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中迸发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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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汶川大地震,死伤数十万人。举国救援,共赴国难。就在人们注视着救灾进展时,发现活跃在灾区的救援队伍中,除了政府、军队之外,还有一支不可小视的队伍——中国民间组织(NGO)。这是中国民间组织首次以如此强大阵势参与社会救援,也是中国民间组织首次强势凸显自身力量。也许,这正是这次劫难背后所透露出的一种进步。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一阵猛烈的摇晃以每秒8公里的速度向外传递。
  5月12日16时30分左右,“李连杰壹基金”管理委员会迅速作出决策——立即为四川地震灾区展开募捐活动。截至5月14日15时30分,壹基金募集的款项已超过1860万元人民币。
  5月13日下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多家慈善机构,通过媒体发布了《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
  截至5月14日18时,参与到《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当中的公益组织已逾百家。
  …………
  这是“5•12”汶川大地震赈灾与救援中的几个片断。可正是这样的片断,最大限度地争取了黄金救援时间,正是这样的片断,为灾区百姓及时送去了温暖和爱,也正是这样的片断,让人们想起我们身边还有一支这样的队伍——民间组织(NGO)。
  
  大难前,NGO热情空前高涨
  
  5月12日下午5时21分,一份来自地震灾区四川省的一封求援邮件发到了香港乐施会。
  此时,香港北角马宝道28号华汇中心17楼上,香港乐施会正在召开应对气候变化的会议,地震消息传来,在一阵惊愕之后,议题立刻转移——应对、筹款、救援。乐施会当场决定:首先拨款1200万元善款,为灾区购买急需的食品、帐篷、衣物等等。
  同一时刻,中国内地的NGO组织也在紧急行动起来。黄小鱼,贵州NGO组织的活跃分子、贵州和立社会发展研究所的执行理事,得知地震消息后,当晚6时,立即与贵州当地几家主要NGO的负责人通了电话,他们商议决定:一边联合开展筹款,购买衣物、食品,为救援作准备;一边找了一辆小车,派两个人的先遣部队,尽快赶赴四川灾区实地调查情况。“等我们进去应该是地震3天之后了,我们要派些有心理咨询背景的志愿者进去,帮助灾民平定情绪。”黄小鱼还在筹划下一步的行动。
  当晚7时,中国红十字会决定紧急拨付价值78万元的救灾物资,扶贫基金会也将募捐倡议挂上网站。
  次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各类民间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发出了《中国民间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除表达了民间组织联合救灾的意愿,还向所有民间组织发出反馈表,全面获取各民间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行动方式。其中,志愿者服务项目就包括了救援、环保、医疗、心理咨询、教育等项目。
  截至5月14日20时,参与此项联合声明的民间组织已达100多家。“大家都非常踊跃,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加的。”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徐小姐对此很坚信。“这么大的灾害,如果中国30多万个民间组织都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就不要再存在下去了。”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言之凿凿。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其他民间组织这次的行动速度和力度也都超过以往任何事件。自然之友、绿色和平、绿家园志愿者等,在地震次日便联合发起了“小行动+许多人=大不同”的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号召公众为救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天内便有来自北京、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陕西等地的近30家民间组织加入。他们除了自己参与,还发出倡议号召人们为灾区人民提供血液、帐篷、手动发电装置、常规药品、炊具等物品。
  地震发生后,各类NGO以空前高涨的热情,积极投身到救灾行动中,他们还在四川设立了抗震救灾NGO四川协调总处,下设医疗服务、物资分配、前方信息收集、对外宣传、机构联络、志愿者管理、后方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小组。据相关报道,在这次地震中,预计有10余万志愿者参加了抗灾救援,其人数跟参与救援的部队官兵不相上下,这其中便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NGO成员。
  
