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危机事件的发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的暴发和蔓延正是再一次对各国政府的危机管理提出了挑战。我国政府也采取的措施来抑制流感带来的危害,并力图在这次危机事件中更加重视对自身危机管理系统的完善。
一、甲型H1N1流感概述
甲流全称为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暴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6月11日,WHO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
中国卫生部于5月11日上午确诊了中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为尽早发现、报告和诊断甲型H1N1流感病例,长期监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变化趋势,卫生部相继制定并公布了 《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同时,政府也第一时间启动流感预防方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抗甲型H1N1流感药物——达菲、乐感清等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及使用。同时政府也积极实施和倡导有关甲流专题与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画的制定。并充分发挥大众媒介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稳定人群,全方位地抑制流感带来不良后果与影响。据中国卫生部2010年1月2日最新通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份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2万余例,已治愈11万例,死亡648例。现阶段,政府致力于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加快危机管理系统的改革与创新,同时仍把抑制甲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积极的实施各项有效的措施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在非常规状态下,对内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外抵御外敌入侵或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活动。政府危机管理要求政府调动各种资源,通过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恢复等措施限制和消除危机的行为。而危机是突发性、社会性、危害性和不确定性的交集。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首要实施者,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的危害范围。然而,现行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危机意识仍然薄弱和预警机制不健全
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8年5.12的地震及“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使整个国家充分意识到强化危机管理系统的重要性。而在这次甲流事件中仍表现也了危机意识的不足及相应预警机制的不健全等问题。
“甲流”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暴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之后在其他国家相继出现了患者。而各级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到其蔓延的迅速性和危害性,未立即启动相关预警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系统的研究和信息发布,致使流感在某些地区迅速蔓延。
(二)危机管理中权责不清
我国现有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主体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行政机构,既缺乏专门的机构和完善体系,又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动作规则,对于危机处理的方式是遇事就成立一个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具有浓厚的临时色彩。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划分不够清晰,许多事项管理的权力、责任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现象,沟通存在比较明显的障碍。
危机事件暴露了政府在危机管理的弊端——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的管理模式和长期以来“报喜不报忧”的传统思维定势,导致各自为政,缺乏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而这种现象在此次甲流事件中再一次表现出来。如相关责任落实到各地方政府则出现了推拖,责任不明,权责不晰的现象,这就致使错过最佳处理危机时机。如在药品监管、疫苗注射、信息传递与公开方面仍存在多头监管问题。在这种多头监管、权责不明的管理体制下,政府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显得十分困难,很容易引起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甚至是缺位问题,降低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危机事件的效能。
(三)信息传递与沟通不充分
在现代社会危机管理中,只有让公众用时掌握危机的信号和相关有效信息,充分了解危机的起因、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救治措施,才能把危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大可能的保证公众的正常生活不被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为了减少危机给公众带来的恐慌而并不是完全的把相关危机信息公布出来。同时,个别政府官员出于自身利益对危机信息刻意隐瞒也不利于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降低信息沟通效能。
在此次甲流事件中,在流感还未对国内造成很大危害的时期,新闻媒体对此就对甲流在国外与国内的情况作了相关的报道。但是并没引起有关政府与部门的重视,甚至对有些大众媒介的报道进行行政干预与遏制。这就使得民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判断和对策,无形当中就引起了公众内心的恐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多,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三、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的对策
(一)强化危机意识,完善预警机制
1.要在思想上重视危机管理
培养政府与部门相关人员的危机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时刻对危机保持足够的敏感度,以保证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刻就可以立即进入危机状态,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危机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让政府部门与公众携手起来,树立坚固的危机意识,从根本上解决与应对危机事件的出现。
2.对政府人员与公众进行危机教育
为了培养政府与公众的危机意识,有必要把公共危机管理培养纳入政府人员与公众的管理教育之中。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公共危机训练与演习,模拟危机事态的严重性,促使政府人员与公众提高危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有效抑制由于违法行为所引起危机和由危机而产生的二级不良效应。
3.构建完备的预警机制
在危机管理中,需要将危机消灭在潜伏时期或萌芽时期。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加强构建完备的危机预警机制,准确的对危机发生的单间、程度、趋势和结果进行精确的预测,提高危机预测能力。
(二)建立集权和分权相统一的快速反应机制
大多数危机都是无法准确预测的,所以政府在危机发生之后,需要迅速有效的明确权责机制,依法组建一个应对危机的中枢指挥系统,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快速反应的危机管理系统。
1.中央政府需要集指挥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体
中央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系统的首要决策者和执行者,其行动的迅速性和决断力都是影响危机事件处理质量的关键。而且,只有中央政府有权威、公信力和能力采取果断决策来抑制危机的蔓延。地方政府往往可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没有把处理危机作为第一任务。因此就更需要中央政府集权控制形势,协调地方政府间的利益,以达到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促进政府管理从等级制向参与和协作转变,从而产生更高的士气、更强的责任感及时更高的行动效率。
