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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近期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在2010年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此次予以撤销的,主要是地级以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以及县、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的驻京办。而省、直辖市、副省级市以及地级市、地区政府的驻京办暂时保留,或者有条件保留。因此,对此次撤销更准确的理解是:有所撤,有所留。
尽管驻京办撤销令尚未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证实,但该新闻一经媒体曝出,则再次将驻京办这个特殊单位推到了风口浪尖。驻京办,曾经是响当当的名字,皇城根下好乘凉,现在正在走向十字路口,到底何去何从?如何根除所谓的驻京办腐败现象?人们拭目以待。
驻京办 形成发展的前世今生
所谓“驻京办”系驻京办事处的简称,是指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团体常驻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办事处,现在一些大型企业、知名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也有常驻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办事处,往往也称为驻京办。
地方在中央首府设置办事机构,古今中外都有。成立于1949年的内蒙古驻京办,是新中国第一个驻京办,随后各省相继成立驻京办。“文革”期间,驻京办曾被全部撤销。1980年以后,驻京办又复出并迅速增长,规格也不再局限于省一级。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政府机关、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在内,目前在北京的副省级单位以上驻京办有52家,地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大学的联络处(或办事处),驻京办总数将超过1万家。
成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各地驻京办,在保持各地与中央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曾发挥过一定作用。近年来,驻京办的日常工作更为侧重于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城市宣传,成为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无论是建国初期的驻京办,还是改革开放后的驻京办,接待地方公务人员的功能都是一以贯之。由此而衍生出的宾馆酒店也成为地方官员的“第二行宫”。
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与企业驻京办的最大区别在于,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驻京办还担负着一个重要的功能——维稳。如在一些重大活动期间,比如每年“两会”,各地驻京办的首要工作就是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劝返当地非正常上访人员进京上访,维护首都稳定,这是驻京办的主要政务内容之一。对于社会转型期的驻京办来说,维稳的工作最为紧迫,压力也最大。
然而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亦多次引起了高层的关注。早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就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从2006年至今,驻京办去留悬念已有4年。驻京办这个曾被人称为“搬不动的石头”。如今,随着新方案雷霆下发,悬念终于尘埃落定。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至于已经设立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届时地方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按照新方案要求,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这后三点职能尤其引人注目。近年来,一些驻京办挂上了“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调整。而数千家驻京办撤销后,原来已经承载的这部分职能,将由哪些渠道和机制加以消化,仍然值得观察。
驻京办 坐到腐败的火山口处
驻京办作为各地与中央各部门保持上传下达的纽带,成立初衷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后来它的味道变了,一些办事处逐渐沦为各地方机构“跑部钱进”的哨所。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一批腐败官员,也滋生了一批特权阶层。事实上,积多年之弊,现在的各地驻京办和驻外办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职责不明、浪费公帑、管理薄弱等,因而滋生腐败、异化公关、干扰资源分配和行政审批等,负面报道不绝于耳。 一项媒体的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公众对驻京办没有好印象,更有人总结“顶着政府的名头办公司”和“迎来送往”、“跑部钱进”成为驻京办的“三宗罪”。其中最为人诟病者,就是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违规行为。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
一是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腐败官员,也滋生了特权阶层。
二是一些地方驻京办另一任务为“招待”和“跑部”,即安排本地来京人员的吃住和针对一些部委展开公关,进而拿到项目、批文、许可、配额、扶贫款、提拔指标等。这两项灵活性很强、伸展空间很大的职能,被一些驻京办发展成了“招待腐败”和“跑部钱进”。为了能给家乡多争取到资金、项目,很多驻京办要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信息,然后开展公关。由此,驻京办官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相关案例也层出不穷,如河北省李真案中,河北省驻京办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成克杰案中,广西驻京办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主任崔力贪污公款而被惩处。
