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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艺术创作离不开形象,艺术形象的产生是艺术家根据现实生活中的事物经过形象思维而产生的。本文简要地论述了艺术创作的形象性和思维性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意在说明形象思维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形象性 思维性 形象思维 艺术创造 生活
中图分类号:J04 文献标识码:A
艺术创作离不开形象,艺术作品的形成总是以形象的再现而完成的。在艺术创造过程中,艺术家无论是表现传达具像的还是抽象的艺术形象,都自始至终离不开对形象的思维。形象思维是一个广泛流传并得以认可的定义,这个定义,概括了艺术的表现实质。它明显地突出了艺术作品的呈现特性——形象。在艺术领域里无论是表现具像的物质实体或抽象的艺术符号均是艺术的形象,是通过艺术家形象思维后而产生的形象,这种形象可以是接近生活也可以是超越生活的。
一
艺术创造的思维性,是艺术的基质。在客观现实中,人类生活在艺术创造中是第一性的,艺术客观表现所涉及的内容和形式是第二性的。但在艺术作品对现实的反映,并非原封不动地刻板反映,艺术创造所反映的现实是有所选择、有所改造、有所发现和有所判断的。这说明了艺术创造是思维的、认识的,是具有能动性和积极性的。艺术家对现实的选择、判断和表现,必须依据一定的社会伦理和美学原则。在当今社会时信中,虽然阶级的概念已经较为淡漠,但艺术家的社会理想和美学思想,仍是某一特定阶级和集团利益的表现。也就是说艺术家的创作应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向,所思维的结果必须是适应某一特定阶级和集团总体意识利益的需要。
艺术家的主观思想与客观现实的有机统一,是艺术创作的根本思维性,艺术的作用是在审美基础上发挥积极的推动社会改革进步作用。研究艺术创作的实质,必须认识艺术的思维性,但艺术的思维性最终是以艺术的形象性表现出来的。艺术的形象性表明了艺术与现实的特殊关系,艺术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就在于艺术必须具有形象性。
艺术创作的形象性,是由自然、社会条件所决定的,也是由艺术形式本质决定的。自然现象、人类社会活动要求人们对现实做具体的综合认识,艺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产物,就是满足人们对社会实践的精神需要,是人类具体综合地认识现实的唯一手段和方式。由于艺术创作反映现实具有形象性,使艺术产生了特殊的社会效果,这种效果是物质不能给予满足的。艺术创作要对自然、社会的整体认识做综合表现,就不能用抽象的思维概念,而必须用具体的形象来把握。艺术作品要促使人们认识了解自然、社会,只有表现出具体的形象,才能有可能达到艺术创作的目的,而不是用理论概念。艺术家在创作中对所表现的现实的具体判断,也必须通过形象的塑造来说明。
由于艺术创作反映现实具有形象性,使艺术产生了特殊的社会效果。艺术创作是以具体的生动图形、典型的人物、特定的环境、生动的情节和动人的节奏感动于人的精神世界。艺术的思维性,是艺术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存在的原因和根据。没有艺术创作的思维,也就没有艺术的本质,艺术的实际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没有艺术的形象性,也就没有艺术的思维性,更没有艺术的存在性。艺术创作的思维性和艺术创作的形象性是相互依存,互相转化,不可分割地统一在艺术创作的整体活动中的。
因而,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这个概念,是一个有机的完整的概念,形象思维不是形象加思维,也不是思维加形象,而是形象化了的思维,思维化了的形象。当我们在从事艺术的创作时,必须在艺术的思维性和形象性相互关系中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艺术作品。
二
