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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婚姻悲剧根源在于:1.焦仲卿与刘兰芝之间的夫妻爱情的情感力量超过他与母亲的母子亲情力量,致使焦母产生嫉恨;2.刘兰芝出嫁三年而膝下无子生育致使焦母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
【关键词】悲剧;根源;情感;失衡;没有生育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248-03
《孔雀东南飞》最初见于徐陵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350句,1700多字,是我国汉代最优秀的民间叙事诗。这首诗在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曲折的情节发展中塑造出了主要人物刘兰芝和焦仲卿的艺术典型。特别是刘兰芝形象,集中表现了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优秀品质和不幸命运,很具有典型性。
作为民间文学的优秀之作,历来对其评价很多。刘大杰在其《中国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7年修正版,上册250页)中说:“该诗的思想价值在于通过高度的艺术技巧,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对不合理的封建家庭道德作了激烈的批判和反抗。”游国恩,王起等在所编写的《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分册98页)中也评价说:“作品通过焦、刘两个人的婚姻悲剧,有效的揭露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同时热情的歌颂了刘兰芝夫妇为了忠于爱情,宁死不屈的反抗封建邪恶势力的斗争精神。”看来,许多大中专文学史教材和中学语言教材在评书主人公形象时,都将刘兰芝作为中国艺术长廊中封建礼教和婚姻制度的高标。
的确,该诗主体确实揭示了以焦母为代表的封建婚姻制度对美好爱情生活的摧残。然而,如果深入追究一下,造成婆媳不和的原因是什么?刘兰芝何以遭焦母驱遣?以上所提的刘大杰,游国恩等在编写的文学史教材对此只字末提或言之甚少,不见端倪。《开封师专学报》1977年4期上有一篇胡建的《刘兰芝人物形象初探》中曾稍有涉及,文中说:“刘焦两人婚姻悲剧根源在于刘兰芝性格执着,个性刚烈,与封建家长制代表焦母格格不入,致使焦母看不顺眼。”囿于篇幅,作者并未详述。
笔者认为:要全面深入分析刘兰芝被驱遣的悲剧根源,须从两方面入手:1.从焦仲卿与母亲的母子亲情和他与兰芝之间的夫妻爱情的情感力量对比中来分析;2.可从隐含于全诗之外的兰芝出嫁三年而膝下无子的生育的问题上来思考。
母子亲情和夫妻爱情是架倾斜的天平
《礼记内则》有言道“男不主内,女不主外”。然而纵观全诗,焦家人物只提到焦母,焦仲卿和小妹三人,可能没有焦夫。这样的家庭内外之事就由焦母扮演双重角色,并且从情感深处到思想观念,焦母正要努力将独苗焦仲卿培养成一个合理的封建家庭继续者,子承父业,这似乎成了焦母内心深处的精神支柱和心灵上的寄托。
然而,儿大不由娘。成人的焦仲卿对于婚姻生活的理解和对待爱妻兰芝的态度是否会按焦母的那一套封建礼教来束缚和限制妻子的一切言行?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诗中开头几段,焦仲卿一回到家中,兰芝就将自己满腹的委屈端出来“……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兰芝直接说出了婆子的不仁之处,是有违于“妇道”的。但焦仲卿并無反感,而是到堂上质问焦母:“女行无偏科,何意致不厚?”当遭到焦母无理斥责后,并不委曲求全,而是先默默无语,再哽咽说出:“……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匆速吾语。”试想,如果没有美好的爱情作基础,焦仲卿是说不出这种话来的。
因此,我们不难想象,焦仲卿越是相信兰芝,焦母内心就越来越孤独,越来越伤感,越来越忌恨,并越来越感到刘兰芝的存在是自己产生了一种失去儿子的空虚感,当然,从焦仲卿角度而言,母子之情与夫妻之情本不属于一个性质一个层面上的关系。爱情与亲情,理应兼而顾之,笔者不赞成古语中“娶了媳妇不要娘”的说法,但封建礼教中对妇女“三纲五常”的苛刻要求与主人公幸福美满的现实生活是相冲突的,这就难怪焦仲卿从情感生活本身出发而侧重后者,舍弃前者,最终对焦母的指责无法言听计从。
《礼记内则》有言“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悦)出”,带着这样的观点来看待焦母决意驱遣兰芝的情节,似乎感到焦母欲把焦仲卿培养成具有封建礼教思想的大男子形象的初衷,与焦仲卿和兰芝一起向往自由生活,且相互感染,相互影响的返利叫反束缚态度,两者是无法协调的,况且焦仲卿又不在家,致使婆媳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摩擦甚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后,焦母错误的认为:是兰芝动摇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嫉恨再三,决意遣之的。
