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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热火朝天的政府信用合作类信托,在2013年没能延续良好的势头。
新年以来,投资于基建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其发行数量已有了明显的下降,用益信托工作室的不完全统计显示,融资规模与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之比也已经从高峰期的50%以上降至24.88%。一般认为,政信合作产品大多属于此类。
拐点起始于2012年12月24日。当天,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下称“463号文”)。
“463号文”对地方政府平台融资提出明确限制和要求,包括严禁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出具担保函,公益性质项目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这对已经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主力的政信合作类信托产品,无异于兜头浇下一盆冷水。
对于“463号文”将产生的影响,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信托业及相关人士均表示,“463号文”将在短期内限制政信合作业务的发展,但地方政府的投资意愿和冲动并未改变,未来信托公司将会以合规的创新融资方式,继续参与到基建项目建设中去。
观望与转向
政信合作类信托是在2012年才刚刚成为地方政府融资新宠的。
2012年初以来,随着监管部门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理整顿力度的持续加大,商业银行首先收紧了平台贷款,地方融资平台迅速转入政策相对宽松的债券市场,城投债成为其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由于城投债对发行主体有明确要求,一些地方政府无法通过此方式融资,继而转向了信托业。
2012年信托市场异常火爆,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行业65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再创历史新高,高达7.47万亿元,力超保险,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2012年政信类产品全年的发行量甚至超过了房地产信托。
政信合作中,地方政府的担保行为相对简单,只需地方财政机关出具承诺函、人大将信托本息偿付列入财政预算等即可。“463号文”下发后,这一担保模式将不复存在。
“据我所知,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参与了地方政府融资的业务,融资金额很大。”上海某信托公司产品经理杨潇湘(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融资的项目都已经停了下来,大家都在观望。”
《通知》下发两个月以来,2012年占集合资金信托发行规模半壁江山的基础产业信托产品,其融资规模及占比均连续下降。来自用益信托工作室的不完全统计显示,1月份基础产业领域共成立78款产品,募集资金142.6亿元,仅占总成立规模的24.88%。
尽管政信合作几近停滞,信托公司仍在研究,通过对信托交易对手、风控方式、担保资产的调整,规避监管,以找到绕过“463号文”的办法。
比如,“463号文”所涉主体“地方融资平台”的定义,明显不包括已退出银监会名单的数干家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而这也成了地方政府融资的一条途径。
国民信托2月20日发行的一款“天津武清基础设施第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是这样的情况。该产品的风控设置显示,武清区财政出具承诺函,承诺本计划项下信托融资款列入当年区财政还款预算。而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武清区国投)为本信托计划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并明确说明了武清区国投已于2011年6月调出政府融资平台。
“还有很多其他形式,比如短期融资、中期票据、私募债、保障房贷款等等,地方政府总是可以找到融资渠道的。”杨潇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而他本人已经转而关注房地产信托,在采访中,他甚至向记者打听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负责融资的员工的联系方式。
此外,由于没有了政府红头文件为还款担保,信托公司对此类产品的风控管理和融资方资质审核更为严格。一方面对融资方资质的要求更高,另一方面要求融资方提供充足的抵押担保,融资方都提供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以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因此,目前的情况是基建类融资项目数量虽然减少,但质量反而有所提高,对于有能力继续举债的地方政府,还是可以获得审批的。
紧箍咒余波
除了政信合作信托,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未通过中介机构筹资,而是直接向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借款”。在2012年,云南红河州就曾经向公务员每人集资1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
这些都是“463号文”中提到的“最近有些地方政府有抬头之势的违法违规融资”的范畴。《通知》指出,采用集资、回购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举借政府性债务等均属于违规融资行为,必须及时清理整改。
《通知》还指出,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这意味着,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或担保债务的基建类信托产品将受到严格控制。
早在2010年,中央对地方政府借道融资的现象就已经出台文件予以限制。而“463号文”则规范了地方政府的融资制度,更为详细。
信托融资渠道受限,商业银行对于平台贷款同样保持谨慎态度。
从数据来看,2013年1月社会融资规模高达2.54万亿元,创出新高,1月信贷规模达1.07万亿元,市场流动性宽裕。
针对这一情况,央行及时出手回收流动性。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央行时隔8个月首次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了500亿元的正回购操作,加上逆回购到期资金8600亿元,本周央行净回笼资金9100亿元。
尽管对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一收再收,但“463号文”还是在政府回购项目上为“符合条件的公共住房,公路项目”举债留了口子。
“‘463号文’允许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借道融资的手段搞保障性住房,通过BT(回购)搞保障性住房也没问题。”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
融资冲动再走强
分税制之后的18年间,中国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土地经济”和“债务经济”。前者以土地为基础资源,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方式,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来获得收入,筹集建设所需资金;债务经济则是大搞债务扩张,借未来的钱用于当前的投资建设。土地经济与债务经济是紧密关联的,近年来已被地方政府运作得十分熟练。
在这样的模式中,各类地方融资公司是关键的资金运作平台,它是推动土地经济和债务经济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地方债务的主要承担者。国家审计署的调查显示,2010年末国内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高达10.7万亿元,经过2年的整顿清理,债务余额并未显著减少,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的报告显示,地方债务还在不断增加。
2010年国务院出台文件,明确指出项目还款依靠财政的地方融资平台必须被清理,重点清理的是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此次“463号文”则是试图斩断各类“影子银行”的融资渠道。
但这些都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究其根源还是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间的矛盾。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虽然地方财力的总量在增加,但在全国财政中的份额被相对削弱,直到2011年,地方财政才首次略超中央政府。即使加上中央财政各种返回补贴,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依然巨大。
地方政府在事权和财权上的极度不对等,迫使其不得不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进行融资。地方融资平台就是在现实的财政制度和体制之下的一种创新,它大量推动了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
2013年恰逢政府换届,5年一轮回的“政府主导型”投资冲动再度泛起。从各地陆续公布的2013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来看,投资额增幅明显,随之而来的是巨额融资需求。因此,即使是政府与信托的直接融资渠道被堵,地方政府肯定也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