我们认同艺术创作是形象思维时,形象思维这个概念是被看作一个固定概念来使用的,主要是指构成艺术实质的两个因素——思维性和形象的辨主关系。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形象思维是作为事物的认识和理解过程,这一过程主要解事物的共性和个性,对自然和人类规律的判断和表现,是物质世界的规律性在艺术家头脑中的反映过程,因而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必须针对客观世界。因此,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它是生动丰富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人和事并不等于是艺术作品,它只是艺术创作的原料,只是艺术创作素材的产地。从生活素材到艺术形象的创造,需要艺术家经过创造性的形象思维,在艺术创作过程中选取生活素材来进行分析、判断、加工、提炼、再创造艺术形象所进行的艺术的思维活动的过程,最终就是形象思维。
艺术思维是思维性和形象性的辩证统一的整体。艺术思维的过程乃是思维化与形象化的的相互辩证统一的复杂过程。
艺术的特性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摹写和审美的反映,但这种反映并不是说艺术只是对客观现实进行机械的纪录和复制,追求反映客观现实外在的自然性和逼真性。就如一个画家在画一个人的肖像时,并不是把皮肤的毛孔清清楚楚地描绘出来。这种细情末节的详尽描绘,不但是不可能,而且使描绘的结果最后变成一张不是生动的面部,而是一张丑陋不堪的刻板怪像,这样的怪像是没有艺术性和审美价值的。艺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摹写和反映的真实性,在于再现、摹写和判断客观现实的主要本质特征,提供给我们对客观现实的概括的间接认知,而并不是把客观现实原封不动地捧出来——如果是这样,人类就不再需要艺术了,因为在这样的艺术中是不能获得在人类生活中分不清楚的,可以意识到、注意到和认知到的东西。艺术的实质应当是使一张毫无突出处的脸,经过绘画的表现,获得一切人都对之发生兴趣的一般意义,一个生前并不引人注意的人,靠艺术的作用,从笔触上给他(她)带来了新的生命,就会世代被人重视。这是艺术中所呈现的形象,是艺术家认知客观现实的结果,是创造性劳动的智慧结晶,而不是照相机式的重复客观现实。
任何思维都是概括,都是必须由对表面现象的感性认识发展到内在的理性认知。任何概括都必须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和评价等理性活动。任何思维活动都具有抽象的意义。如果认为艺术思维不需要抽象,不需要概括,不需要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知,那么艺术思维就不能达到充分表现客观现实的必须本质和规律,就不能提供给人们对客观现实概括的间接性的正确认知,就不是思维形式了。因而,思维化的概括过程,乃是艺术思维过程不能缺少的内容。
艺术思维当然也是提高的过程,如果只还是停留在感性的生活素材阶段,那就不能够反映客观现实的本质,也就没有思维的概括性了。艺术思维是从感性表象的第一阶段向上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抽象”和“概括”的过程。因为思维也有不断地抛弃那些次要的、不利于表现本质的感性表象(或形象),不如此,艺术思维就不能够抓住客观现实的本质。在这点上艺术思维和逻辑思维过程中的形式是一致的。所以我们也可以将艺术思维称为抽象和概括。艺术思维不仅有自身的抽象概括手段,而且这种抽象概括也遵循自身的思维“逻辑”来进行。也就是说,艺术思维有自己的逻辑性和思维的规律,这种规律就是“联想”。“联想”在艺术思维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于判断、推理在逻辑思维中的地位和作用。判断和推理在逻辑思维中,起着将不同的观念联系起来,并由一观念过渡到另一观念,由认识过渡到新的认知的作用。而在艺术思维过程中,则主要是通过“联想”由一个形象观念过渡到另一个形象观念,从而才能使艺术思维得以连续地进行,使之不断地深化。“联想”的特点及其对艺术思维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可以运用整体的、完整的形象表象(或形象观念)来进行审美价值的创造。例如在孟浩然的《春晓》中,“处处闻啼鸟”经过“相似联想”达到“风雨声”,然后从“风雨声”通过“因果联想”达到“花落”。这些都是以完整的形象观念或形式表象,通过不同形式的“联想”而由一个过渡到另一个,从而使得艺术思维连续地开展,并不断地得到深化。它不像逻辑思维中的判断、推理那样,只是抽象出事物中的一部分(虽然是重要的本质和有规律性的部分)来使得认知开展和连续进行。
