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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社会转型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急剧上升,如何有效的建立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确保平稳度过转型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研究和解决的严峻课题。毋庸置疑,随着社会媒介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媒作为现代社会的“文化装置”,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建立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社会的转型相伴随,我们的媒体本身也在正经历着向市场化和企业化的转型,近年来,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已普遍存在。所以,在这个特殊时刻,我们有必要重新探寻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并践行之,以期更快更好地实现媒体和社会共同成功转型的双赢局面。
关键词:社会转型;媒体;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183-02
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因此,一个负责的媒体,应该妥善的处理好媒体自身与国家、市场、社会的关系,在有效提升媒体自身地位的同时,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平衡多元矛盾,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与和谐稳定。本文将以不同的角度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论述转型媒体在转型中国的社会责任。
一、对公众知情权的保护
自从媒体出现以来,公众的知情权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体的公开报道,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更是如此。社会转型期的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纠纷事件频发,处在急剧社会变动中的人们常会面临种种困惑,他们很难从海量的信息中辨别出事实真相,很难很好地认清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特别容易产生恐慌心理,继而盲听盲从。因此,他们寄希望于媒体。而媒体自身也正在面临着向市场化的转型,此时,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就被逼进了尴尬的境地。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实现媒体自身转型之间并不矛盾,相反,它们可以相互促进。媒体是公众知情权的捍卫者,透明的信息发布是对公众的尊重与负责,也是有效树立公众信心、抑制谣言扩散和提高媒体公信力的有力措施,更是媒体公益性和社会责任的所在。
喻国明指出:“我国现行的传媒体制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方面是存在着重大缺陷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报喜不报忧,将媒体视为简单的舆论控制工具,不能全面、如实和及时地报道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判断的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1]。媒体对2003年“非典”疫情的早期沉默和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地方保护都曾给我们的工作和社会生活留下过惨痛的教训。只有当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将事实真相呈现于公众面前时,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时,公众才会形成相对正确的舆论意见,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利于媒体公信力的建立和维持。
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各大媒体纷纷信息透明和同步报道的大环境下,某网站却因收取三鹿集团的公关费用而对该事件进行了屏蔽,减少了相关报道,最后激起网民公愤,该网站的公信力锐减。“屏蔽门事件”中,该网站为了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置公众的知情权于不顾,最后等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实在是得不偿失。
然而,在汶川地震中,我们很欣慰的见证了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和角色转型的完美结合,灾难来临之时,各大主流媒体、网站、电台、广播均第一时间发布了地震信息,形成了全方位、同步、互动的媒体报道系统,使得公众同步获知关于灾区的真实状况,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报道反响和社会效果,在民族灾难面前,一条条客观真实的报道将民族凝聚力发挥到了极致,极大的促进了灾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媒体捍卫公众知情权达到双赢局面的成功案例。
二、营造多元的公共话语平台
转型社会的稳定只会是动态的稳定,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劳资关系、官民关系、贫富关系、阶层关系这四个方面,社会矛盾的主题为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群体性事件频发,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公民意见表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公民参与影响自身权益的决策过程还有明显的障碍,他们不能通过自由公开的渠道表达自身利益群体的呼声,维护自身的利益,长期积累最终造成不可收拾的结果。因此,进一步拓宽表达渠道,营造多元的公共话语平台,让公民有表达意见的自由,是疏解社会对立、化解矛盾的必要路径,也是我们媒体必须要履行好的一项社会责任。
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微博、飞信等媒体在我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者日益重要的角色,基于其自主性、快捷性、匿名性、辐射性影响等特性,成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我们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的传播手段,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如互动论坛、民意测验、深度调查、执政评点等,努力营造多元化的公共话语平台,拓宽渠道,做好引导和疏导工作,使不良的公众情绪得以及时化解,既维护转型社会的安定团结,又彰显媒体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三、加强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的甄别
在这个“人人都掌握着麦克风”的时代,绝大多数拥有“自媒体”的普通民众,由于缺乏一定的新闻专业知识训练,他们在转发、评论热点事件的时候,难免会犯一些常识性和认识性错误,甚至有些网站管理者或网友因盲目追求点击率或精神满足而肆意炮制虚假新闻。这样的信息内容在经过无数次的转发、评论后,其社会影响会成辐射状快速传播,随时都可能引起社会波动,甚至社会危机。
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这几年,我们的主流媒体基于功利主义的原因,越来越倾向于不加甄别的引用网络信息,这就造成了虚假信息负面影响的再次扩大化。
例如,2010年9月6日,网友刘毅看到了一个网帖,里面说“各地教材大换血”,便据此写了一条微博,说“鲁迅大撤退”。9月8日,某媒体报道了这条微博,题为《网友热议公众课本大“变脸”》。然后,某门户网站置顶推荐了这篇新闻,并把标题改为《各地语文课本删除大量经典文章 鲁迅作品大撤退》,随即被众多媒体所引用。查看原帖,只有“各地教材大换血,将网络文章、武侠小说引入教材,撤换掉一批经典课文”聊聊数语,根本未提及“鲁迅大撤退”。值得反思的是,只要查看原帖或者查看教育部相关文件或者随意到某些中学进行实地调查很容易就可以识破该条假新闻。然而,如此一条假新闻居然会被多家媒体不加甄别的转载。这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反映了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 如此,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对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筛选出来的有用信息认真进行调查、核对,做到报之有据,才可以发表相关内容,要切实做好网络信息的甄别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
