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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重要的,通过制度设计来优化制度是可能的。制度设计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可替代性是一种制度优化装置,可以抑制制度的劣化;可协调性为制度体系的内部均衡提供条件,由此决定存在一个维持内部均衡的制度结构;可转换性是一种双向结构,它建立在制度效率动态性的基础之上:制度设计的均衡陷阱隐含着制度的效率损失,具有制度效率的制度必须致力于制度的高层次均衡:可追索性将制度内核、制度机制和制度表征联系起来,从而为制度优化提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