驻京办官员之所以屡屡陷入犯罪深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管理与监督失控。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第十二条规定,管理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然而各地驻京办的人事、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均主要还是由其派出地负责管理。而驻京办日常工作中的非常规运作方式常享有多种“豁免权”,当地政府大多睁只眼闭只眼。乃至成为“地方不严管,北京管不了,别人管不着”的三不管地带。二、职能异化,滋生腐败。一些驻京办名义上是为本地发展谋求中央优惠政策和商业发展机遇,实际上其职能已经异化,为地方党政要员服务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责。而个别腐败的地方党政要员则利用驻京办为自己谋求升官晋级和发财的机会,或寻找政治靠山,一有风吹草动,立即相互串通,花钱买路。
长期以来,驻京办已经成为制度腐败的营地,各地各级驻京办也成了一些文艺作品或媒体的众矢之的:有作家王晓方的《驻京办主任》系列小说,将“改革精英”的财色腐败历程刻画得入木三分,淋漓尽致。又有审计署对其“跑部钱 进”的揭露以及河北、广西、沈阳等地驻京办腐败大案东窗事发。而《瞭望》的多年“扒粪报道”,则通过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详细地揭露了驻京办现象的细节与走向,及其存在的腐败沉疴。太多滥权滥钱的驻京办的确到了需要一次从根本上的整顿与改革的时候了,尤其是发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驻京办,其生存土壤早已变化,终极目标失去方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此番高层对驻京办的整饬,无疑是顺潮顺势顺民意之举。
驻京办 反腐要从体制上入手
近日,“撤销县市驻京办”在媒体上被炒得沸沸扬扬。掌握着数千家驻京办去留“生死大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办管理司日前表示将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撤办令”进行解释说明。其实,撤销驻京办并非没有先例。2009年1月,山东潍坊市主动撤销该市在北京、上海等地的11家驻外办事处,其原因在于这些驻外办大部分都在搞经营,但经营不善,有的欠款以千万计,公共财政不堪重负。
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上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有关专家算过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这其中不少是用于“公关”所产生的费用,或是用于地方官员来京接待的开销。由于财政管理上漏洞多,驻京办主任对这些钱有绝对的支配权,花销起来很随意,也为腐败提供了制度缝隙。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当有关撤销驻京办消息甫出,民意立马表示出压倒性的支持。
实际上,驻京办的“跑部钱进”比“招待腐败”问题更严重。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用40%左右的财政收入支撑了70%左右的财政支出责任,使一些地方政府不堪重负,纷纷向上级和中央财政伸手要钱。1999年以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转移支付的程序往往并不规范,无形中给地方设置了运作的空间,而各地仍将驻京办作为前哨据点,向中央部委争取资金、争夺项目,展开“跑部钱进”竞赛。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对“跑部”之“跑”有一个形象的解读:“跑是一个足字旁,还有一个包,要带着包去跑。谁跑得快,部委情况了解多,包里带得多,就可能多获得一些拨付款……”虽说,如今驻京办的功能比起改革开放初期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截访成为许多驻京办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跑部钱进”,为本地区、本部门找关系、争资金和项目,仍是各种驻京办最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任务。事实上,在全部驻京办每年的100多亿元的活动经费中,除了一部分用来支付给工作人员薪水外,大部分是用来“跑部”拉关系、接待领导以及亲友在京游玩的。
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什么要设立专门的驻京办“跑部”拉关系、找项目呢?这当然与国家的投资管理体制及转移支付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有关。由于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权少事多,于是都希望能从中央的公共投资和转移支付中分到一杯羹,甚至有大项目落户本地。而国家有关部委手中都握有一笔并无完全定向的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和下级部门要想得到这笔钱,就必须“跑部钱进”,进行感情或金钱方面的公关与投资。这样,“驻京办”腐败也就在所难免。此外,项目、批文、许可、配额、提拔指标等都是稀缺的行政审批资源,驻京办的“跑部钱进”的目标,主要“跑”的就是这些有审批分配权的部委。
驻京办的存与废是一个极其复杂、牵扯甚深的问题,对它的改革并不比其他领域的改革来得容易。尽管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就“跑部钱进”这一现象而言,问题并不完全在于驻京办。人们关注的总是不规范的驻京办,却少有关注到不规范的部委;是先有不规范的驻京办,还是先有不规范的部委?显然是后者。驻京办当然应该为腐败负责,它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各种驻京办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从而加剧了“跑部钱进”的竞争程度。而地方所需资源的稀缺性,各地能拿到多少资源,往往取决于当地驻京办的公关水平。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跑部”,关键还在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转移支付的程序还不够完善,因此无形中给地方留下了一定的运作空间。
从国家现行投资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来看,每年在各部委的预算外,都会有一笔款转移支付给地方,用于中央特定的政策目标。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给多少,怎么给,基本由掌握项目和资金的官员决定,再加上这部分资金一般是无偿划拨和专项划拨的,且“僧多粥少”,因而这也就成了各地垂涎的蛋糕。驻京办的“跑部钱进”腐败难以遏制,原因正在于此。只要“跑部”的空间和动力存在,即便取消了驻京办,也会有别的机构取而代之,撤销驻京办易,遏制地方政府“跑部钱进”难。当下之计,必须进一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协调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严格规范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缩减地方“跑部”的空间,最终使地方驻京办因失去存在必要而自行消亡。
