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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民法的复兴之路。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民事立法也呈现出从无到有并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特点。现在已经形成了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由《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法律体系,同时,创制民法典仍然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