足已经成为也将继续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障碍。2009年12月初的国务院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增加居民消费,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与以往相反,企业集资非但没有起到提高职工收入、福利的作用,反而更多的是挤压员工当期收入。企业内部集资一般数额较大,往往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甚至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直接降低员工的当期收入。
2.地方政府参与,地方政府财政风险较大。企业合法性集资背后往往有政府的影子,要么打着扶持企业的名号,以红头文件形式专门下文,要么直接以政府名义为企业集资。尽管常常打着“坚持自愿”的旗号,但政府的参与也使得集资具有权威性、强迫性,政府员工及相关职工难以违抗。一旦承诺不能兑现,则政府的信誉将遭遇致命打击,地方政府甚至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地方政府出于稳定局面考虑,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强行“拉郎配”,拖垮了当地发展较好的企业。
如果合法性集资风险还在可控之内的话,非法性集资就以其善于伪装、欺骗性强,高度组织化、专业性强,跨地区、涉及范围广等原因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尽管我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仍趋扩大趋势,范围越来越广,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丰富,技术越来越高明,非法集资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大隐患,严重地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涉案金额近百亿。截至2008年6月末,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69起,同比上升56.82%,抓获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142人,同比上升273.7%。
非法集资数额惊人:2006年,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32亿元;2007年济南济正非法集资达40亿元人民币,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多元;2009年8月,浙江为尔非法吸收4亿人民币而崩盘; 2009年,黑龙江南山水利工程公司非法集资5亿余元告破……。非法集资除严重冲击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破坏国家金融正常运转外,还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非法集资是 “绞肉机”,导致集资人血本无归,严重影响社会消费结构。吉首市集资案就是典型。当钱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以后,有的市民不仅因集资返贫,穷得连日常生活用品都买不起,甚至无家可归。有的市民虽然没有到如此地步,但是一个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对于非法集资的危害,必须充分重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国情、民情、社情尤为复杂,非法集资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地下钱庄等“民间”、“地下”金融活动
2006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写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披露:我国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90.5%,银行贷款仅为4.0%,非金融机构为2.6%,其他渠道为2.9%。从蓝皮书可以看出,民企融资基本上靠自我贷款,地下钱庄、借高利贷等地下非法方式贷款是民企自我融资的主渠道。这使得民企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收紧,企业的资金源就会枯竭;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虽然方便、快捷,但利息远高于银行的利息,一般在1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0%,如此高额的利息重压,企业发展稍有困难便面临着破产与倒闭。现在看来,这种局面并没有改变,反而呈恶化趋势。
2008年,政府宣布允许金融公司进行对企业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以来,打着“投资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旗帜的民间钱庄组织迅速发展并逐步公开化。据报载,鹤岗2009年疯狂冒出100多家民间“金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地下借贷也极为活跃,年资金规模估计在500亿元左右,坊间甚至有“南有温州,北有鄂尔多斯”之称。在济南,简单的数一下济南时报、齐鲁晚报的这种民间中介公司的广告,不少于四五十家。
这种民间地下金融活动利息率较高。一般情况下,一年可以拿到20%到30%的利息。民间借贷公司更是月息10%到20%,利息率惊人。高额的利息诱惑,致使这种民间的金融组织具有超强的“吸金”能力,长期发展下去,地下借贷将是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抽血机”,势必导致金融市场调控难度加大。其次,企业高额的利息负担,势必挤压企业再生产资金,也导致企业难以实现良性发展。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由于法律地位缺失,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难以控制。加之,我国的金融业尚不完善,社会办金融风险太大,稍有不慎就导致民间借贷泛滥成灾,并有可能转变为非法金融活动。
我国社会矛盾的多样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决定了我国国情、民情、社情的复杂化。如果这些隐患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置不当,在今天金融危机这样的“催化剂”作用下,势必将激化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引发一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居安思危,对于企业间连环担保、企业集资、民间拆借等隐患保持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及早采取有效手段,提防风险传递效应的发生,防止其对金融市场、社会稳定的威胁。
参考文献
[1]董树荣,何晓春.连环担保——警钟为谁而鸣:不能承受的连环担保之重[J].浙商.2005(9);25~31
[2]甄岩,王传晓.93亿连环链冰山一角 绍兴担保圈告急[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10-15
[3]黄孟复.《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7):224~231
[4]曹霁阳,颜秉光.10亿民间资金放贷 鹤岗灰色借贷“走钢丝”[J].《瞭望》.新闻周刊.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