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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直接面向农民的3个方面、12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内容.并落实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决定为参保农民免费提供2年1次的健康体检和经费,为实现“到2007年基本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奠定基础.省财政厅、卫生厅等有关厅局此后又相继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