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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以来,受人民法院在不同时期承担的不同任务、中央对人事制度的适时调整等因素影响,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制度改革历经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至1996年初步展开时期,首次针对法官绩效考评建章立制;第二个阶段是1997年至2013年走向成熟时期,围绕法官的职业性、专业性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第三个阶段是2013年至今全面深化时期,主要措施包括及时调整《法官法》相关规定,加大考评院庭长,重塑考评指标、考评方式和考评结果运用,优化考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等.改革遗留的问题与改革新要求均预示着有必要继续推进法官绩效考评制度改革.面向未来的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制度改革在理念上应当秉持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的目标设定、深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根据中央召开的历次司法改革会议所提要求、法律修改内容,下一阶段的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评改革重点应当从考评模式、考评内容、考评等次和结果运用三个方面进一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