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艺术家形象思维和科学家的抽象思维一样,都必须遵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艺术创作只有在对社会生活的体验中,对无比丰富的社会生活加以观察、分析进行构思,才有可能进入具体的创作过程中,运用艺术的语言形式把对观察生活的感受组织调配起来,通过形象思维构成具体的而又有概括性的生动形象。离开了形象思维,单凭生动的直观,单凭对事物的感觉和印象而进行艺术创作,其结果只能表现出生活的浮光掠影,罗列现象和堆砌材料,而不能表现出艺术的时代特性。我们知道感性认识虽然是认识的不可缺少的阶段,感觉的材料也是客观外界的真实反映,是生动的、具体的,但那只是现象,是个别的和表面的,不可能全面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必须对其经过思维,经过分析、判断,将这些丰富的感觉材料提炼,经过形象化的思维,从而进行集中、概括,才能创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
在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中,艺术家的形象思维尽管和科学家的抽象思维同样地遵循着思维的一般规律,但是形象思维毕竟有它自己的特点。
首先,艺术家在进行形象思维的过程中,对于生活素材进行集中、概括,始终不脱离感性材料,分析是对感性材料的分析,判断是对感性材料的判断,因为所有的艺术作品中均是通过具体的和生动的可感可知的形象表达思想感情。艺术形象不是凭空创造的,更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艺术家从他自己在社会中的对生活的体验和对生活的感觉出来的,从对现实生活中对某些人或事,某些自然现象的印象中而获得的。在他们进行思维活动的最初阶段,客观存在头脑中的往往是个别的具体形象,但这只是形象思维的出发点。这时的形象并不就是现成的艺术形象,只有当艺术家对个别的形象在思维转移到第二、第三个形象时,也就是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过程中,同时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思维活动,经过无数次的反复比较,所复思考,反复提炼,然后才能凝结成为一个足以表现他的感受和认识、具有一定社会时代精神的形象。另一方面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也越来越深刻,越来越鲜明,最后才通过具体生动而有概括性的艺术形象把一定的现实和社会的伦理情感、思想意识表达出来,这就是形象思维的基本点。
其次,在形象思维过程中,“想象——联想和幻想”具有突出的意义。我们可以认为“想象——联想和幻想”是形象思维的主要方式,艺术家从现实生活中获得经验和感受,获得形象思维的基本材料,对其进行“想象——联想和幻想”,经过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的联想来补充未曾亲身感受的事物。例如艺术家没有经验过死亡,历史事件对于当代艺术家是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但可以将其表现出来,这说明艺术家完会可以凭借想象的翅膀,通达到所未曾经历过的世界。
在形象思维过程中,艺术家的想象十分活跃,不仅可以综合和充实经验、感受和不足,而且可以创作出更加丰富多彩、光辉动人、可感可知乃至更具概括性的艺术形象。艺术创作不同于历史事实的叙述或记录,它可能完全根据事实来创造形象,但它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再现历史,因为艺术作品的本质是为人们提供精神的赏悦,从中对人们的意识形态做潜移默化的调整。这就需要对历史事实、客观现实进行虚构并非凭空捏造,而必须是根据一定的直接感受或间接感受通过形象思维的方式,创作出艺术形象鲜明、具体、能够感觉到,触摸到的艺术形象。想象和幻想是形象思维的主要方式,只有充分恰当地运用了“想象——联想”,才可能产生反映生活的真实虚构。
艺术创作的最终目的是塑造形象,形象塑造是形象思维的中心。艺术创作只有通过形象思维过程才能创作出具有时代意义的艺术作品,这是每个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的规律。
参考文献:
[1] [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 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3] 杜夫海纳:《艺术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作者简介:吴家跃,男,1958—,四川会理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美术素描、版画教学、版画艺术,工作单位:西昌学院。