2.中央政府需要适当分权给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仅仅靠中央的决断不能够完全遏制危机的影响。且危机往往是以呈现出影响范围广、程度深、速度快等特点,需要各地方政府时刻具有高度的危机意识和处理危机能力。在和平时期,要以中央政府的首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系统,健全危机预警机制,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
3.需要严格政府危机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应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中,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人员与职权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通过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能履行或背弃责任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使权力与责任明确区分。
(三)加快信息有效传递,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在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的权威信息传播得越早、越准确,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的威信。需要从以下两方面来完善:
1.政府需要对信息的关键作用加以足够的重视
中央政府要在地方政府、公众、新闻媒体中充当起领导作用,以权威的公信力引导其走向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不管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危机时期都要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身作则,运用各种方式和渠道来提醒广大公众重视危机事件,防范危机事件。在危机发生之后更要重视宣传相关预防知识和措施。
2.政府要允许新闻媒体、公众的积极参与
经验证明,正是由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积极干预,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才能够通过新闻媒介报道的信息对危机作出准确的判断、制定出有效的对策。同时新闻媒体的报导及公众积极参与能够对政府处理危机的行政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传播信息,抚平民众恐慌。这对于政府事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
现阶段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同是也是各种危机多发的时期。近几年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此次的“甲流事件”更深刻得让我们认识到,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危机意识。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包括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协调各方利益等各项措施。同时还需要通过科学的政策、有规律的和有组织的活动来解决危机事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公众远离危机的危害,稳定社会秩序,保证国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尽管现阶段,我国对于危机事件的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危机管理系统仍不完善,但是我国政府依然在努力总结以往经验,吸取以往的危机教训。相信我国的危机管理系统将得到不断完善,危机应对机制将会得到更大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的生活将会得到更好的保证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温毅娴.从“三鹿奶粉” 事件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的公共政策[J].消费导刊,2009(2).
[4]景进安.从“非典”谈政府危机管理系统[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1).
[5]于媛.从“三聚氰胺”事件看如何提高政府危机管理效能[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
[6]帕丽达,玉素甫.大众传媒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J].社会学研究,2008(3).
[7]宋鸽.反思政府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的积极干预[J].行政与法,2004(6).
[8]张志宏.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探析[J].研究探讨,2009(1).
(作者简介:刘丽娜(1988.3-),女,江西井冈山人,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绩效。)
一、甲型H1N1流感概述
甲流全称为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暴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6月11日,WHO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
中国卫生部于5月11日上午确诊了中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为尽早发现、报告和诊断甲型H1N1流感病例,长期监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变化趋势,卫生部相继制定并公布了 《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同时,政府也第一时间启动流感预防方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抗甲型H1N1流感药物——达菲、乐感清等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及使用。同时政府也积极实施和倡导有关甲流专题与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画的制定。并充分发挥大众媒介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稳定人群,全方位地抑制流感带来不良后果与影响。据中国卫生部2010年1月2日最新通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份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2万余例,已治愈11万例,死亡648例。现阶段,政府致力于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加快危机管理系统的改革与创新,同时仍把抑制甲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积极的实施各项有效的措施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在非常规状态下,对内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外抵御外敌入侵或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活动。政府危机管理要求政府调动各种资源,通过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恢复等措施限制和消除危机的行为。而危机是突发性、社会性、危害性和不确定性的交集。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首要实施者,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的危害范围。然而,现行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危机意识仍然薄弱和预警机制不健全
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8年5.12的地震及“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使整个国家充分意识到强化危机管理系统的重要性。而在这次甲流事件中仍表现也了危机意识的不足及相应预警机制的不健全等问题。
“甲流”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暴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之后在其他国家相继出现了患者。而各级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到其蔓延的迅速性和危害性,未立即启动相关预警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系统的研究和信息发布,致使流感在某些地区迅速蔓延。
(二)危机管理中权责不清
我国现有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主体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行政机构,既缺乏专门的机构和完善体系,又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动作规则,对于危机处理的方式是遇事就成立一个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具有浓厚的临时色彩。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划分不够清晰,许多事项管理的权力、责任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现象,沟通存在比较明显的障碍。
