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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公交车,由于燃烧,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件。针对公交车超载,安全措施不到位,政府补贴严重不足,《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太落后等问题的批评声,如潮水般涌来。乘客传统中认为“公交很安全”的认识,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
公交行业日常的装备隐患可逐渐排除,但我国人口众多,公交车客流极大,随车安检被指为“不符合中国国情”,公交行业在安全上依然面临长久的“制度性”先天漏洞。成都公交的这把火,烧出了公交行业公共安全的“积贫积弱”。
新闻事件
2009年6月5日,成都市一辆核载75人实载120人的公交车发生燃烧事故,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件。据成功逃生的乘客回忆,一位被卡在后门缝的男人边喊“救我”,边变成了火人。“作孽啊,眼看着一个个人影在火里挣扎,然后倒下……。”事后回忆起来,这依然是很多亲历者的梦魇。
距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仅仅一天,6月6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尾部突然发出巨大声响并冒出浓烟,车内乘客互相推搡蜂拥下车,一名女乘客被推倒,当场遭众人踩踏至昏迷。当晚,重庆市主城区发生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场面一时混乱至极,后在司机疏导下20多名乘客安全逃生。6月7日下午,成都市一辆双层公交车车尾突然冒出大量黑烟,引发乘客恐慌逃生。
关键词汇
公交安全,燃烧
专家意见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余建华认为,大城市的公共安全非常脆弱,必须要在细节上下功夫,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当前,我国各地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的安检措施相对严格,公交车等领域的安全防范却似乎成了盲点。
“不再认真反思和改进,悲剧可能不会仅是偶然。”因“6•5”公交车燃烧事件辞职的成都市公交集团总经理、北星巴士公司董事长李树光说:“我希望我的辞职,能唤起社会对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能唤起市民们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自我保护意识,能让成都的城市公共交通更加舒适、安全。”
公交车上超载现象严重司售人员无权拒载乘客。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长青一语点破问题要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明显存在超载与拒载的矛盾规定”。他说,上班的高峰期,乘客打破头往车里挤,明显已经超载,但售票员和司机都无权强制要求超出的乘客下车,否则就是违法,乘客可以以拒载为由投诉司售人员。
“目前,我们的公交车速度在13公里/小时左右,如果专用道形成网络,公交车速度可达到20公里/小时,基本可以做到市民方便快捷出行。”成都公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郭强说。
延伸阅读
公交行业三大隐患
总结我国公交行业存在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对公交建设投入不足,公交公司低水平、低层次运行状况长期存在。曾坐过事故路线公交车(9路)的乘客,都知道它的“挤”。为了多拉乘客,司机几乎都是扯起嗓门喊乘客往里面挤。事故车竟然塞了100多人,出现意外要想瞬间逃离,是非常困难的。
对于成都公交而言,只有新车以及部分较为高档的车才配置有“救生锤”,而有些“救生锤”丢失了或者司机担心“救生锤”再次丢失而将其收到工具箱内“保存”了。
其二,公交监管法规和应急预案缺失。目前,我国公交车沿用的仍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根据这个强制性标准,城市公交车按照每人0.125平方米的核定载客数,一平方米可以挤8个人,事实上,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就算挤再多的人,想去实现超载也很难。
公交车燃烧事件后,成都市公安局曾找来一辆相同的客车做模拟试验,无论如何挤,都达不到每平方米8人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公交车再挤也算不上“超载”。这样的标准等于没有。
而在公交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空调效果,像出事公交车那样的空调车,都将车窗玻璃固定死,根本不能打开。早在2003年非典期间,这样的窗户设计就已经饱受诟病。车门设计方面,为了防止人多时挤开车门掉下去,公交车多是向内开门,遇到公交燃烧这样的事件,人一拥挤,车门打不开就在所难免。
