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城镇化起步较晚的中国,如何建立保障房建设科学体系与模式是缓解社会矛盾和有利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如何实现‘住有所居’,完善中国住房保障体系,仍是十二五的重要课题。在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上,应该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基本保障目标……,不要让我国的保障放建设不要让保障放建设成为侵占社会资源的保护色……”在2010年12月17日的第三届中国地产趋势年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其《大规模保障房的三个期待与三个担心》的报告中,做出了如上表示。
此前三天,北京市建委透露,北京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100万套,占全部住宅套数的60%。北京市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接下来政府的工作重点将是帮助“夹心层”,即不符合申请保障房,又短期买不起商品房的大学毕业生等群体。
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经向各地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并且划定了2010年12月10日的上报截止日期。《通知》中明确提出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的任务,与2010年580万套的目标相比,增长近倍。
规模空前的保障房建设与供应计划,在指令与任务中逐渐展开。
供应之虞
天量的保障房建设规划,似乎并不能打消对抑制房价和人人“住有所居”目标实现的疑虑。总览近三年来的保障房建设规划,在数字上看堪称完美。2008年,全年计划建设保障房100多万套,2010年580万套,而在最近公布的2011年的保障房规划中,这个数字进一步飙升至1000万套,纸面上的增长速度一日千里。
众所周知,房地产供应大都需要一个不短的周期。单纯以保障房供应计划来预判其连带的积极效应,并无科学根据。显然,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的出炉,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舆论对2010年580万套保障房完成情况的追问。
2010年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与各地政府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而根据披露的消息显示,待一系列的相关程序完毕后已近8月底,而“各地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的要求在住建部网站上公布之时,已是9月20日。分析人士称,在濒临冬季之时,面对此种硬性规定,难免会出现推诿和应付的现象。“规定要求的是开工时间,而不是竣工时间。”
近期住建部又传喜讯:截至2010年10月底,年初(2010)承诺的58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全部实现开工”。但对于何时竣工,仍然未见明文披露。
2010年,在轮番的宏观调控之下,商品房价不降反升。在此背景下,保障房的强势推进不仅没有抑制商品房价的上涨,价格反而在商品房的“绑架”下水涨船高。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北京市的限价房的平均价格为7000元左右,和2009年同期相对略好地段的商品房价趋同。
旧题难解
2010年1月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11条”发布,一度给房地产的平稳发展带来信心。“国11条”进一步强调了加大力度保障住房有效供给的必要性,并要求政府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以在客观上平抑房价的过快上涨。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相关措辞中,甚至提到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由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政府调控房价保障民生的努力,无疑是一个进步。
然而,保障房的供应现状仍然差强人意。包括凸显了对保障房质量担忧的“楼脆脆”现象,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2010年引起广泛争议的杭州别墅保障房的新闻报道和深圳名车扎堆经适房的诸多现象,更让“保障”的含义大打折扣。
诞生了十余年的保障房体系,在走向科学与法制的道路上始终步履维艰。1998年以来,随着保障性住房体系在我国逐步确立,国家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特别是2007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房投资额不断增长,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但是与其他住宅项目投资额相比,政府对其资金投入力度明显不足,自1998年到2009年,经济适用房投资额占住宅投资总额的比重从13.0%降至4.4%。
事实上,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的投入力度相对过去已然很强。数据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达到550.56亿元,2010年又计划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但是在投资额不断增长的同时,新开工面积及竣工套数的增长则相对缓慢。自2007年以来,我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及竣工套数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5%以下,甚至2009年新开工面积出现了负增长。
因为土地财政之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意义,各省市地区均把商品住房用地作为主要的供给对象,而保障性住房用地在计划目标中占比就严重不足,其建设情况也就可想而知。
客观而言,供给严重不足是我国保障性住房最大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是政府大力度地推进保障房建设,但种种现实问题又导致实际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一方面则是加速的城镇化建设催生出了数量庞大的“夹心层”,使所谓天量的保障房供应显得“杯水车薪”。无法实现“住有所居”的民众,显然更易产生对城市的抵触情绪。
从2010年年初开始,互联网上有关“逃离北上广”的帖子迅速走红,“蜗居”、“蚁族”的概念也获得了城市寄居人士的认同。以房价为首生活成本的狂飙突进,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成因。长此以往,势必会阻碍城市化的进程。
攻玉之石
