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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作为上层建筑,起着规范主体的思维、言行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目前,道德内在动因推动力与法律外在规范约束力呈现出了一定的不协调性,从而导致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中对象表现出意识、行为或评价在一定程度上的混浊。如何实现道德与法律两者的有机协调、互补或聚集,充分体现人们求安全的道德舆论意愿和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使学生既能够正确认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又能够与时俱进地把握道德与法律两者蕴涵的价值及相互联系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