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明星VS不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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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余文乐已对娱乐圈驾轻就熟。
  敢说自己不是大明星的人,都是大明星
  
  有些人生来就是被老天赏饭吃的——比如余文乐,就算夹在人群中走路,神情茫然又松弛,还是能被一眼认出来。他有张轮廓分明、眼角眉梢隐隐透着锐气的脸,加之身形高大修长,亮眼到不行,就是老娱记们说的,“有股明星气”。
  林燕妮说,他的“一双眼珠子,亮晶晶的像琉璃弹子”,近看才知道,所言非虚,这双眼睛令他增添了几分英气。拍照时,随手一托腮、一低头、一侧目,都是可以定格放大的pose。
  他并不抗拒用英俊作为武器来抢夺娱乐圈的名利,“长得帅的,谁不是先做偶像派?无所谓,我不会觉得丢脸。叫我偶像派起码证明我长得帅,对吧?”
  说完他自顾自地大笑起来,前仰后合,举动甚至有些夸张。当时是傍晚7点,夜幕初上,他半倚在靠窗的沙发上,双眼布满血丝。做访问前,他狠劲儿用手搓脸,拼命眨眼睛。
  他刚被Ferragamo邀请去意大利米兰看新一季时装秀,前一晚坐通宵飞机赶回上海,一整天做了四五个访问,为新专辑做宣传。导演彭浩翔又在微博上叫他“志明”,嬉笑怒骂间,《志明与春娇》续集——《春娇与志明》的剧本已经发给他,正等着他继续揣摩角色。另一条最近的新闻是,他自己设计的潮牌Common Sense与A Bathing Ape推出限量T恤,原来他还是个设计师。
  “哎,”他长叹口气,“有时候也会觉得很难,很累。会和自己说算了,不做那么多了。隔一天,又会说哎,算了,还是做吧。”所幸,“现在做的事情都是我爱的。”
  10年前刚进这个光怪陆离的圈子,就明白艺人难为。20岁的他知道,有工作做才是好的,怎么可能由得他挑挑拣拣。30岁的他,时而狡黠地偷笑一下,还会大声地骂句粗口,心里实实在在地有了底,才敢这么自在。“可能我想做个不普通的人。”他想了会儿,这样总结。
  他新专辑的主打歌叫《不是明星》。他不喜欢别人用明星来形容他,却又希望自己不普通。他有旺盛的好胜心、有股冲劲儿和对自己的狠劲儿,但也对隐私小心翼翼。
  见过的所有香港人里面,他是国语说得最好的一个,“干啥呢?”这种京味儿十足的调调经常出现在他的口中。
  香港的导演们都喜欢他,韦家辉、刘伟强、尔冬升、彭浩翔,他们叫他乐仔,当他小弟。他自己都说,“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不知道为啥,他们就是喜欢我。”这10年他出现在四十几部电影中,有全港电影精锐全数出动的救市之作《无间道》,有票房狂收的《头文字D》,还有小众的《军机》、《第一诫》。功夫片、都市爱情片、警匪片、青春片……哪里都有他的身影,导演们总给他留个角色。
  他这么年轻,不满30岁。谢霆锋、吴彦祖、冯德伦,个个年龄大过他。曾经一路较劲的陈冠希,也已经离电影这条路越来越远。他知道,“我是香港最后一辈男演员,后面一辈……可能还在努力,还没出来吧。”
  年轻、帅气、勤奋,还有好运气,真让人嫉妒。
  曾没钱买试镜的车票
  余文乐也并不是一直都有好运气。小时候,他曾经是富家公子,父亲在内地的皮革厂有三千多名员工,但生意失败,全家人自此陷入困境。父母一起去内地工作,他只能和姨婆一起生活。读中学时兼职做模特儿赚零用钱,连从元朗去港岛试镜的30元车票都买不起。
  十几年后,他回忆起自己最珍视的一件礼物,是当时在澳洲读书的哥哥放假回港,带回来的一条让他大快朵颐的冰冻三文鱼。“对于那时的我,真的好难得。”
  不用花钱的娱乐有一项是篮球,所以他篮球打得极好,成名后和黑人、周杰伦等娱乐圈篮球爱好者也结缘于此。直到现在,他都会说,不做演艺圈,大不了我就去打篮球。
  好运从9年前开始降临。2002年,做过模特、演过些不入流电视剧的余文乐得到去台湾发展的机会。那是偶像剧方兴未艾的年代,《流星花园》掀起的热潮让台湾电视剧行业成为造星最快捷的地方,和同名日剧一样翻拍于漫画的台湾版《爱情白皮书》,让21岁的余文乐一下成了追星族的新偶像。
  接拍《爱情白皮书》前,他极为忐忑。“对角色我完全没有想法。导演让念什么台词我就念什么,叫我往东走就往东走,往西跑就往西跑,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在香港,当时红极一时的谢霆锋因为顶包案与三角恋情暂别娱乐圈,香港需要制造一个新的少男偶像,余文乐成了不错的选择。香港资深娱记查小欣写过,“第一次访问余文乐,他羞怯地回答问题,隐隐透着新人少有的诚意。中途我收到罗文病逝的消息,哭了起来,他体贴地问:‘要不要暂停?我没问题的,我可以再改期。’”这样得体,已让查小欣预言,演艺圈必有他一席之地。
  那一年,他出了第一张专辑《Private Room》,和当红组合Twins演了《一碌蔗》,被王晶钦点出演电影《飞虎雄师》,这对新人来说是极好的际遇。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无间道》里出演少年陈永仁,这可是影帝梁朝伟的少年时代。
