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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从2008年开始,积极推出以资格后审制为核心的招投标体制,有效的堵住了招投标中的漏洞,从而使招投标更加阳光。该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被江苏省建设厅评为一类交易中心、被南通市建设局评为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被省建设厅评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单位。
一、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净化招投标市场的新机制
2008年前,启东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确定投标人,一直实行对投标资格人的审查采取资格预审制,即由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制方式招标,由于存在报名、资格预审、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个工作环节,潜在投标人信息容易泄露,经常出现项目虽然动辄几十人报名,但几乎没有竞争,中标价普遍贴进招标控制价,串标围标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出现了场内还没有开标、场外“串标大会”早已开完,中标结果、中标价格早已商量好了的怪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也容易诱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针对上述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围标串标等问题,净化招投标市场,启东市政府果断推行了净化招投标市场的新机制,即在工程招标项目上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是指在开标后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投标人从网上直接下载招投项目相关资料、自行踏勘、无记名网上答疑、按投标公告的约定时间直接投标,取消了报名,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个容易泄密的环节。现场开标时,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进行商务评标,价格合理者为中标候选人,最后进行公示。启东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资格后审制,凡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同时鼓励1000万元以上的简单工程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吕四渔港经济区西区吹沙工程项目招标,标底总价为1.535亿元,招标控制价为1.288亿元,经实行资格后审中标价为0.9838亿元。同招标控制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3045万元,节支率为23.6%。彻底改变了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中,中标价贴近控制价的“怪”现象。实践证明,资格后审制度的实施是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行为,尤其是规范投标人行为、抑制串标、围标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建章立制,不断完善资格后审配套新体系
(一)建立统一的政府招投标资格后审管理体制
2004年9月,启东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局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办公室撤销,成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从三个层面建立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新体制。一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处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为市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授权,承担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管。具体制订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含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研究和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全市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市场秩序;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并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专家评委库;查处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为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统一平台,并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发布、价格咨询、交易场所,维护招投标交易场内活动秩序;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招标报名、咨询、审查、编制招标文件;为招标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和参加交易的各方进行登记和备案。启东市还专门成立了由监察、财政、审计、招投标中心等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凡涉及招标的所有事项,包括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招标方式、工程控制价、评标办法等重要事项的确定,首先由招标人提出方案,由招标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然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二)加大政府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统一加强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仅2009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工程项目招标实施资格后审制的通知》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系统全面地规范了招标投标中各方主体的行为,对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细化内部监管环节。在建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工作流程》、《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机构内部监督的意见》等内部考核办法、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查找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轮岗换岗制、AB角工作制、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中心10多项内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把制度覆盖到每个岗位,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
(三)进一步改善招投标资格后审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了投标企业信息管理和诚信库。通过对投标人平时行为情况采集,实现从源头上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投标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计入不良行为数据库,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个别严重扰乱市场的投标人,会同市纪检、监察、公安、建设、建工、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目前,全市共有500多家企业录入投标信息管理数据库。二是实施了信誉保证金制度,设立信誉保证金专用账户。凡参与该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由中心负责监管。凡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串围标、借资质挂靠、不认真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信誉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将其记入“黑名单”,取消其在启东市的投标准入资格,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曝光。信誉保证金依据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核准并出具相关证明后退回。三是实施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下发了《关于对投标人实施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的通知》,对在启东投标的企业实施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其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建立了查询、谈话诫勉、承诺等制度,构建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对行贿行为严重的禁止其投标,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资格后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强化对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对于全力确保资格后审制度规范运行至关重要。在实践中,启东市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监管。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行为的实施办法》,强调招标人是招标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求招标人做好标前准备、制定招标规则、强化标后管理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会同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招标人在招标环节的全方位监管,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二是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对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实行业主推荐和抽签确定的办法。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情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与资质年检、升级挂钩,对不良行为实行扣分制。三是加大了对评标专家监管。对评委抽取,通过电脑系统自动抽取和语音系统自动通知。一般项目从本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重、特大项目从外地抽取评标专家。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了对评标专家评审全过程的监管。评委签到后直接进入评标室,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对评标室实行屏蔽,并运用监控系统对评标活动的整个过程实行图像和语音监控,防止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工作质量进行记录,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实现了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和考评。四是加大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后续的监管。招标文件范本中统一加入了诚信的承诺和失信的处罚条款,引导投标人规范投标行为,对违规违法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近几年来,先后对17家具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按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并暂停在启东项目的投标准入资格;5家违规性质严重的,被没收信誉保证金210万元。同时,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的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切实履行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大对招投标监管人员的监管。着力抓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廉政勤政等方面教育,牢固树立在工作中动真碰硬,敢于与不正之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观念。同时,要求监管人员在改革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整合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服务理念、建立“绿色”通道等方面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四、启东市政府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节约财政资金明显。截止2012年底,共实施资格后审制项目1008个,项目的标底价总额为97.19亿元,招标控制价86.69亿元,中标价78.44亿元,与控制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8.25亿元。二是遏制串围标效果好。通过采取信息公开、出售招标文件时不记名和取消集中答疑等系列措施,屏蔽了投标人信息,截断了容易泄露投标人信息的环节,从而剪断了串标的信息链,有效扩大了竞争,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想通过串通所有投标人以实现串标的行为难以得逞。同时,配以适当的评标办法,使串标、围标等行为难以实现。三是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推行招投标监管新举措后,该市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规范,存在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也真正实现了从过去程序、形式上的监管到实质性监管的飞跃。较好地遏制了个别不法分子操纵市场行为,杜绝了“场内招标场外定”的不正常现象,市场上“投标专业户”、组织串围标“标王”没有了,诚信企业多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四是各方反映良好。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过去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围标串标、假材料假资质、违约等不法现象,得到了较好的遏制,市场比较规范,得到了守法的各方主体的欢迎;既为招标单位省了钱、减了压,又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一、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净化招投标市场的新机制