兰芝无子,生育问题,一个困惑的话题
数年前,笔者在教读《孔雀东南飞》一课时,有一个学生爱钻牛角尖,提出这样的问题:兰芝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却遭受焦母驱遣,是否在于没有给焦母生孙子?初听起来似乎有点荒诞,但细心分析,觉得不无道理。
有道是:爱情不等于婚姻,爱情因素仅是构成婚姻成份的一个小小方面。在封建社会中,婚姻的前提是一方对另一方(尤其是男方对女方)貌、智、才、德、礼和经济状况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婚姻并不在于是否情投意合,而是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讲究门当户对,才子配以佳人。尽管如此,即使带着这样的观点来分析刘兰芝自身情况,无论是从夫妻感情质量的内在因素,还是从家庭背景的外在因素来看待,她既是一个合格的好媳妇,又是一个优秀的好妻子,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出:
1.刘兰芝是知书达理的,这从三个人的言语可以得知,一是诗文开头,兰芝就自言自语道:“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二是焦仲卿堂上求母时所说的:“女行无倾,何意致不厚?”三是兰芝被休回家时,刘母也说:“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懂礼仪。”由此可见,兰芝从小弹箜篌,诵诗书,深受封建道德的教育,完全合乎封建礼教对“妇女”的纲常准则。
2.刘兰芝是孝敬婆婆的。档焦仲卿求母不成,告诉“兰芝暂还家”时,兰芝说:“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俸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当她临走拜见婆婆时又说:“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当她与小姑辞别时还叮嘱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孝经纪孝行章第十》中有言:“孝子之事,亲也,局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等,兰芝对婆婆的发难不计前嫌,始终孝敬如一,在离别时仍劝告小姑要“勤心养公姥”,已是相当可贵了。 3.刘兰芝勤劳善良,是个好妻子,“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说明她为了丈夫把痛苦埋在心里。“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无匹”,“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等说明了她心灵手巧和勤劳吃苦的精神,不仅如此,她还与小姑感情甚笃,“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姑嫂之间其乐融融,难分难舍,足见兰芝贤良之至了。
4.刘兰芝是美丽漂亮的,这从诗中“严妆”一节就可看出“鸡鸣外欲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苦流纨素,耳著明月珰。”兰芝悉心打扮,从上到下,通身的溢光流彩,显示其典雅娇美的体态气质。另外,其他诗句也充分说明这一点“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足见兰芝端庄秀丽,宛如仙女。
5.刘兰芝出身书香之家,不仅知书达理,而且家境较好,与焦家完全门当户度。兰芝临别留给焦仲卿“作施遗”的有:“妾有绣腰襦,葳蕤生光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由兰芝的衣饰和嫁妆可见,焦母决不会是因为嫌兰芝家庭地位低下或家财贫困而棒打鸳鸯散的,更何况已结婚数年,这是其一,其二,当兰芝被遣归家后,县令和太守三番五次托人为儿子提亲,并打算不惜重金明媒正娶,诗中虽无透漏,但刘家并非平民之族,从中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既然刘兰芝知书达理,孝敬公婆,勤劳善良:既然刘兰芝美丽漂亮又与焦仲卿门当户对。那么,何以为婆婆所不容而被休呢?笔者认为她被休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与焦母之间必然存在不可协调的:一个要延续家庭传宗接代,另一个却没有生育(姑且不论不会生育的病因是在女方还是男方),被焦母视为“中看不中用”。由全诗可知,焦母是焦家的主宰,焦仲卿是独子又没有父亲。这样,焦家就把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神圣使命教给了独生子焦仲卿,这是其一。