四、强化新闻舆论对权力的监督
在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如贪污腐败、失职渎职、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长时间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有力的监督力量,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媒体的公开信和权威性的特点,使得其能够通过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世,予以谴责和鞭挞,从而起到强制其遵守社会规范的作用。媒体能把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群体组织起来,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一个中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起理性的利益整合机制,将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有序的轨道。
媒体必须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做有良心的媒体,做监督权利的镜鉴。如果我们媒体都在像定州血案、山西疫苗乱象事件这样的事实面前集体失语,那么谁来监督并纠正官商合谋的不正之风,谁来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都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媒体都要加大客观报道和深度解析社会焦点问题的力度,强化新闻舆论对权力的监督,推进焦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团结和稳定发展。
五、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正确引导舆论
在社会转型期,媒体要主动发挥社会矛盾缓冲器的作用,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引导舆论,就要引领大众区分是非曲直,辨别假恶美丑,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使媒体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例如,2011年3月16日,谣传日本大地震后的核泄漏会污染海水,进而影响食盐产生和供应,另一个传言是吃了含碘盐可抗核辐射。受两大谣传的影响,“抢盐”风潮如瘟疫般迅速传遍中国大地。各大都市报纷纷发布本地的抢盐镜头,而《温州日报》却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客观冷静的报道,其两名记者还有针对性地采访了核医学专家、盐务局局长,以及工商、物价等部门的负责人澄清谣言,之后又不惜花费人力不惜版面进行后续调查报道,短短三天,成功辟除谣言,平息抢盐风波,充分体现了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公共利益维护者和正确舆论的引导者的社会责任[2]。
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其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的裂痕、摩擦和矛盾,媒体应该始终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承担起社会润滑剂的功能,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顺利关系、凝聚人心、维护稳定。
六、结语
我国的社会转型期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同时,媒体的转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在他们同步转型的过程中,难免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必须有勇气,迎难而上;有良知,兼顾公平;有原则,客观报道;有骨气,铁肩道义。媒体要始终警惕自我社会责任的蜕变和消退,要始终把平衡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利益,促进国家和谐稳定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努力实现社会和媒体同步转型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林娜.我国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与媒体角色的转变[J].理论与改革,2009(4):91.
〔2〕郑海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媒体角色——以《温州日报》及时介入报道、速溶“谣盐”危机为例[J].中国地市报人,2011(8):41.
关键词:社会转型;媒体;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183-02
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因此,一个负责的媒体,应该妥善的处理好媒体自身与国家、市场、社会的关系,在有效提升媒体自身地位的同时,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平衡多元矛盾,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与和谐稳定。本文将以不同的角度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论述转型媒体在转型中国的社会责任。
一、对公众知情权的保护
自从媒体出现以来,公众的知情权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体的公开报道,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更是如此。社会转型期的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纠纷事件频发,处在急剧社会变动中的人们常会面临种种困惑,他们很难从海量的信息中辨别出事实真相,很难很好地认清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特别容易产生恐慌心理,继而盲听盲从。因此,他们寄希望于媒体。而媒体自身也正在面临着向市场化的转型,此时,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就被逼进了尴尬的境地。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实现媒体自身转型之间并不矛盾,相反,它们可以相互促进。媒体是公众知情权的捍卫者,透明的信息发布是对公众的尊重与负责,也是有效树立公众信心、抑制谣言扩散和提高媒体公信力的有力措施,更是媒体公益性和社会责任的所在。
喻国明指出:“我国现行的传媒体制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方面是存在着重大缺陷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报喜不报忧,将媒体视为简单的舆论控制工具,不能全面、如实和及时地报道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判断的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1]。媒体对2003年“非典”疫情的早期沉默和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地方保护都曾给我们的工作和社会生活留下过惨痛的教训。只有当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将事实真相呈现于公众面前时,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时,公众才会形成相对正确的舆论意见,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利于媒体公信力的建立和维持。
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各大媒体纷纷信息透明和同步报道的大环境下,某网站却因收取三鹿集团的公关费用而对该事件进行了屏蔽,减少了相关报道,最后激起网民公愤,该网站的公信力锐减。“屏蔽门事件”中,该网站为了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置公众的知情权于不顾,最后等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实在是得不偿失。
