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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一轮司法改革持续推进,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陆续推出各项改革方案。法院机构设置、规范刑事涉案财物处理、完善人民陪审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行立案登记制、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等举措有一定进展。司法责任制被列为改革重点。但司法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等关键问题进展有限,必须直面如何确保司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一关键问题,妥善解决重要措施与整体推进之间的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