其二焦仲卿与兰芝结婚数载,身边仍无子女,焦仲卿对母亲说:“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说明他们结婚已“二三年”。还有兰芝与小姑相别时说的话:“新妇出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虽有夸张手法,也说明时间不算短,而且全诗没有一点迹象表明兰芝和焦仲卿有过孩子。其三,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此,赵岐的评注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就是天下最大的不孝,什么知书达理、忠孝善良等等全诗次要的。在她眼中,兰芝只不过是一个不会下蛋的花公鸡而已。其四,当时的大文学家班昭就曾有“女戒”之说,宣称“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夫”,可见儒家统治思想在那个时代已根深蒂固。据《大戴礼记·本命篇》中载:“妇有七出(即休):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者,妒者,有恶疾者,多言者,窃盗者。”刘兰芝以封建士大夫的“三纲五常”准则要求自己,不可能犯有“不顺父母”等其他罪过,而恰恰是正是“无子”成为她致命的弱点。
然而,无论是“无后”还是“无子”,在封建时代都是不可饶恕、不可原谅。做为封建社会的文人,作者也必然有着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也谙知封建宗法的种种束缚力量,尽管刘兰芝有除此之外的诸多优点,但在其他方面都显得无关紧要,这里,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猜测:正因为兰芝也深知自己不会生育是个“罪过”,所以,才更加爱夫君,孝婆婆,友小姑,努力形成一种补偿心理,最终成为一个性格矛盾的人物。
也正因为如此,诗中兰芝反抗精神、反抗行为有其软弱的,妥协的一面。反抗与妥协,刚强与软弱相融合,二律背反。比如,在被焦母“遣歸”临别时,她就应该对颠倒是非,故意刁难自己的焦母作一番抗争,而实际上,她所做的却是主动向狠毒的焦母赔罪“从小出野里,行为自专由”,并且又叮嘱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里不是“谦虚”的美德,而是“无奈”的而又谦卑的乞求;这不但没有“感化”焦母改变态度,反使她更有恃无恐。再者,就诗中她被驱遣之后,太守上宫为儿子求婚的情况下,不是正好可以抓住良机做一番更有意义的抗争吗?而实际上,她非但没有那种大举动,却觉得是自己败坏了门风,“入门上堂前,进退无颜仪”,在焦家不敢抗争,在自己母亲和兄长面前也不替自己辩解,如此百般软弱,其中原因唯有她本人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烦恼时时萦绕在她心头,即使改嫁,虽改变了生活环境,也恐难改变自己生育方面的缺陷(权当这样认为),在当时社会观念中,不可避免还会遭驱遣,这次已经“进退无颜仪”,若再度被“休”将必定“无颜”生存,带着这样的观点,来赏析主人公的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性格特点,来理解兰芝百般无奈,在苦于找不到生存出路的情况下的“举身赴清池”这一“义”举并不勉强。
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是因为兰芝“无子”而遭休,那么焦母为何不直接说出来?
焦母借此说彼,指桑骂槐,借口“无礼节”“自专由”“久怀忿”“失恩义”,其实是说兰芝“无子”的,这是一种指山说磨的心理。焦母话语显得强词夺理。兰芝本来知书达理,她却说“无礼节”;本来“鸡鸣入机织”很辛苦,她却“故嫌迟”;兰芝本来已“世无比”有着“闭月羞花”之貌,她却要为焦仲卿找一个“体无比”“艳城郭”的罗敷,兰芝本来孝敬婆婆,她却说“久怀忿”“失恩义”。焦母所说的兰芝被休的原因是不成立的,但当时的思想观念,却又实在无法直接说出。或者说是作者不愿让焦母赤裸裸的说出休遣的根源,而是采取含而不露的叙述语言,借助焦母之口表达这个意思,让人们去分析去咀嚼去发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理解误区要正确对待,如果有人说县令,太守都不嫌二婚再娶不会生育的兰芝为媳,该如何解释呢?这也容易回答,从诗中“云有第三郎”,“云有第五郎”可知,县令至少有三个儿子,太守至少有五个儿子,他们的后代不是“独苗”,而是兄弟多人,所以,即使娶了兰芝为媳,也无“后顾之忧”,因为其他的儿子仍可以延续香火。更何况无论他们的儿子谁娶了兰芝,以自己的家庭地位,仍可以再娶房纳妾,这就不愁“无后”了。说到底,无论是县令的三子还是太守的五郎,看上的只是兰芝的美貌,至于包括生育在内的其他方面,他们并不知晓,也不在乎。
总之,通过对诗中语言和情节的结构分析,我们可以感受到主人公刘兰芝从被焦母驱遣责骂到无颜回家到改嫁不从,直到最后“举身赴清池”,无不暗示了她的“生育”问题。在当时封建社会观念和医疗条件下,几乎成了束缚她一生命运的一条锁链,而她又苦于找不到生活的出路(不能像我们今天依据医疗检查找到症结所在),唯有以自身的牺牲了却一切。
参考文献:
[1]赵朴初.中华儒学通史[M].南海出版社,2013.
