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队伍
创一流检察院
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在广州市检察院召开,会上,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长白建国代表该院党组作了“向先进学习,创一流检察院”的发言。
白建国说:去年11月份,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的陪同下到萝岗区督导亚运安保工作时,对该院提出了“创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检察院”的殷切期望。该院将一如既往地向先进检察院学习,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为实现“一流检察院”的目标而努力。
白建国认为,围绕“创三个一流”,该院首先打造一支一流的队伍,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教育,使干警在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方面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提高干警在高科技条件下办案水平、工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复杂事件和媒体负面炒作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创造一流业绩。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善于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围绕萝岗区“打造知识经济高地”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最后,创一流检察院。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进一步提升该院的检察文化建设水平,使该院的院标、院训(覃思精察,尚刚贵柔)和管理理念(凝合、协同、创新、超越)受到广泛的认可,使检察文化成为该院的第一品牌;力争每年都有一些精品案例,力争每年都有成功的经验受到重视和推广。
(文/蒋佳伽 陈卓文)
基层
上好党建“三课”
2010年,黑龙江省林口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被记过,无一人受到党内处分。这一良好的表现已经持续了五年以上,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缘于林口县检察院党组立足本职、放眼长远、勤于学习、注重表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念。
首先,变呆板为灵活,改变方式上好党课。林口县检察院紧紧抓住党课这一有力武器,对全体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分组学习、集中讨论、名师讲座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不仅摆脱了以往党课的枯燥乏味,更开阔了干警的眼界,加深了干警对党的政治理论的认识。
其次,《职业道德》和《廉政准则》有机结合,上好规则课。《检察官职业道德》是对每名检察官的基本要求,《廉政准则》是对每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检察人,这二者都是对自身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廉政准则》有机结合,使干警能够融会贯通,让其扎根于干警的脑海,牢记于干警的心头,成为影响干警行为方式的重要因素。
第三,放眼长远,上好警示教育课。林口县检察院每季度都会召集全体干警,为他们上一堂警示教育课。或是观看纪录片,或是学习悔过书,或是倾听警示材料,利用一个个倒下去的例子,利用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去震撼干警的心灵,通过观后感、学习心得等形式激活干警的思想,使之远离腐败、警钟长鸣。(文/崔为好李薇)
人物
女检察官成学习榜样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向检察官时钧宇学习的活动。
时钧宇是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从检18年来,她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2件746人,至今无一差错;帮教、引导百余名失足者重归正途;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开通维权热线,身兼7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写下10余万字的讲稿和案例解析,编写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心理辅导书——《青春导航》等。(文/武兴才)
案讯
侵吞粮食补贴村官入牢房
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的张宏田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一审判决后,张宏田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芜湖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张宏田作为芜湖县方村镇天城村党总支原书记(现行政区划为芜湖市镜湖区),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该镇人民政府管理天城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方村镇工业集中区相关工程以及发放粮食补贴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3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粮食补贴款6万余元,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案发后,其退赃不积极,无悔罪表现,情节恶劣。对此,芜湖县法院于2010年1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张宏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文/伍和娣 高成霞)
经验
民事执行监督番禺模式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2008年创新采用由法院执行局书面提供执行情况说明的监督方式,被誉为“民事执行监督番禺模式”。
一是规范监督,检法两家会签意见突破监督工作瓶颈。该院与区法院签署《检法两家办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工作协调意见》,家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加大个案沟通力度,积极开展息诉和执行和解工作。
二是创新监督,全面掌握法院个案执行情况。该院创新采用“要求法院提供执行情况说明”监督方式,在受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后,以书面形式要求番禺区法院就申诉人申诉的问题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和提供有关执行依据,再根据法院答复内容结合申诉人申诉理由进行全案审查。
三是有效监督,积极开展违法执行行为调查工作。对于调查中发现执行法官涉嫌违法,依托于民事调查,查清事实后,将可查性较强的违法线索和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办。
四是和谐监督,强化执行案件中的息诉和解工作。该院在实践中总结“息诉十法”,对于当事人因对执行情况不了解或法律不熟悉而申诉等案件,耐心细致地向申诉人析法说理,达到息诉目的。2009年创新采用多级联动息诉的方法,市检民行处、区法院和该院共同对一宗医疗纠纷申诉案件进行联合息诉,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是善于监督,积极探索同步监督和现场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式,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同步监督和现场监督方式,实现了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从事后监督到过程监督的转变。对于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执行案件,法院认为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的,通知检察机关,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符合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条件的,及时派员介入执行环节实施监督。检察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自行决定对案件实施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2007年以来共受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36件,该院发函要求区法院提供书面执行情况共22件,均得到有效的回复,发出检察建议6份,口头纠正轻微执行违法行为2次,促成和解4件。