2008年前,启东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确定投标人,一直实行对投标资格人的审查采取资格预审制,即由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制方式招标,由于存在报名、资格预审、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个工作环节,潜在投标人信息容易泄露,经常出现项目虽然动辄几十人报名,但几乎没有竞争,中标价普遍贴进招标控制价,串标围标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出现了场内还没有开标、场外“串标大会”早已开完,中标结果、中标价格早已商量好了的怪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也容易诱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针对上述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围标串标等问题,净化招投标市场,启东市政府果断推行了净化招投标市场的新机制,即在工程招标项目上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是指在开标后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投标人从网上直接下载招投项目相关资料、自行踏勘、无记名网上答疑、按投标公告的约定时间直接投标,取消了报名,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个容易泄密的环节。现场开标时,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进行商务评标,价格合理者为中标候选人,最后进行公示。启东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资格后审制,凡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同时鼓励1000万元以上的简单工程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吕四渔港经济区西区吹沙工程项目招标,标底总价为1.535亿元,招标控制价为1.288亿元,经实行资格后审中标价为0.9838亿元。同招标控制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3045万元,节支率为23.6%。彻底改变了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中,中标价贴近控制价的“怪”现象。实践证明,资格后审制度的实施是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行为,尤其是规范投标人行为、抑制串标、围标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建章立制,不断完善资格后审配套新体系
(一)建立统一的政府招投标资格后审管理体制
2004年9月,启东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局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办公室撤销,成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从三个层面建立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新体制。一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处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为市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授权,承担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管。具体制订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含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研究和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全市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市场秩序;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并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专家评委库;查处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为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统一平台,并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发布、价格咨询、交易场所,维护招投标交易场内活动秩序;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招标报名、咨询、审查、编制招标文件;为招标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和参加交易的各方进行登记和备案。启东市还专门成立了由监察、财政、审计、招投标中心等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凡涉及招标的所有事项,包括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招标方式、工程控制价、评标办法等重要事项的确定,首先由招标人提出方案,由招标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然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二)加大政府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统一加强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仅2009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工程项目招标实施资格后审制的通知》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系统全面地规范了招标投标中各方主体的行为,对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细化内部监管环节。在建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工作流程》、《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机构内部监督的意见》等内部考核办法、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查找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轮岗换岗制、AB角工作制、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中心10多项内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把制度覆盖到每个岗位,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
(三)进一步改善招投标资格后审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了投标企业信息管理和诚信库。通过对投标人平时行为情况采集,实现从源头上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投标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计入不良行为数据库,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个别严重扰乱市场的投标人,会同市纪检、监察、公安、建设、建工、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目前,全市共有500多家企业录入投标信息管理数据库。二是实施了信誉保证金制度,设立信誉保证金专用账户。凡参与该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由中心负责监管。凡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串围标、借资质挂靠、不认真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信誉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将其记入“黑名单”,取消其在启东市的投标准入资格,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曝光。信誉保证金依据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核准并出具相关证明后退回。三是实施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下发了《关于对投标人实施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的通知》,对在启东投标的企业实施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其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建立了查询、谈话诫勉、承诺等制度,构建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对行贿行为严重的禁止其投标,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资格后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强化对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对于全力确保资格后审制度规范运行至关重要。在实践中,启东市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监管。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行为的实施办法》,强调招标人是招标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求招标人做好标前准备、制定招标规则、强化标后管理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会同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招标人在招标环节的全方位监管,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二是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对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实行业主推荐和抽签确定的办法。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情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与资质年检、升级挂钩,对不良行为实行扣分制。三是加大了对评标专家监管。对评委抽取,通过电脑系统自动抽取和语音系统自动通知。一般项目从本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重、特大项目从外地抽取评标专家。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了对评标专家评审全过程的监管。评委签到后直接进入评标室,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对评标室实行屏蔽,并运用监控系统对评标活动的整个过程实行图像和语音监控,防止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工作质量进行记录,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实现了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和考评。四是加大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后续的监管。招标文件范本中统一加入了诚信的承诺和失信的处罚条款,引导投标人规范投标行为,对违规违法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近几年来,先后对17家具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按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并暂停在启东项目的投标准入资格;5家违规性质严重的,被没收信誉保证金210万元。同时,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的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切实履行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大对招投标监管人员的监管。着力抓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廉政勤政等方面教育,牢固树立在工作中动真碰硬,敢于与不正之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观念。同时,要求监管人员在改革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整合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服务理念、建立“绿色”通道等方面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四、启东市政府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节约财政资金明显。截止2012年底,共实施资格后审制项目1008个,项目的标底价总额为97.19亿元,招标控制价86.69亿元,中标价78.44亿元,与控制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8.25亿元。二是遏制串围标效果好。通过采取信息公开、出售招标文件时不记名和取消集中答疑等系列措施,屏蔽了投标人信息,截断了容易泄露投标人信息的环节,从而剪断了串标的信息链,有效扩大了竞争,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想通过串通所有投标人以实现串标的行为难以得逞。同时,配以适当的评标办法,使串标、围标等行为难以实现。三是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推行招投标监管新举措后,该市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规范,存在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也真正实现了从过去程序、形式上的监管到实质性监管的飞跃。较好地遏制了个别不法分子操纵市场行为,杜绝了“场内招标场外定”的不正常现象,市场上“投标专业户”、组织串围标“标王”没有了,诚信企业多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四是各方反映良好。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过去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围标串标、假材料假资质、违约等不法现象,得到了较好的遏制,市场比较规范,得到了守法的各方主体的欢迎;既为招标单位省了钱、减了压,又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