[2]于非.中国古代文学(上册)[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游国恩.中国古代文学史(一分册)[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
[4]开封师专学报(第四册)[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
[5]朱东澜.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二分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关键词】悲剧;根源;情感;失衡;没有生育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248-03
《孔雀东南飞》最初见于徐陵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350句,1700多字,是我国汉代最优秀的民间叙事诗。这首诗在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曲折的情节发展中塑造出了主要人物刘兰芝和焦仲卿的艺术典型。特别是刘兰芝形象,集中表现了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优秀品质和不幸命运,很具有典型性。
作为民间文学的优秀之作,历来对其评价很多。刘大杰在其《中国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7年修正版,上册250页)中说:“该诗的思想价值在于通过高度的艺术技巧,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对不合理的封建家庭道德作了激烈的批判和反抗。”游国恩,王起等在所编写的《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分册98页)中也评价说:“作品通过焦、刘两个人的婚姻悲剧,有效的揭露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同时热情的歌颂了刘兰芝夫妇为了忠于爱情,宁死不屈的反抗封建邪恶势力的斗争精神。”看来,许多大中专文学史教材和中学语言教材在评书主人公形象时,都将刘兰芝作为中国艺术长廊中封建礼教和婚姻制度的高标。
的确,该诗主体确实揭示了以焦母为代表的封建婚姻制度对美好爱情生活的摧残。然而,如果深入追究一下,造成婆媳不和的原因是什么?刘兰芝何以遭焦母驱遣?以上所提的刘大杰,游国恩等在编写的文学史教材对此只字末提或言之甚少,不见端倪。《开封师专学报》1977年4期上有一篇胡建的《刘兰芝人物形象初探》中曾稍有涉及,文中说:“刘焦两人婚姻悲剧根源在于刘兰芝性格执着,个性刚烈,与封建家长制代表焦母格格不入,致使焦母看不顺眼。”囿于篇幅,作者并未详述。
笔者认为:要全面深入分析刘兰芝被驱遣的悲剧根源,须从两方面入手:1.从焦仲卿与母亲的母子亲情和他与兰芝之间的夫妻爱情的情感力量对比中来分析;2.可从隐含于全诗之外的兰芝出嫁三年而膝下无子的生育的问题上来思考。
母子亲情和夫妻爱情是架倾斜的天平
《礼记内则》有言道“男不主内,女不主外”。然而纵观全诗,焦家人物只提到焦母,焦仲卿和小妹三人,可能没有焦夫。这样的家庭内外之事就由焦母扮演双重角色,并且从情感深处到思想观念,焦母正要努力将独苗焦仲卿培养成一个合理的封建家庭继续者,子承父业,这似乎成了焦母内心深处的精神支柱和心灵上的寄托。
然而,儿大不由娘。成人的焦仲卿对于婚姻生活的理解和对待爱妻兰芝的态度是否会按焦母的那一套封建礼教来束缚和限制妻子的一切言行?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诗中开头几段,焦仲卿一回到家中,兰芝就将自己满腹的委屈端出来“……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兰芝直接说出了婆子的不仁之处,是有违于“妇道”的。但焦仲卿并無反感,而是到堂上质问焦母:“女行无偏科,何意致不厚?”当遭到焦母无理斥责后,并不委曲求全,而是先默默无语,再哽咽说出:“……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匆速吾语。”试想,如果没有美好的爱情作基础,焦仲卿是说不出这种话来的。
因此,我们不难想象,焦仲卿越是相信兰芝,焦母内心就越来越孤独,越来越伤感,越来越忌恨,并越来越感到刘兰芝的存在是自己产生了一种失去儿子的空虚感,当然,从焦仲卿角度而言,母子之情与夫妻之情本不属于一个性质一个层面上的关系。爱情与亲情,理应兼而顾之,笔者不赞成古语中“娶了媳妇不要娘”的说法,但封建礼教中对妇女“三纲五常”的苛刻要求与主人公幸福美满的现实生活是相冲突的,这就难怪焦仲卿从情感生活本身出发而侧重后者,舍弃前者,最终对焦母的指责无法言听计从。
《礼记内则》有言“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悦)出”,带着这样的观点来看待焦母决意驱遣兰芝的情节,似乎感到焦母欲把焦仲卿培养成具有封建礼教思想的大男子形象的初衷,与焦仲卿和兰芝一起向往自由生活,且相互感染,相互影响的返利叫反束缚态度,两者是无法协调的,况且焦仲卿又不在家,致使婆媳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摩擦甚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后,焦母错误的认为:是兰芝动摇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嫉恨再三,决意遣之的。