尽管驻京办撤销令尚未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证实,但该新闻一经媒体曝出,则再次将驻京办这个特殊单位推到了风口浪尖。驻京办,曾经是响当当的名字,皇城根下好乘凉,现在正在走向十字路口,到底何去何从?如何根除所谓的驻京办腐败现象?人们拭目以待。
驻京办 形成发展的前世今生
所谓“驻京办”系驻京办事处的简称,是指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团体常驻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办事处,现在一些大型企业、知名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也有常驻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办事处,往往也称为驻京办。
地方在中央首府设置办事机构,古今中外都有。成立于1949年的内蒙古驻京办,是新中国第一个驻京办,随后各省相继成立驻京办。“文革”期间,驻京办曾被全部撤销。1980年以后,驻京办又复出并迅速增长,规格也不再局限于省一级。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政府机关、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在内,目前在北京的副省级单位以上驻京办有52家,地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大学的联络处(或办事处),驻京办总数将超过1万家。
成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各地驻京办,在保持各地与中央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曾发挥过一定作用。近年来,驻京办的日常工作更为侧重于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城市宣传,成为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无论是建国初期的驻京办,还是改革开放后的驻京办,接待地方公务人员的功能都是一以贯之。由此而衍生出的宾馆酒店也成为地方官员的“第二行宫”。
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与企业驻京办的最大区别在于,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驻京办还担负着一个重要的功能——维稳。如在一些重大活动期间,比如每年“两会”,各地驻京办的首要工作就是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劝返当地非正常上访人员进京上访,维护首都稳定,这是驻京办的主要政务内容之一。对于社会转型期的驻京办来说,维稳的工作最为紧迫,压力也最大。
然而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亦多次引起了高层的关注。早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就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从2006年至今,驻京办去留悬念已有4年。驻京办这个曾被人称为“搬不动的石头”。如今,随着新方案雷霆下发,悬念终于尘埃落定。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至于已经设立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届时地方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按照新方案要求,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这后三点职能尤其引人注目。近年来,一些驻京办挂上了“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调整。而数千家驻京办撤销后,原来已经承载的这部分职能,将由哪些渠道和机制加以消化,仍然值得观察。
驻京办 坐到腐败的火山口处
驻京办作为各地与中央各部门保持上传下达的纽带,成立初衷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后来它的味道变了,一些办事处逐渐沦为各地方机构“跑部钱进”的哨所。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一批腐败官员,也滋生了一批特权阶层。事实上,积多年之弊,现在的各地驻京办和驻外办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职责不明、浪费公帑、管理薄弱等,因而滋生腐败、异化公关、干扰资源分配和行政审批等,负面报道不绝于耳。 一项媒体的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公众对驻京办没有好印象,更有人总结“顶着政府的名头办公司”和“迎来送往”、“跑部钱进”成为驻京办的“三宗罪”。其中最为人诟病者,就是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违规行为。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
一是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腐败官员,也滋生了特权阶层。
二是一些地方驻京办另一任务为“招待”和“跑部”,即安排本地来京人员的吃住和针对一些部委展开公关,进而拿到项目、批文、许可、配额、扶贫款、提拔指标等。这两项灵活性很强、伸展空间很大的职能,被一些驻京办发展成了“招待腐败”和“跑部钱进”。为了能给家乡多争取到资金、项目,很多驻京办要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信息,然后开展公关。由此,驻京办官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相关案例也层出不穷,如河北省李真案中,河北省驻京办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成克杰案中,广西驻京办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主任崔力贪污公款而被惩处。
驻京办官员之所以屡屡陷入犯罪深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管理与监督失控。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第十二条规定,管理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然而各地驻京办的人事、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均主要还是由其派出地负责管理。而驻京办日常工作中的非常规运作方式常享有多种“豁免权”,当地政府大多睁只眼闭只眼。乃至成为“地方不严管,北京管不了,别人管不着”的三不管地带。二、职能异化,滋生腐败。一些驻京办名义上是为本地发展谋求中央优惠政策和商业发展机遇,实际上其职能已经异化,为地方党政要员服务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责。而个别腐败的地方党政要员则利用驻京办为自己谋求升官晋级和发财的机会,或寻找政治靠山,一有风吹草动,立即相互串通,花钱买路。