关键词:形象性 思维性 形象思维 艺术创造 生活
中图分类号:J04 文献标识码:A
艺术创作离不开形象,艺术作品的形成总是以形象的再现而完成的。在艺术创造过程中,艺术家无论是表现传达具像的还是抽象的艺术形象,都自始至终离不开对形象的思维。形象思维是一个广泛流传并得以认可的定义,这个定义,概括了艺术的表现实质。它明显地突出了艺术作品的呈现特性——形象。在艺术领域里无论是表现具像的物质实体或抽象的艺术符号均是艺术的形象,是通过艺术家形象思维后而产生的形象,这种形象可以是接近生活也可以是超越生活的。
一
艺术创造的思维性,是艺术的基质。在客观现实中,人类生活在艺术创造中是第一性的,艺术客观表现所涉及的内容和形式是第二性的。但在艺术作品对现实的反映,并非原封不动地刻板反映,艺术创造所反映的现实是有所选择、有所改造、有所发现和有所判断的。这说明了艺术创造是思维的、认识的,是具有能动性和积极性的。艺术家对现实的选择、判断和表现,必须依据一定的社会伦理和美学原则。在当今社会时信中,虽然阶级的概念已经较为淡漠,但艺术家的社会理想和美学思想,仍是某一特定阶级和集团利益的表现。也就是说艺术家的创作应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向,所思维的结果必须是适应某一特定阶级和集团总体意识利益的需要。
艺术家的主观思想与客观现实的有机统一,是艺术创作的根本思维性,艺术的作用是在审美基础上发挥积极的推动社会改革进步作用。研究艺术创作的实质,必须认识艺术的思维性,但艺术的思维性最终是以艺术的形象性表现出来的。艺术的形象性表明了艺术与现实的特殊关系,艺术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就在于艺术必须具有形象性。
艺术创作的形象性,是由自然、社会条件所决定的,也是由艺术形式本质决定的。自然现象、人类社会活动要求人们对现实做具体的综合认识,艺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产物,就是满足人们对社会实践的精神需要,是人类具体综合地认识现实的唯一手段和方式。由于艺术创作反映现实具有形象性,使艺术产生了特殊的社会效果,这种效果是物质不能给予满足的。艺术创作要对自然、社会的整体认识做综合表现,就不能用抽象的思维概念,而必须用具体的形象来把握。艺术作品要促使人们认识了解自然、社会,只有表现出具体的形象,才能有可能达到艺术创作的目的,而不是用理论概念。艺术家在创作中对所表现的现实的具体判断,也必须通过形象的塑造来说明。
由于艺术创作反映现实具有形象性,使艺术产生了特殊的社会效果。艺术创作是以具体的生动图形、典型的人物、特定的环境、生动的情节和动人的节奏感动于人的精神世界。艺术的思维性,是艺术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存在的原因和根据。没有艺术创作的思维,也就没有艺术的本质,艺术的实际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没有艺术的形象性,也就没有艺术的思维性,更没有艺术的存在性。艺术创作的思维性和艺术创作的形象性是相互依存,互相转化,不可分割地统一在艺术创作的整体活动中的。
因而,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这个概念,是一个有机的完整的概念,形象思维不是形象加思维,也不是思维加形象,而是形象化了的思维,思维化了的形象。当我们在从事艺术的创作时,必须在艺术的思维性和形象性相互关系中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艺术作品。
二
我们认同艺术创作是形象思维时,形象思维这个概念是被看作一个固定概念来使用的,主要是指构成艺术实质的两个因素——思维性和形象的辨主关系。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形象思维是作为事物的认识和理解过程,这一过程主要解事物的共性和个性,对自然和人类规律的判断和表现,是物质世界的规律性在艺术家头脑中的反映过程,因而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必须针对客观世界。因此,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它是生动丰富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人和事并不等于是艺术作品,它只是艺术创作的原料,只是艺术创作素材的产地。从生活素材到艺术形象的创造,需要艺术家经过创造性的形象思维,在艺术创作过程中选取生活素材来进行分析、判断、加工、提炼、再创造艺术形象所进行的艺术的思维活动的过程,最终就是形象思维。
