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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和整个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将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要求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注入新力量。全会公报中两次提及“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制度”,还首次提出“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揭示出我国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将走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实困境,站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更高层面画出制度红线,建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