长期以来,驻京办已经成为制度腐败的营地,各地各级驻京办也成了一些文艺作品或媒体的众矢之的:有作家王晓方的《驻京办主任》系列小说,将“改革精英”的财色腐败历程刻画得入木三分,淋漓尽致。又有审计署对其“跑部钱 进”的揭露以及河北、广西、沈阳等地驻京办腐败大案东窗事发。而《瞭望》的多年“扒粪报道”,则通过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详细地揭露了驻京办现象的细节与走向,及其存在的腐败沉疴。太多滥权滥钱的驻京办的确到了需要一次从根本上的整顿与改革的时候了,尤其是发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驻京办,其生存土壤早已变化,终极目标失去方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此番高层对驻京办的整饬,无疑是顺潮顺势顺民意之举。
驻京办 反腐要从体制上入手
近日,“撤销县市驻京办”在媒体上被炒得沸沸扬扬。掌握着数千家驻京办去留“生死大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办管理司日前表示将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撤办令”进行解释说明。其实,撤销驻京办并非没有先例。2009年1月,山东潍坊市主动撤销该市在北京、上海等地的11家驻外办事处,其原因在于这些驻外办大部分都在搞经营,但经营不善,有的欠款以千万计,公共财政不堪重负。
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上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有关专家算过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这其中不少是用于“公关”所产生的费用,或是用于地方官员来京接待的开销。由于财政管理上漏洞多,驻京办主任对这些钱有绝对的支配权,花销起来很随意,也为腐败提供了制度缝隙。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当有关撤销驻京办消息甫出,民意立马表示出压倒性的支持。
实际上,驻京办的“跑部钱进”比“招待腐败”问题更严重。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用40%左右的财政收入支撑了70%左右的财政支出责任,使一些地方政府不堪重负,纷纷向上级和中央财政伸手要钱。1999年以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转移支付的程序往往并不规范,无形中给地方设置了运作的空间,而各地仍将驻京办作为前哨据点,向中央部委争取资金、争夺项目,展开“跑部钱进”竞赛。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对“跑部”之“跑”有一个形象的解读:“跑是一个足字旁,还有一个包,要带着包去跑。谁跑得快,部委情况了解多,包里带得多,就可能多获得一些拨付款……”虽说,如今驻京办的功能比起改革开放初期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截访成为许多驻京办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跑部钱进”,为本地区、本部门找关系、争资金和项目,仍是各种驻京办最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任务。事实上,在全部驻京办每年的100多亿元的活动经费中,除了一部分用来支付给工作人员薪水外,大部分是用来“跑部”拉关系、接待领导以及亲友在京游玩的。
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什么要设立专门的驻京办“跑部”拉关系、找项目呢?这当然与国家的投资管理体制及转移支付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有关。由于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权少事多,于是都希望能从中央的公共投资和转移支付中分到一杯羹,甚至有大项目落户本地。而国家有关部委手中都握有一笔并无完全定向的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和下级部门要想得到这笔钱,就必须“跑部钱进”,进行感情或金钱方面的公关与投资。这样,“驻京办”腐败也就在所难免。此外,项目、批文、许可、配额、提拔指标等都是稀缺的行政审批资源,驻京办的“跑部钱进”的目标,主要“跑”的就是这些有审批分配权的部委。
驻京办的存与废是一个极其复杂、牵扯甚深的问题,对它的改革并不比其他领域的改革来得容易。尽管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就“跑部钱进”这一现象而言,问题并不完全在于驻京办。人们关注的总是不规范的驻京办,却少有关注到不规范的部委;是先有不规范的驻京办,还是先有不规范的部委?显然是后者。驻京办当然应该为腐败负责,它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各种驻京办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从而加剧了“跑部钱进”的竞争程度。而地方所需资源的稀缺性,各地能拿到多少资源,往往取决于当地驻京办的公关水平。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跑部”,关键还在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转移支付的程序还不够完善,因此无形中给地方留下了一定的运作空间。
从国家现行投资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来看,每年在各部委的预算外,都会有一笔款转移支付给地方,用于中央特定的政策目标。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给多少,怎么给,基本由掌握项目和资金的官员决定,再加上这部分资金一般是无偿划拨和专项划拨的,且“僧多粥少”,因而这也就成了各地垂涎的蛋糕。驻京办的“跑部钱进”腐败难以遏制,原因正在于此。只要“跑部”的空间和动力存在,即便取消了驻京办,也会有别的机构取而代之,撤销驻京办易,遏制地方政府“跑部钱进”难。当下之计,必须进一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协调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严格规范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缩减地方“跑部”的空间,最终使地方驻京办因失去存在必要而自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