艺术思维是思维性和形象性的辩证统一的整体。艺术思维的过程乃是思维化与形象化的的相互辩证统一的复杂过程。
艺术的特性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摹写和审美的反映,但这种反映并不是说艺术只是对客观现实进行机械的纪录和复制,追求反映客观现实外在的自然性和逼真性。就如一个画家在画一个人的肖像时,并不是把皮肤的毛孔清清楚楚地描绘出来。这种细情末节的详尽描绘,不但是不可能,而且使描绘的结果最后变成一张不是生动的面部,而是一张丑陋不堪的刻板怪像,这样的怪像是没有艺术性和审美价值的。艺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摹写和反映的真实性,在于再现、摹写和判断客观现实的主要本质特征,提供给我们对客观现实的概括的间接认知,而并不是把客观现实原封不动地捧出来——如果是这样,人类就不再需要艺术了,因为在这样的艺术中是不能获得在人类生活中分不清楚的,可以意识到、注意到和认知到的东西。艺术的实质应当是使一张毫无突出处的脸,经过绘画的表现,获得一切人都对之发生兴趣的一般意义,一个生前并不引人注意的人,靠艺术的作用,从笔触上给他(她)带来了新的生命,就会世代被人重视。这是艺术中所呈现的形象,是艺术家认知客观现实的结果,是创造性劳动的智慧结晶,而不是照相机式的重复客观现实。
任何思维都是概括,都是必须由对表面现象的感性认识发展到内在的理性认知。任何概括都必须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和评价等理性活动。任何思维活动都具有抽象的意义。如果认为艺术思维不需要抽象,不需要概括,不需要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知,那么艺术思维就不能达到充分表现客观现实的必须本质和规律,就不能提供给人们对客观现实概括的间接性的正确认知,就不是思维形式了。因而,思维化的概括过程,乃是艺术思维过程不能缺少的内容。
艺术思维当然也是提高的过程,如果只还是停留在感性的生活素材阶段,那就不能够反映客观现实的本质,也就没有思维的概括性了。艺术思维是从感性表象的第一阶段向上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抽象”和“概括”的过程。因为思维也有不断地抛弃那些次要的、不利于表现本质的感性表象(或形象),不如此,艺术思维就不能够抓住客观现实的本质。在这点上艺术思维和逻辑思维过程中的形式是一致的。所以我们也可以将艺术思维称为抽象和概括。艺术思维不仅有自身的抽象概括手段,而且这种抽象概括也遵循自身的思维“逻辑”来进行。也就是说,艺术思维有自己的逻辑性和思维的规律,这种规律就是“联想”。“联想”在艺术思维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于判断、推理在逻辑思维中的地位和作用。判断和推理在逻辑思维中,起着将不同的观念联系起来,并由一观念过渡到另一观念,由认识过渡到新的认知的作用。而在艺术思维过程中,则主要是通过“联想”由一个形象观念过渡到另一个形象观念,从而才能使艺术思维得以连续地进行,使之不断地深化。“联想”的特点及其对艺术思维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可以运用整体的、完整的形象表象(或形象观念)来进行审美价值的创造。例如在孟浩然的《春晓》中,“处处闻啼鸟”经过“相似联想”达到“风雨声”,然后从“风雨声”通过“因果联想”达到“花落”。这些都是以完整的形象观念或形式表象,通过不同形式的“联想”而由一个过渡到另一个,从而使得艺术思维连续地开展,并不断地得到深化。它不像逻辑思维中的判断、推理那样,只是抽象出事物中的一部分(虽然是重要的本质和有规律性的部分)来使得认知开展和连续进行。
