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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7日讯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