但是,仍有不少人对司机的应急能力提出了质疑。那么,公交车如果发生险情,有一套应急机制吗?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客运责任制;必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公交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险情,驾驶员就成了身兼数职的救生员。除了靠边停车、报警,还得肩负起疏导乘客的重任。”北京公交车司机翟师傅说,这样的境况往往会影响急救的质量。
其三,各方对于公交安全事故有麻痹大意心态。据了解,在我国旅客运输的4种交通方式中,惟有道路交通旅客运输没有专职的旅客安保公安队伍。在道路客运中,有的地方公安局设有公交分局,但其主要任务是反扒,而道路交通警察只负责处理交通事故。
而有的公交公司,在公交车的发班和回站时间、每公里耗油量、每趟载客人数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考核指标直接与司机的收入挂钩。在市场手段刺激下,公交司机争分夺秒“抢时间”,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几率。而地方财政补贴与投入不足,就会迫使一些公交企业唯利是图,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公交20条”出台
为使惨案发生率降到最低,2009年6月7日,成都市交委总结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打造最安全的一流城市公交的报告》,这是“公交20条”的前身。6月13日,“公交20条”以成都市政府27号文件的形式公布。
目前,成都市有十余家民营公交企业,但无一例外,他们只能经营二环路以外的路线,并且不能刷卡乘车,不能享受两小时内免费换乘服务,当然也没有财政补贴。
根据“公交20条”,成都市交委正在牵头制订“成都市公交成本管制管理方案”,成都民营公交企业将和公交集团公司一样获得政府财政补贴,而成都10家民营公交公司的千余辆民营公交车也将安上刷卡设备。
“公交20条”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例如,成都市公安局将组建公交地铁分局,并在重点线路和高峰时段随车配备1000名随车安全协管员。
公交车燃烧事件后,成都在2009年9月底前和2010年分别再投入1000辆公交车。仅这1000辆公交车购买费用就需10亿多元,投入不可谓不大。
为了强化车内动态监控,成都公交车还将安装具有储存功能的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提高对车内异常情况的动态监控能力。此外,所有公交车还将装配一个相当于“黑匣子”的GPS动态记录仪。
相关专家指出,成都市“公交20条”能否起到应有作用,这一政策能否为全国其它城市仿效,实际效果如何,这一切还要等待时间考验。
公交行业日常的装备隐患可逐渐排除,但我国人口众多,公交车客流极大,随车安检被指为“不符合中国国情”,公交行业在安全上依然面临长久的“制度性”先天漏洞。成都公交的这把火,烧出了公交行业公共安全的“积贫积弱”。
新闻事件
2009年6月5日,成都市一辆核载75人实载120人的公交车发生燃烧事故,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件。据成功逃生的乘客回忆,一位被卡在后门缝的男人边喊“救我”,边变成了火人。“作孽啊,眼看着一个个人影在火里挣扎,然后倒下……。”事后回忆起来,这依然是很多亲历者的梦魇。
距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仅仅一天,6月6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尾部突然发出巨大声响并冒出浓烟,车内乘客互相推搡蜂拥下车,一名女乘客被推倒,当场遭众人踩踏至昏迷。当晚,重庆市主城区发生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场面一时混乱至极,后在司机疏导下20多名乘客安全逃生。6月7日下午,成都市一辆双层公交车车尾突然冒出大量黑烟,引发乘客恐慌逃生。
关键词汇
公交安全,燃烧
专家意见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余建华认为,大城市的公共安全非常脆弱,必须要在细节上下功夫,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当前,我国各地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的安检措施相对严格,公交车等领域的安全防范却似乎成了盲点。
“不再认真反思和改进,悲剧可能不会仅是偶然。”因“6•5”公交车燃烧事件辞职的成都市公交集团总经理、北星巴士公司董事长李树光说:“我希望我的辞职,能唤起社会对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能唤起市民们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自我保护意识,能让成都的城市公共交通更加舒适、安全。”