危机事件暴露了政府在危机管理的弊端——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的管理模式和长期以来“报喜不报忧”的传统思维定势,导致各自为政,缺乏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而这种现象在此次甲流事件中再一次表现出来。如相关责任落实到各地方政府则出现了推拖,责任不明,权责不晰的现象,这就致使错过最佳处理危机时机。如在药品监管、疫苗注射、信息传递与公开方面仍存在多头监管问题。在这种多头监管、权责不明的管理体制下,政府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显得十分困难,很容易引起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甚至是缺位问题,降低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危机事件的效能。
(三)信息传递与沟通不充分
在现代社会危机管理中,只有让公众用时掌握危机的信号和相关有效信息,充分了解危机的起因、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救治措施,才能把危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大可能的保证公众的正常生活不被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为了减少危机给公众带来的恐慌而并不是完全的把相关危机信息公布出来。同时,个别政府官员出于自身利益对危机信息刻意隐瞒也不利于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降低信息沟通效能。
在此次甲流事件中,在流感还未对国内造成很大危害的时期,新闻媒体对此就对甲流在国外与国内的情况作了相关的报道。但是并没引起有关政府与部门的重视,甚至对有些大众媒介的报道进行行政干预与遏制。这就使得民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判断和对策,无形当中就引起了公众内心的恐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多,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三、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的对策
(一)强化危机意识,完善预警机制
1.要在思想上重视危机管理
培养政府与部门相关人员的危机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时刻对危机保持足够的敏感度,以保证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刻就可以立即进入危机状态,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危机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让政府部门与公众携手起来,树立坚固的危机意识,从根本上解决与应对危机事件的出现。
2.对政府人员与公众进行危机教育
为了培养政府与公众的危机意识,有必要把公共危机管理培养纳入政府人员与公众的管理教育之中。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公共危机训练与演习,模拟危机事态的严重性,促使政府人员与公众提高危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有效抑制由于违法行为所引起危机和由危机而产生的二级不良效应。
3.构建完备的预警机制
在危机管理中,需要将危机消灭在潜伏时期或萌芽时期。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加强构建完备的危机预警机制,准确的对危机发生的单间、程度、趋势和结果进行精确的预测,提高危机预测能力。
(二)建立集权和分权相统一的快速反应机制
大多数危机都是无法准确预测的,所以政府在危机发生之后,需要迅速有效的明确权责机制,依法组建一个应对危机的中枢指挥系统,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快速反应的危机管理系统。
1.中央政府需要集指挥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体
中央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系统的首要决策者和执行者,其行动的迅速性和决断力都是影响危机事件处理质量的关键。而且,只有中央政府有权威、公信力和能力采取果断决策来抑制危机的蔓延。地方政府往往可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没有把处理危机作为第一任务。因此就更需要中央政府集权控制形势,协调地方政府间的利益,以达到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促进政府管理从等级制向参与和协作转变,从而产生更高的士气、更强的责任感及时更高的行动效率。
2.中央政府需要适当分权给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仅仅靠中央的决断不能够完全遏制危机的影响。且危机往往是以呈现出影响范围广、程度深、速度快等特点,需要各地方政府时刻具有高度的危机意识和处理危机能力。在和平时期,要以中央政府的首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系统,健全危机预警机制,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
3.需要严格政府危机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应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中,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人员与职权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通过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能履行或背弃责任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使权力与责任明确区分。
(三)加快信息有效传递,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在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的权威信息传播得越早、越准确,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的威信。需要从以下两方面来完善:
1.政府需要对信息的关键作用加以足够的重视
中央政府要在地方政府、公众、新闻媒体中充当起领导作用,以权威的公信力引导其走向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不管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危机时期都要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身作则,运用各种方式和渠道来提醒广大公众重视危机事件,防范危机事件。在危机发生之后更要重视宣传相关预防知识和措施。
2.政府要允许新闻媒体、公众的积极参与
经验证明,正是由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积极干预,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才能够通过新闻媒介报道的信息对危机作出准确的判断、制定出有效的对策。同时新闻媒体的报导及公众积极参与能够对政府处理危机的行政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传播信息,抚平民众恐慌。这对于政府事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
现阶段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同是也是各种危机多发的时期。近几年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此次的“甲流事件”更深刻得让我们认识到,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危机意识。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包括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完善危机管理系统、协调各方利益等各项措施。同时还需要通过科学的政策、有规律的和有组织的活动来解决危机事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公众远离危机的危害,稳定社会秩序,保证国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尽管现阶段,我国对于危机事件的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危机管理系统仍不完善,但是我国政府依然在努力总结以往经验,吸取以往的危机教训。相信我国的危机管理系统将得到不断完善,危机应对机制将会得到更大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的生活将会得到更好的保证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温毅娴.从“三鹿奶粉” 事件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的公共政策[J].消费导刊,2009(2).
[4]景进安.从“非典”谈政府危机管理系统[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1).
[5]于媛.从“三聚氰胺”事件看如何提高政府危机管理效能[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
[6]帕丽达,玉素甫.大众传媒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J].社会学研究,2008(3).
[7]宋鸽.反思政府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的积极干预[J].行政与法,2004(6).
[8]张志宏.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探析[J].研究探讨,2009(1).
(作者简介:刘丽娜(1988.3-),女,江西井冈山人,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