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对于延续了40多年的教育事业进行了收费、招生、就业、教学、后勤等一系列的改革。与此同时,传统的教育制度和理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碰撞也使得现行的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从教育主体一方的受教育者权利保护着眼,在对教育消费者内涵、外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赋予受教育者以消费者法律地位的理由进行了阐述,以期对促进新形势下受教育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