公交车上超载现象严重司售人员无权拒载乘客。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长青一语点破问题要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明显存在超载与拒载的矛盾规定”。他说,上班的高峰期,乘客打破头往车里挤,明显已经超载,但售票员和司机都无权强制要求超出的乘客下车,否则就是违法,乘客可以以拒载为由投诉司售人员。
“目前,我们的公交车速度在13公里/小时左右,如果专用道形成网络,公交车速度可达到20公里/小时,基本可以做到市民方便快捷出行。”成都公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郭强说。
延伸阅读
公交行业三大隐患
总结我国公交行业存在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对公交建设投入不足,公交公司低水平、低层次运行状况长期存在。曾坐过事故路线公交车(9路)的乘客,都知道它的“挤”。为了多拉乘客,司机几乎都是扯起嗓门喊乘客往里面挤。事故车竟然塞了100多人,出现意外要想瞬间逃离,是非常困难的。
对于成都公交而言,只有新车以及部分较为高档的车才配置有“救生锤”,而有些“救生锤”丢失了或者司机担心“救生锤”再次丢失而将其收到工具箱内“保存”了。
其二,公交监管法规和应急预案缺失。目前,我国公交车沿用的仍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根据这个强制性标准,城市公交车按照每人0.125平方米的核定载客数,一平方米可以挤8个人,事实上,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就算挤再多的人,想去实现超载也很难。
公交车燃烧事件后,成都市公安局曾找来一辆相同的客车做模拟试验,无论如何挤,都达不到每平方米8人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公交车再挤也算不上“超载”。这样的标准等于没有。
而在公交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空调效果,像出事公交车那样的空调车,都将车窗玻璃固定死,根本不能打开。早在2003年非典期间,这样的窗户设计就已经饱受诟病。车门设计方面,为了防止人多时挤开车门掉下去,公交车多是向内开门,遇到公交燃烧这样的事件,人一拥挤,车门打不开就在所难免。
但是,仍有不少人对司机的应急能力提出了质疑。那么,公交车如果发生险情,有一套应急机制吗?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客运责任制;必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公交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险情,驾驶员就成了身兼数职的救生员。除了靠边停车、报警,还得肩负起疏导乘客的重任。”北京公交车司机翟师傅说,这样的境况往往会影响急救的质量。
其三,各方对于公交安全事故有麻痹大意心态。据了解,在我国旅客运输的4种交通方式中,惟有道路交通旅客运输没有专职的旅客安保公安队伍。在道路客运中,有的地方公安局设有公交分局,但其主要任务是反扒,而道路交通警察只负责处理交通事故。
而有的公交公司,在公交车的发班和回站时间、每公里耗油量、每趟载客人数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考核指标直接与司机的收入挂钩。在市场手段刺激下,公交司机争分夺秒“抢时间”,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几率。而地方财政补贴与投入不足,就会迫使一些公交企业唯利是图,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公交20条”出台
为使惨案发生率降到最低,2009年6月7日,成都市交委总结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打造最安全的一流城市公交的报告》,这是“公交20条”的前身。6月13日,“公交20条”以成都市政府27号文件的形式公布。
目前,成都市有十余家民营公交企业,但无一例外,他们只能经营二环路以外的路线,并且不能刷卡乘车,不能享受两小时内免费换乘服务,当然也没有财政补贴。
根据“公交20条”,成都市交委正在牵头制订“成都市公交成本管制管理方案”,成都民营公交企业将和公交集团公司一样获得政府财政补贴,而成都10家民营公交公司的千余辆民营公交车也将安上刷卡设备。
“公交20条”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例如,成都市公安局将组建公交地铁分局,并在重点线路和高峰时段随车配备1000名随车安全协管员。
公交车燃烧事件后,成都在2009年9月底前和2010年分别再投入1000辆公交车。仅这1000辆公交车购买费用就需10亿多元,投入不可谓不大。
为了强化车内动态监控,成都公交车还将安装具有储存功能的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提高对车内异常情况的动态监控能力。此外,所有公交车还将装配一个相当于“黑匣子”的GPS动态记录仪。
相关专家指出,成都市“公交20条”能否起到应有作用,这一政策能否为全国其它城市仿效,实际效果如何,这一切还要等待时间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