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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娟两次"被结婚"的时间是在2003年底到2004年初。她起诉民政局后,通过拿到的相关信息,辗转找到了她的两个"丈夫"。这两名男子出具的说明情况显示,他们结婚时,因为配偶不满结婚年龄,就让乡里的干部帮助办理结婚证,结婚证登记的胡娟,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广西的苏女士莫名其妙"被结婚",导致买房、子女读书、信用记录和个人名誉等受到影响,但在已证明结婚登记者并非本人的情况下,想要撤销结婚登记却面临重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