  NGO成了政府强有力的后援
  
  巨震袭来,举国哀恸。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地质灾难,国家和政府反应非常迅速。
  可以说,在当前的抗击大灾面前,行政动员体制就像编织了一张大网,可以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然而,网再大总有疏漏之处,这就需要其他的积极力量介入其中,从而使这张抗灾大网更为坚固牢实。
  在这次抗震救援过程中,中国内地数十万NGO组织成员都很活跃,它们除了奔赴灾区直接参与救灾外,主要靠组织捐款捐物参与救援行动。据相关报道,截至5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已募款人民币1.8亿元。
  “面临灾难时,政府与民间组织应该产生一股良好的合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认为,NGO是自下而上的,正好可以成为政府自上而下救援的补充,如能够有更多专业的NGO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必定会与政府救援形成合力。
  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饶锦兴也认为,NGO的积极参与,将可以为广大公众参与救灾提供更多渠道,可以引导社会力量协助政府的救灾,形成更大的合力。
  事实上,从这次地震救援来看,这种合力已经初步展现出来。很多人将其称之为灾难背后的一种社会进步。
  一直都很关注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浙江大学教授冯刚是这样理解这一“进步”的:一是中国民间组织在这次地震救援中所迸发出来的强大的草根力量,令世人对其刮目相看;二是让世人不敢再小视这股力量,并开始关注这股力量,开始思量其今后的发展,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赢得了很好的机会。更关键的是,他们以实际行动表明,民间组织不仅不会违背政府意愿,如果运行得当,完全有可能与政府形成合力,成为政府强有力的后援和补充力量。
  比如说,在日后的四川灾区家园重建与震后人们的心理安抚,甚至今后常态下人们的防震演练、防震心理的培育方面,社会领域(主要是NGO)还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NGO可以在地震多发区开展风险教育,进行地震演练,加强预警,尤其是培养人们在灾难面前的坚强心理、自救意识以及共济意识。据了解,南都公益基金会作为一家资助型机构,目前的定位就是为民间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资助;北京地球村正在筹建灾后重建的环保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除了接受捐赠、给灾区直接提供捐款外,还将在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提供心理咨询、教育、妇女儿童保护等方面的专项服务。
  而这些,单靠政府和部队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思斌认为,政府应该为民间机构创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扶持发展各种服务型的民间组织,使得在危机出现时各种力量都能尽力发挥作用。他说,在中国古代,除了官府主导的灾难救济体系外,民间就一直存在社会救济网络,宗教团体、慈善机构、同乡会馆、宗族会社等,都是救灾的主力军。在国外,NGO已成为救灾中的重要力量,比如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首选合作对象就是美国红十字会,而全美700多个红十字会站点要求在灾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避难所、食品、卫生和心理上的帮助。
  
  灾难过后,民间组织走向何方
  
  能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看到如此大规模民间组织的身影,令冯刚教授相当欣慰。然而,他又不得不担心,在临时应急救援过后,这些民间组织还会不会出现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建过程中,在今后遇到其他灾难时,他们还会不会及时出现。
  冯刚教授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冯刚教授清楚地记得“非典”时期出现的场景,当时也有成千上万的民间组织涌现在抗击“非典”一线,也曾谱写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然而“非典”一结束,这些组织都销声匿迹了,直至这次汶川大地震。他认为,这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这些只有在特大灾难前才会浮出水面的民间组织,事实上有很多仍属于“非法组织”。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合法注册的民间组织38.1万个,其中大部分具有官方背景。而没有注册的、真正属于民间人士自发组织的数量更为庞大,有的学者估计超过100万个,有的则认为超过300万个。
  民间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形式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除了人员、活动场所、活动性质等一般要求外,这三类民间组织注册时均要求具备“业务主管单位”,即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也就是说,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此外,关于社会团体注册,如果同一地区同一领域已有类似社会团体的,民政部门原则上将不再注册新的团体;关于基金会注册,对原始基金的最低要求是200万元;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则只对单独的实体开放,不允许发展会员。
  显然,从事环保、教育、慈善等公益事业的民间组织从性质上来说和“社会团体”最为契合,也应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但实际上能够注册为社会团体的民间公益组织可谓凤毛麟角。除了名额的限制,“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也是一道高门槛。作为官方机构,谁愿“主管”一个不能带来利益却必须承担其风险的民间公益组织?目前,能够注册为社会团体的极少数民间公益组织大部分都是有一些官方背景的。
  民间公益组织是民间人士自发、自下而上成立的,无论是资金还是所谓的“人脉资源”都少而又少,在名额、资金限制都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就只剩下“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注册方式了。实际上,这一类也是合法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中数量最大的一类。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捐赠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允许发展会员,实际上并不适合民间公益组织发展。
  因此,更多徒有热情而两手空空的民间组织都无奈选择了不注册,进入“非法”的灰色生存状态。
  “近年来,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第三部门’作用正在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清华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邓国胜博士指出,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一章中明确提出:“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邓国胜博士建议,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当前应实行“渐进的一元管理模式”,即逐步弱化业务主管单位的功能,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地域、分领域、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最终变双重管理为一元管理。
  冯刚教授也认为,从这次灾难中可以看得出来,民间组织确实存在,而且还有继续发展壮大的态势。为此,他希望政府能从法律法规的层面适度放开,让他们以一种合适的形式固定生存下来,允许更多的社会民间组织加入到救灾工作中,并鼓励适度竞争。这样一来,将促进各类民间组织提升公信力和专业水准,让现有的NGO在灾害面前更加强大、更加专业,在灾害发生后能有更多的NGO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专业救援,更有效地协助政府参与救灾工作,分担政府在救灾中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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