兰芝无子,生育问题,一个困惑的话题
数年前,笔者在教读《孔雀东南飞》一课时,有一个学生爱钻牛角尖,提出这样的问题:兰芝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却遭受焦母驱遣,是否在于没有给焦母生孙子?初听起来似乎有点荒诞,但细心分析,觉得不无道理。
有道是:爱情不等于婚姻,爱情因素仅是构成婚姻成份的一个小小方面。在封建社会中,婚姻的前提是一方对另一方(尤其是男方对女方)貌、智、才、德、礼和经济状况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婚姻并不在于是否情投意合,而是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讲究门当户对,才子配以佳人。尽管如此,即使带着这样的观点来分析刘兰芝自身情况,无论是从夫妻感情质量的内在因素,还是从家庭背景的外在因素来看待,她既是一个合格的好媳妇,又是一个优秀的好妻子,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出:
1.刘兰芝是知书达理的,这从三个人的言语可以得知,一是诗文开头,兰芝就自言自语道:“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二是焦仲卿堂上求母时所说的:“女行无倾,何意致不厚?”三是兰芝被休回家时,刘母也说:“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懂礼仪。”由此可见,兰芝从小弹箜篌,诵诗书,深受封建道德的教育,完全合乎封建礼教对“妇女”的纲常准则。
2.刘兰芝是孝敬婆婆的。档焦仲卿求母不成,告诉“兰芝暂还家”时,兰芝说:“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俸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当她临走拜见婆婆时又说:“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当她与小姑辞别时还叮嘱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孝经纪孝行章第十》中有言:“孝子之事,亲也,局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等,兰芝对婆婆的发难不计前嫌,始终孝敬如一,在离别时仍劝告小姑要“勤心养公姥”,已是相当可贵了。 3.刘兰芝勤劳善良,是个好妻子,“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说明她为了丈夫把痛苦埋在心里。“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无匹”,“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等说明了她心灵手巧和勤劳吃苦的精神,不仅如此,她还与小姑感情甚笃,“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姑嫂之间其乐融融,难分难舍,足见兰芝贤良之至了。
4.刘兰芝是美丽漂亮的,这从诗中“严妆”一节就可看出“鸡鸣外欲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苦流纨素,耳著明月珰。”兰芝悉心打扮,从上到下,通身的溢光流彩,显示其典雅娇美的体态气质。另外,其他诗句也充分说明这一点“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足见兰芝端庄秀丽,宛如仙女。
5.刘兰芝出身书香之家,不仅知书达理,而且家境较好,与焦家完全门当户度。兰芝临别留给焦仲卿“作施遗”的有:“妾有绣腰襦,葳蕤生光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由兰芝的衣饰和嫁妆可见,焦母决不会是因为嫌兰芝家庭地位低下或家财贫困而棒打鸳鸯散的,更何况已结婚数年,这是其一,其二,当兰芝被遣归家后,县令和太守三番五次托人为儿子提亲,并打算不惜重金明媒正娶,诗中虽无透漏,但刘家并非平民之族,从中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既然刘兰芝知书达理,孝敬公婆,勤劳善良:既然刘兰芝美丽漂亮又与焦仲卿门当户对。那么,何以为婆婆所不容而被休呢?笔者认为她被休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与焦母之间必然存在不可协调的:一个要延续家庭传宗接代,另一个却没有生育(姑且不论不会生育的病因是在女方还是男方),被焦母视为“中看不中用”。由全诗可知,焦母是焦家的主宰,焦仲卿是独子又没有父亲。这样,焦家就把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神圣使命教给了独生子焦仲卿,这是其一。其二焦仲卿与兰芝结婚数载,身边仍无子女,焦仲卿对母亲说:“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说明他们结婚已“二三年”。