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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有事实的基础吗?抑或仅仅是情感的表达?这是一个搅扰了不知多少哲学家思维和神经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几乎与现代性的演绎同步。现代性的天才阐述者马克斯·韦伯认为,在除魅了的现代世界,价值属于个人私有,无客观性可言,任何“主义”都不过是个体价值的表达,不能充当科学来要求人们接受。作为科学的经验理性知识是唯一的知识,而价值被归结为个体的偏爱和选择,并最终受制于个人激情、传统、习俗、统治者和先知等等。任何价值都不可能得到科学的论证,科学对于任何价值都必须保持中立。(《韦伯文集》上卷,第83—104页)当伦理学进入20世纪时,一场旨在分离价值与事实的元伦理学运动在英国展开。规范伦理学被搁置,情感主义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价值仅仅是情感的表达,目的是唤起听者对表达者所支持的东西的赞许,于是,“主义”之争皆无理据。选择什么样的价值以生活、以安身立命,纯粹是个人的事情。情感主义在给个人以充分的选择自由的同时,也给个人以沉重的自由负担。自由主义的深刻基础是这种情感主义伦理学,以致麦金太尔将情感主义视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伦理学及其道德状况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