除了担忧保障房成为权贵阶层变相攫取财富的保护色以外,在第三届地产趋势年会上陈淮也提出了其它的隐忧。在陈淮看来,中国城镇化独具特色的难题,无非是农民工进城、城中村和小产权。迄今为止,这三个难题在中国都没有一个形成体系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对于保障房的担忧一直贯穿其整体进程。从计划供应量到实际供应量,从预期覆盖群体到保障房购住资格监管,都面临着重重难题。保障房问题并非中国独有,据陈淮介绍,贫民窟、夹心层与过度福利化,正是各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大世界难题。对于城镇化起步较晚的中国,如何建立保障房建设科学体系与模式是缓解社会矛盾和有利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世界范围来看,花园城市新加坡早在1964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到目前为止已经兴建了100多万套公共组屋,使得新加坡的84%的人口得以安居,这种全面覆盖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住房问题解决得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相比于新加坡的全面覆盖,美国则是以立法保障和发达的金融体系作为保障房建设的支撑。作为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而保障性住房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先后颁布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国民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等法律,在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低租金的公共住房和低息购房和建房贷款、租房和住房补贴等方面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发达的金融体系也使得房地产抵押贷款及证券化大行其道,为居民自建住房和购房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之撑。
和中国比较相似的,莫过于法国模式。“任何开发商在开发住宅项目时,必须有20%的面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为之提供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中明确体现,这和中国商品房建设配套保障房建设的做法如出一辙。
与内地一江之隔的香港走的则是租售双轨、立体供给的道路。具体操作上是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建造住房,并以低于市价三四成出售,同时对购房者产权予以严格限制,以避免投机现象。
在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北京博智行商业地产研究院院长鲁炳全看来,如果将法国模式和香港模式加以结合,或可成为解决中国保障房建设可资借鉴的道路。实际上,法国模式与香港模式的结合已经在北京的相关政策中予以体现。
聚焦保障房的相关立法也备受期待。据媒体报道,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193名人大代表在6个议案中提出相关议案,强调目前市场化商品房制度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近期有消息称,万众期待的由住建部牵头的《基本住房保障法》出台在望。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法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的责任。据悉,目前《基本住房保障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呈送各部委征求意见后,并递交全国人大法工委或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
“如何实现‘住有所居’,完善中国住房保障体系,仍是十二五的重要课题。在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上,应该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基本保障目标……,不要让我国的保障放建设不要让保障放建设成为侵占社会资源的保护色……”在2010年12月17日的第三届中国地产趋势年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其《大规模保障房的三个期待与三个担心》的报告中,做出了如上表示。
此前三天,北京市建委透露,北京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100万套,占全部住宅套数的60%。北京市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接下来政府的工作重点将是帮助“夹心层”,即不符合申请保障房,又短期买不起商品房的大学毕业生等群体。
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经向各地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并且划定了2010年12月10日的上报截止日期。《通知》中明确提出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的任务,与2010年580万套的目标相比,增长近倍。
规模空前的保障房建设与供应计划,在指令与任务中逐渐展开。
供应之虞
天量的保障房建设规划,似乎并不能打消对抑制房价和人人“住有所居”目标实现的疑虑。总览近三年来的保障房建设规划,在数字上看堪称完美。2008年,全年计划建设保障房100多万套,2010年580万套,而在最近公布的2011年的保障房规划中,这个数字进一步飙升至1000万套,纸面上的增长速度一日千里。
众所周知,房地产供应大都需要一个不短的周期。单纯以保障房供应计划来预判其连带的积极效应,并无科学根据。显然,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的出炉,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舆论对2010年580万套保障房完成情况的追问。
2010年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与各地政府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而根据披露的消息显示,待一系列的相关程序完毕后已近8月底,而“各地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的要求在住建部网站上公布之时,已是9月20日。分析人士称,在濒临冬季之时,面对此种硬性规定,难免会出现推诿和应付的现象。“规定要求的是开工时间,而不是竣工时间。”
近期住建部又传喜讯:截至2010年10月底,年初(2010)承诺的58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全部实现开工”。但对于何时竣工,仍然未见明文披露。
2010年,在轮番的宏观调控之下,商品房价不降反升。在此背景下,保障房的强势推进不仅没有抑制商品房价的上涨,价格反而在商品房的“绑架”下水涨船高。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北京市的限价房的平均价格为7000元左右,和2009年同期相对略好地段的商品房价趋同。
旧题难解