(文/番检宣)
做法
三项措施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为增强监督实效,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诉讼监督中遇到阻力和困难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既把问题找准,保证监督质量,又讲求工作方法,做到监督不对立。
二是灵活运用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好口头纠正违法、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和抗诉等多种手段,对症下药,使监督事项具体化。
三是注重协同办案,发挥诉讼监督合力。公诉部门积极与其他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案件衔接工作,在监督中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错误,努力形成监督合力。(文/宋桂玲)
成效
检察建议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日前,河南省新野县检察院预防局接到了新野县水利局关于现场监督该县2011年度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招标的邀请,同时送来的还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河道采砂管理方案。据该县水利局局长说,这些制度的完善得益于该县检察院2010年的一份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砂作为建筑工程必需的一种材料,价格日益上涨,因此河道采砂就成了不少人投资的热点,他们或合伙,或贷款纷纷购买了采砂船。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在新野境内经营的采砂船就有80条之多。滥采不仅导致国家税费流失,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影响到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这一状况,新野县检察院也于2010年8月对在河道采砂管理上涉嫌玩忽职守的王某等三人立案侦查。该院预防局在进行个案预防时,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后发现该县在河道采砂管理上存在四个方面的漏洞和隐患:一是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到位;二是河道采砂的标段设置不科学,部分标段砂储量特别丰富,导致中标者违背发包方案,进行非法转包、滥采等;三是在河道采砂的招投标环节,对参与竞标者的资格预审不够严格;四是采砂管理中重发包、轻管理、疏监督。摸清情况后,新野县检察院随即向该县水利局下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规划论证招投标方案、加强采砂招投标资质预审工作、尽快建立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综合管理模式、重视过程管理并加强现场监管等五条建议。
新野县水利局在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制定完善了河道采砂招投标、资质预审、日常巡查、现场管理、标后监管、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确保了河道采砂秩序的正常进行。
(文/王永清杨晓 邓进林)
创一流检察院
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在广州市检察院召开,会上,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长白建国代表该院党组作了“向先进学习,创一流检察院”的发言。
白建国说:去年11月份,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的陪同下到萝岗区督导亚运安保工作时,对该院提出了“创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检察院”的殷切期望。该院将一如既往地向先进检察院学习,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为实现“一流检察院”的目标而努力。
白建国认为,围绕“创三个一流”,该院首先打造一支一流的队伍,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教育,使干警在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方面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提高干警在高科技条件下办案水平、工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复杂事件和媒体负面炒作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创造一流业绩。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善于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围绕萝岗区“打造知识经济高地”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最后,创一流检察院。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进一步提升该院的检察文化建设水平,使该院的院标、院训(覃思精察,尚刚贵柔)和管理理念(凝合、协同、创新、超越)受到广泛的认可,使检察文化成为该院的第一品牌;力争每年都有一些精品案例,力争每年都有成功的经验受到重视和推广。
(文/蒋佳伽 陈卓文)
基层
上好党建“三课”
2010年,黑龙江省林口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被记过,无一人受到党内处分。这一良好的表现已经持续了五年以上,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缘于林口县检察院党组立足本职、放眼长远、勤于学习、注重表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念。
首先,变呆板为灵活,改变方式上好党课。林口县检察院紧紧抓住党课这一有力武器,对全体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分组学习、集中讨论、名师讲座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不仅摆脱了以往党课的枯燥乏味,更开阔了干警的眼界,加深了干警对党的政治理论的认识。
其次,《职业道德》和《廉政准则》有机结合,上好规则课。《检察官职业道德》是对每名检察官的基本要求,《廉政准则》是对每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检察人,这二者都是对自身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廉政准则》有机结合,使干警能够融会贯通,让其扎根于干警的脑海,牢记于干警的心头,成为影响干警行为方式的重要因素。
第三,放眼长远,上好警示教育课。林口县检察院每季度都会召集全体干警,为他们上一堂警示教育课。或是观看纪录片,或是学习悔过书,或是倾听警示材料,利用一个个倒下去的例子,利用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去震撼干警的心灵,通过观后感、学习心得等形式激活干警的思想,使之远离腐败、警钟长鸣。(文/崔为好李薇)
人物
女检察官成学习榜样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向检察官时钧宇学习的活动。