然而,在汶川地震中,我们很欣慰的见证了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和角色转型的完美结合,灾难来临之时,各大主流媒体、网站、电台、广播均第一时间发布了地震信息,形成了全方位、同步、互动的媒体报道系统,使得公众同步获知关于灾区的真实状况,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报道反响和社会效果,在民族灾难面前,一条条客观真实的报道将民族凝聚力发挥到了极致,极大的促进了灾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媒体捍卫公众知情权达到双赢局面的成功案例。
二、营造多元的公共话语平台
转型社会的稳定只会是动态的稳定,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劳资关系、官民关系、贫富关系、阶层关系这四个方面,社会矛盾的主题为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群体性事件频发,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公民意见表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公民参与影响自身权益的决策过程还有明显的障碍,他们不能通过自由公开的渠道表达自身利益群体的呼声,维护自身的利益,长期积累最终造成不可收拾的结果。因此,进一步拓宽表达渠道,营造多元的公共话语平台,让公民有表达意见的自由,是疏解社会对立、化解矛盾的必要路径,也是我们媒体必须要履行好的一项社会责任。
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微博、飞信等媒体在我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者日益重要的角色,基于其自主性、快捷性、匿名性、辐射性影响等特性,成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我们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的传播手段,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如互动论坛、民意测验、深度调查、执政评点等,努力营造多元化的公共话语平台,拓宽渠道,做好引导和疏导工作,使不良的公众情绪得以及时化解,既维护转型社会的安定团结,又彰显媒体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三、加强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的甄别
在这个“人人都掌握着麦克风”的时代,绝大多数拥有“自媒体”的普通民众,由于缺乏一定的新闻专业知识训练,他们在转发、评论热点事件的时候,难免会犯一些常识性和认识性错误,甚至有些网站管理者或网友因盲目追求点击率或精神满足而肆意炮制虚假新闻。这样的信息内容在经过无数次的转发、评论后,其社会影响会成辐射状快速传播,随时都可能引起社会波动,甚至社会危机。
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这几年,我们的主流媒体基于功利主义的原因,越来越倾向于不加甄别的引用网络信息,这就造成了虚假信息负面影响的再次扩大化。
例如,2010年9月6日,网友刘毅看到了一个网帖,里面说“各地教材大换血”,便据此写了一条微博,说“鲁迅大撤退”。9月8日,某媒体报道了这条微博,题为《网友热议公众课本大“变脸”》。然后,某门户网站置顶推荐了这篇新闻,并把标题改为《各地语文课本删除大量经典文章 鲁迅作品大撤退》,随即被众多媒体所引用。查看原帖,只有“各地教材大换血,将网络文章、武侠小说引入教材,撤换掉一批经典课文”聊聊数语,根本未提及“鲁迅大撤退”。值得反思的是,只要查看原帖或者查看教育部相关文件或者随意到某些中学进行实地调查很容易就可以识破该条假新闻。然而,如此一条假新闻居然会被多家媒体不加甄别的转载。这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反映了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 如此,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对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筛选出来的有用信息认真进行调查、核对,做到报之有据,才可以发表相关内容,要切实做好网络信息的甄别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
四、强化新闻舆论对权力的监督
在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如贪污腐败、失职渎职、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长时间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有力的监督力量,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媒体的公开信和权威性的特点,使得其能够通过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世,予以谴责和鞭挞,从而起到强制其遵守社会规范的作用。媒体能把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群体组织起来,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一个中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起理性的利益整合机制,将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有序的轨道。
媒体必须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做有良心的媒体,做监督权利的镜鉴。如果我们媒体都在像定州血案、山西疫苗乱象事件这样的事实面前集体失语,那么谁来监督并纠正官商合谋的不正之风,谁来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都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媒体都要加大客观报道和深度解析社会焦点问题的力度,强化新闻舆论对权力的监督,推进焦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团结和稳定发展。
五、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正确引导舆论
在社会转型期,媒体要主动发挥社会矛盾缓冲器的作用,协调社会和公众利益。引导舆论,就要引领大众区分是非曲直,辨别假恶美丑,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使媒体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例如,2011年3月16日,谣传日本大地震后的核泄漏会污染海水,进而影响食盐产生和供应,另一个传言是吃了含碘盐可抗核辐射。受两大谣传的影响,“抢盐”风潮如瘟疫般迅速传遍中国大地。各大都市报纷纷发布本地的抢盐镜头,而《温州日报》却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客观冷静的报道,其两名记者还有针对性地采访了核医学专家、盐务局局长,以及工商、物价等部门的负责人澄清谣言,之后又不惜花费人力不惜版面进行后续调查报道,短短三天,成功辟除谣言,平息抢盐风波,充分体现了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公共利益维护者和正确舆论的引导者的社会责任[2]。
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其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的裂痕、摩擦和矛盾,媒体应该始终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承担起社会润滑剂的功能,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顺利关系、凝聚人心、维护稳定。
六、结语
我国的社会转型期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同时,媒体的转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在他们同步转型的过程中,难免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必须有勇气,迎难而上;有良知,兼顾公平;有原则,客观报道;有骨气,铁肩道义。媒体要始终警惕自我社会责任的蜕变和消退,要始终把平衡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利益,促进国家和谐稳定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努力实现社会和媒体同步转型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林娜.我国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与媒体角色的转变[J].理论与改革,2009(4):91.
〔2〕郑海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媒体角色——以《温州日报》及时介入报道、速溶“谣盐”危机为例[J].中国地市报人,20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