2010年1月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11条”发布,一度给房地产的平稳发展带来信心。“国11条”进一步强调了加大力度保障住房有效供给的必要性,并要求政府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以在客观上平抑房价的过快上涨。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相关措辞中,甚至提到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由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政府调控房价保障民生的努力,无疑是一个进步。
然而,保障房的供应现状仍然差强人意。包括凸显了对保障房质量担忧的“楼脆脆”现象,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2010年引起广泛争议的杭州别墅保障房的新闻报道和深圳名车扎堆经适房的诸多现象,更让“保障”的含义大打折扣。
诞生了十余年的保障房体系,在走向科学与法制的道路上始终步履维艰。1998年以来,随着保障性住房体系在我国逐步确立,国家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特别是2007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房投资额不断增长,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但是与其他住宅项目投资额相比,政府对其资金投入力度明显不足,自1998年到2009年,经济适用房投资额占住宅投资总额的比重从13.0%降至4.4%。
事实上,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的投入力度相对过去已然很强。数据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达到550.56亿元,2010年又计划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但是在投资额不断增长的同时,新开工面积及竣工套数的增长则相对缓慢。自2007年以来,我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及竣工套数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5%以下,甚至2009年新开工面积出现了负增长。
因为土地财政之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意义,各省市地区均把商品住房用地作为主要的供给对象,而保障性住房用地在计划目标中占比就严重不足,其建设情况也就可想而知。
客观而言,供给严重不足是我国保障性住房最大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是政府大力度地推进保障房建设,但种种现实问题又导致实际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一方面则是加速的城镇化建设催生出了数量庞大的“夹心层”,使所谓天量的保障房供应显得“杯水车薪”。无法实现“住有所居”的民众,显然更易产生对城市的抵触情绪。
从2010年年初开始,互联网上有关“逃离北上广”的帖子迅速走红,“蜗居”、“蚁族”的概念也获得了城市寄居人士的认同。以房价为首生活成本的狂飙突进,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成因。长此以往,势必会阻碍城市化的进程。
攻玉之石
除了担忧保障房成为权贵阶层变相攫取财富的保护色以外,在第三届地产趋势年会上陈淮也提出了其它的隐忧。在陈淮看来,中国城镇化独具特色的难题,无非是农民工进城、城中村和小产权。迄今为止,这三个难题在中国都没有一个形成体系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对于保障房的担忧一直贯穿其整体进程。从计划供应量到实际供应量,从预期覆盖群体到保障房购住资格监管,都面临着重重难题。保障房问题并非中国独有,据陈淮介绍,贫民窟、夹心层与过度福利化,正是各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大世界难题。对于城镇化起步较晚的中国,如何建立保障房建设科学体系与模式是缓解社会矛盾和有利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世界范围来看,花园城市新加坡早在1964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到目前为止已经兴建了100多万套公共组屋,使得新加坡的84%的人口得以安居,这种全面覆盖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住房问题解决得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相比于新加坡的全面覆盖,美国则是以立法保障和发达的金融体系作为保障房建设的支撑。作为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而保障性住房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先后颁布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国民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等法律,在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低租金的公共住房和低息购房和建房贷款、租房和住房补贴等方面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发达的金融体系也使得房地产抵押贷款及证券化大行其道,为居民自建住房和购房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之撑。
和中国比较相似的,莫过于法国模式。“任何开发商在开发住宅项目时,必须有20%的面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为之提供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中明确体现,这和中国商品房建设配套保障房建设的做法如出一辙。
与内地一江之隔的香港走的则是租售双轨、立体供给的道路。具体操作上是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建造住房,并以低于市价三四成出售,同时对购房者产权予以严格限制,以避免投机现象。
在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北京博智行商业地产研究院院长鲁炳全看来,如果将法国模式和香港模式加以结合,或可成为解决中国保障房建设可资借鉴的道路。实际上,法国模式与香港模式的结合已经在北京的相关政策中予以体现。
聚焦保障房的相关立法也备受期待。据媒体报道,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193名人大代表在6个议案中提出相关议案,强调目前市场化商品房制度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近期有消息称,万众期待的由住建部牵头的《基本住房保障法》出台在望。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法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的责任。据悉,目前《基本住房保障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呈送各部委征求意见后,并递交全国人大法工委或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