时钧宇是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从检18年来,她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2件746人,至今无一差错;帮教、引导百余名失足者重归正途;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开通维权热线,身兼7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写下10余万字的讲稿和案例解析,编写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心理辅导书——《青春导航》等。(文/武兴才)
案讯
侵吞粮食补贴村官入牢房
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的张宏田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一审判决后,张宏田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芜湖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张宏田作为芜湖县方村镇天城村党总支原书记(现行政区划为芜湖市镜湖区),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该镇人民政府管理天城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方村镇工业集中区相关工程以及发放粮食补贴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3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粮食补贴款6万余元,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案发后,其退赃不积极,无悔罪表现,情节恶劣。对此,芜湖县法院于2010年1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张宏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文/伍和娣 高成霞)
经验
民事执行监督番禺模式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2008年创新采用由法院执行局书面提供执行情况说明的监督方式,被誉为“民事执行监督番禺模式”。
一是规范监督,检法两家会签意见突破监督工作瓶颈。该院与区法院签署《检法两家办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工作协调意见》,家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加大个案沟通力度,积极开展息诉和执行和解工作。
二是创新监督,全面掌握法院个案执行情况。该院创新采用“要求法院提供执行情况说明”监督方式,在受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后,以书面形式要求番禺区法院就申诉人申诉的问题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和提供有关执行依据,再根据法院答复内容结合申诉人申诉理由进行全案审查。
三是有效监督,积极开展违法执行行为调查工作。对于调查中发现执行法官涉嫌违法,依托于民事调查,查清事实后,将可查性较强的违法线索和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办。
四是和谐监督,强化执行案件中的息诉和解工作。该院在实践中总结“息诉十法”,对于当事人因对执行情况不了解或法律不熟悉而申诉等案件,耐心细致地向申诉人析法说理,达到息诉目的。2009年创新采用多级联动息诉的方法,市检民行处、区法院和该院共同对一宗医疗纠纷申诉案件进行联合息诉,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是善于监督,积极探索同步监督和现场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式,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同步监督和现场监督方式,实现了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从事后监督到过程监督的转变。对于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执行案件,法院认为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的,通知检察机关,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符合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条件的,及时派员介入执行环节实施监督。检察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自行决定对案件实施同步监督或者现场监督。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2007年以来共受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36件,该院发函要求区法院提供书面执行情况共22件,均得到有效的回复,发出检察建议6份,口头纠正轻微执行违法行为2次,促成和解4件。
(文/番检宣)
做法
三项措施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为增强监督实效,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诉讼监督中遇到阻力和困难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既把问题找准,保证监督质量,又讲求工作方法,做到监督不对立。
二是灵活运用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好口头纠正违法、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和抗诉等多种手段,对症下药,使监督事项具体化。
三是注重协同办案,发挥诉讼监督合力。公诉部门积极与其他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案件衔接工作,在监督中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错误,努力形成监督合力。(文/宋桂玲)
成效
检察建议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日前,河南省新野县检察院预防局接到了新野县水利局关于现场监督该县2011年度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招标的邀请,同时送来的还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河道采砂管理方案。据该县水利局局长说,这些制度的完善得益于该县检察院2010年的一份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砂作为建筑工程必需的一种材料,价格日益上涨,因此河道采砂就成了不少人投资的热点,他们或合伙,或贷款纷纷购买了采砂船。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在新野境内经营的采砂船就有80条之多。滥采不仅导致国家税费流失,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影响到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这一状况,新野县检察院也于2010年8月对在河道采砂管理上涉嫌玩忽职守的王某等三人立案侦查。该院预防局在进行个案预防时,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后发现该县在河道采砂管理上存在四个方面的漏洞和隐患:一是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到位;二是河道采砂的标段设置不科学,部分标段砂储量特别丰富,导致中标者违背发包方案,进行非法转包、滥采等;三是在河道采砂的招投标环节,对参与竞标者的资格预审不够严格;四是采砂管理中重发包、轻管理、疏监督。摸清情况后,新野县检察院随即向该县水利局下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规划论证招投标方案、加强采砂招投标资质预审工作、尽快建立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综合管理模式、重视过程管理并加强现场监管等五条建议。
新野县水利局在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制定完善了河道采砂招投标、资质预审、日常巡查、现场管理、标后监管、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确保了河道采砂秩序的正常进行。
(文/王永清杨晓 邓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