还有兰芝与小姑相别时说的话:“新妇出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虽有夸张手法,也说明时间不算短,而且全诗没有一点迹象表明兰芝和焦仲卿有过孩子。其三,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此,赵岐的评注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就是天下最大的不孝,什么知书达理、忠孝善良等等全诗次要的。在她眼中,兰芝只不过是一个不会下蛋的花公鸡而已。其四,当时的大文学家班昭就曾有“女戒”之说,宣称“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夫”,可见儒家统治思想在那个时代已根深蒂固。据《大戴礼记·本命篇》中载:“妇有七出(即休):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者,妒者,有恶疾者,多言者,窃盗者。”刘兰芝以封建士大夫的“三纲五常”准则要求自己,不可能犯有“不顺父母”等其他罪过,而恰恰是正是“无子”成为她致命的弱点。
然而,无论是“无后”还是“无子”,在封建时代都是不可饶恕、不可原谅。做为封建社会的文人,作者也必然有着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也谙知封建宗法的种种束缚力量,尽管刘兰芝有除此之外的诸多优点,但在其他方面都显得无关紧要,这里,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猜测:正因为兰芝也深知自己不会生育是个“罪过”,所以,才更加爱夫君,孝婆婆,友小姑,努力形成一种补偿心理,最终成为一个性格矛盾的人物。
也正因为如此,诗中兰芝反抗精神、反抗行为有其软弱的,妥协的一面。反抗与妥协,刚强与软弱相融合,二律背反。比如,在被焦母“遣歸”临别时,她就应该对颠倒是非,故意刁难自己的焦母作一番抗争,而实际上,她所做的却是主动向狠毒的焦母赔罪“从小出野里,行为自专由”,并且又叮嘱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里不是“谦虚”的美德,而是“无奈”的而又谦卑的乞求;这不但没有“感化”焦母改变态度,反使她更有恃无恐。再者,就诗中她被驱遣之后,太守上宫为儿子求婚的情况下,不是正好可以抓住良机做一番更有意义的抗争吗?而实际上,她非但没有那种大举动,却觉得是自己败坏了门风,“入门上堂前,进退无颜仪”,在焦家不敢抗争,在自己母亲和兄长面前也不替自己辩解,如此百般软弱,其中原因唯有她本人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烦恼时时萦绕在她心头,即使改嫁,虽改变了生活环境,也恐难改变自己生育方面的缺陷(权当这样认为),在当时社会观念中,不可避免还会遭驱遣,这次已经“进退无颜仪”,若再度被“休”将必定“无颜”生存,带着这样的观点,来赏析主人公的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性格特点,来理解兰芝百般无奈,在苦于找不到生存出路的情况下的“举身赴清池”这一“义”举并不勉强。
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是因为兰芝“无子”而遭休,那么焦母为何不直接说出来?
焦母借此说彼,指桑骂槐,借口“无礼节”“自专由”“久怀忿”“失恩义”,其实是说兰芝“无子”的,这是一种指山说磨的心理。焦母话语显得强词夺理。兰芝本来知书达理,她却说“无礼节”;本来“鸡鸣入机织”很辛苦,她却“故嫌迟”;兰芝本来已“世无比”有着“闭月羞花”之貌,她却要为焦仲卿找一个“体无比”“艳城郭”的罗敷,兰芝本来孝敬婆婆,她却说“久怀忿”“失恩义”。焦母所说的兰芝被休的原因是不成立的,但当时的思想观念,却又实在无法直接说出。或者说是作者不愿让焦母赤裸裸的说出休遣的根源,而是采取含而不露的叙述语言,借助焦母之口表达这个意思,让人们去分析去咀嚼去发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理解误区要正确对待,如果有人说县令,太守都不嫌二婚再娶不会生育的兰芝为媳,该如何解释呢?这也容易回答,从诗中“云有第三郎”,“云有第五郎”可知,县令至少有三个儿子,太守至少有五个儿子,他们的后代不是“独苗”,而是兄弟多人,所以,即使娶了兰芝为媳,也无“后顾之忧”,因为其他的儿子仍可以延续香火。更何况无论他们的儿子谁娶了兰芝,以自己的家庭地位,仍可以再娶房纳妾,这就不愁“无后”了。说到底,无论是县令的三子还是太守的五郎,看上的只是兰芝的美貌,至于包括生育在内的其他方面,他们并不知晓,也不在乎。
总之,通过对诗中语言和情节的结构分析,我们可以感受到主人公刘兰芝从被焦母驱遣责骂到无颜回家到改嫁不从,直到最后“举身赴清池”,无不暗示了她的“生育”问题。在当时封建社会观念和医疗条件下,几乎成了束缚她一生命运的一条锁链,而她又苦于找不到生活的出路(不能像我们今天依据医疗检查找到症结所在),唯有以自身的牺牲了却一切。
参考文献:
[1]赵朴初.中华儒学通史[M].南海出版社,2013.
[2]于非.中国古代文学(上册)[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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