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艺术家形象思维和科学家的抽象思维一样,都必须遵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艺术创作只有在对社会生活的体验中,对无比丰富的社会生活加以观察、分析进行构思,才有可能进入具体的创作过程中,运用艺术的语言形式把对观察生活的感受组织调配起来,通过形象思维构成具体的而又有概括性的生动形象。离开了形象思维,单凭生动的直观,单凭对事物的感觉和印象而进行艺术创作,其结果只能表现出生活的浮光掠影,罗列现象和堆砌材料,而不能表现出艺术的时代特性。我们知道感性认识虽然是认识的不可缺少的阶段,感觉的材料也是客观外界的真实反映,是生动的、具体的,但那只是现象,是个别的和表面的,不可能全面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必须对其经过思维,经过分析、判断,将这些丰富的感觉材料提炼,经过形象化的思维,从而进行集中、概括,才能创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
在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中,艺术家的形象思维尽管和科学家的抽象思维同样地遵循着思维的一般规律,但是形象思维毕竟有它自己的特点。
首先,艺术家在进行形象思维的过程中,对于生活素材进行集中、概括,始终不脱离感性材料,分析是对感性材料的分析,判断是对感性材料的判断,因为所有的艺术作品中均是通过具体的和生动的可感可知的形象表达思想感情。艺术形象不是凭空创造的,更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艺术家从他自己在社会中的对生活的体验和对生活的感觉出来的,从对现实生活中对某些人或事,某些自然现象的印象中而获得的。在他们进行思维活动的最初阶段,客观存在头脑中的往往是个别的具体形象,但这只是形象思维的出发点。这时的形象并不就是现成的艺术形象,只有当艺术家对个别的形象在思维转移到第二、第三个形象时,也就是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过程中,同时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思维活动,经过无数次的反复比较,所复思考,反复提炼,然后才能凝结成为一个足以表现他的感受和认识、具有一定社会时代精神的形象。另一方面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也越来越深刻,越来越鲜明,最后才通过具体生动而有概括性的艺术形象把一定的现实和社会的伦理情感、思想意识表达出来,这就是形象思维的基本点。
其次,在形象思维过程中,“想象——联想和幻想”具有突出的意义。我们可以认为“想象——联想和幻想”是形象思维的主要方式,艺术家从现实生活中获得经验和感受,获得形象思维的基本材料,对其进行“想象——联想和幻想”,经过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的联想来补充未曾亲身感受的事物。例如艺术家没有经验过死亡,历史事件对于当代艺术家是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但可以将其表现出来,这说明艺术家完会可以凭借想象的翅膀,通达到所未曾经历过的世界。
在形象思维过程中,艺术家的想象十分活跃,不仅可以综合和充实经验、感受和不足,而且可以创作出更加丰富多彩、光辉动人、可感可知乃至更具概括性的艺术形象。艺术创作不同于历史事实的叙述或记录,它可能完全根据事实来创造形象,但它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再现历史,因为艺术作品的本质是为人们提供精神的赏悦,从中对人们的意识形态做潜移默化的调整。这就需要对历史事实、客观现实进行虚构并非凭空捏造,而必须是根据一定的直接感受或间接感受通过形象思维的方式,创作出艺术形象鲜明、具体、能够感觉到,触摸到的艺术形象。想象和幻想是形象思维的主要方式,只有充分恰当地运用了“想象——联想”,才可能产生反映生活的真实虚构。
艺术创作的最终目的是塑造形象,形象塑造是形象思维的中心。艺术创作只有通过形象思维过程才能创作出具有时代意义的艺术作品,这是每个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的规律。
参考文献:
[1] [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 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3] 杜夫海纳:《艺术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作者简介:吴家跃,男,1958—,四川会理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美术素描、版画教学、版画艺术,工作单位:西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