  若干年后人们回头看《无间道》三部曲和2002至2004年,或许会认为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端。香港电影在这3年走到最低谷,与此同时,内地开始准备对港片张开怀抱,拥抱大市场成了一代香港影人不能避开的选择。
  余文乐赶上了最后一波纯港片的浪潮。在他之后,香港电影想要再捧新人,变得非常难。人人都喜欢用刘德华、金城武,合拍片的大势下,余文乐更感激当年的伯乐刘伟强。拍《无间道》时,刘伟强选中他,还亲自操刀为他拍摄大特写。2005年,刘伟强开拍《头文字D》,余文乐理所应当地拥有一席之地,也因此结交了周杰伦。若干年后,周杰伦开拍电视剧《熊猫人》,一个电话打给余文乐,他当仁不让地飞去客串一个角色。
  “对我来说,只要讲到感情、友情,很多东西就不用讲了。他打给我,我甚至没有问他要做什么,就答应了。”
  也许是这种重情义的个性吸引了导演们。他觉得自己演不了“志明”,彭浩翔在电话里说“你当然行”;尔冬升在他28岁那年骂他“去你的!你还早呢!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形成一个模样”; 麦兆辉则在很多年前就对他说,“你快点长大吧,到你29岁那年我有个很好的角色给你”,对他的疼惜之情溢于言表。
  问他麦兆辉承诺的角色在哪里,他瞪大眼睛,“你要问他啊!你要帮我问他!”说完哈哈哈笑起来,3秒钟后又做出一副严肃表情。“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说我30岁以后会有更好的发展。为什么要等到30岁?其实男演员有点像红酒,等到酿好了才能喝。你的气质、你的人生阅历、你的脸是不是还比较年轻、比较清纯,不够沉稳、不够那种男人的感觉,这些都没有办法用化妆补救。”
  “我不想放弃我的生活”
  说到电影,他的话一下子多起来。20岁过半那几年,他逢访问就说,想做香港第一个30岁之前拿金像奖的影帝;听到戛纳影展,满脸都是渴慕和向往。
  现在他30岁了,虽然金像奖没有拿到,可已有一个韩国仁川国际电影节的影帝在手。再谈起几年前的那些豪言壮语,他反应淡漠,那个自己,疏离得像是陌生人。
  拍完《军鸡》后,他去了美国学表演,去之前把自己演过的作品都寄到那边,再有针对地进修。
  他其实挺骄傲。“说实话,天分很重要。有时书本教的东西未必能做得出来,但有一些东西,你可以从拍戏里体会出来。第一你要会演戏;第二你要观众喜欢看你演戏;第三是要镜头喜欢你。有些人看似普通,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镜头里面看就是很吸引人。刘青云在镜头里面很有味道,这是魅力,这跟帅无关。周迅在镜头里看有种特殊的魅力,你会觉得好想看这个人,圈内人就会讲,镜头很喜欢她。”
  现在和彭浩翔合作《志明与春娇》,拿到剧本之后,余文乐和他聊了很多遍,“关于我的角色该怎么做,到现在我还是会跟导演一路拍一路研究,会和他商量这样好不好。”
  他对志明这个角色的设想是,“就像现在我们酒店楼下的芸芸众生”,他回过头,“唰”地拉开窗帘,“你看,到处都是嘛。我们每天都见的、二十出头的普通上班族,他们就是志明。看到漂亮MM会看,看到喜欢的会交流,觉得不错的会想在一起,但如果太主动又有点犹豫。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就是这样的。”
  “那你自己的感情呢?都是你主动?”他很滑头,即刻躲开了。“都是很自然的,没有谁主动。”
  报纸上最近关于他的一条新闻是:“余文乐考虑30岁后结婚。”他说,“对,我开始想这个问题,计划这件事。我不想太晚结婚。”就算结婚会失去一部分女粉丝,他也说,“我明白,但我不可能因为这些东西放弃我的生活。而且看你怎么做啦,我可能会低调一些。”
  他和中学的朋友还在一起玩,还有一个篮球队,只要他在香港就会一起出去打球。他23岁刚一有钱,就给家里人买了新房子,还在元朗,因为妈妈太念旧,不愿意搬到市区住。他自己为了工作,在市区租房。
  新专辑里他唱,“我不是明星,只是唱歌有人听,不想听,别勉强我不会逼你。我还是会努力,让爸爸妈妈不会操心,相信一个上帝,希望以后遇到生命伴侣。”
  真是绝妙的反讽,他做了10年明星,却以這样的歌来明志。“这首歌是我和阿岳(张震岳)一起写的,我们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所谓的明星,只是做我们喜欢做的东西,然后成功,受到大家的欢迎认同。他还是会去冲浪,我还是会去打球,还是会一个人逛来逛去。我们没有包袱。”
  即使如此懂得保护自己,如此抗拒被曝光,他还是难逃被港媒追踪的命运。提起香港媒体他突然变得十分激动,张口就是一句内地国骂,“他们什么都敢做。你一瞪他,他就‘怎么啦怎么啦,看什么看,不能拍啊’的表情。”
  一口怒气发泄完,皱着眉愣几秒钟,他又松弛下来,喝几口水,笑一笑,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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