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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可一案受理的音乐版权案件,法院却要求版权人拆分为600余个案件起诉,这一诉拆拆事件貌似合理、合法,实际上却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理论的机械理解与误读。其之所以发生,是法院和法官被机械的考核制度“绑架”所作出的无奈而又“聪明”的选择。此类诉拆拆事件,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维权成本,耗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可能影响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和版权立法宗旨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