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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世界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全球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酸雨、沙尘天气、雾霾等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威胁.环境问题由于其特殊性,往往跨越国界给其他国家造成危害.针对跨境环境污染的救济以国家责任为主要形式,近些年来更有私法化的倾向.运用条约方式和非条约方式共同进行能够有效的维护被侵权国家的利益.只有通过各个国家的一致努力才能更加明确跨境环境污染的认定标准以及侵权救济,共同维护国际环境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