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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伦理规范、道德责任被认为具有"规范性"特征和要求,对这种"规范性"的理解和解释成为伦理学基本问题之一,也成为当代伦理学理论中道德"错误理论"论辩的一种前提、伦理自然主义与非自然主义争论的根源。规则和伦理规范如何能够提出"要求",因而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事物?这些更基础的问题在于规则、伦理规范或道德责任的本体论实质。在制度性事实理论的基础上,一种对规则、伦理规范或道德责任的本体论说明,可以更清晰地认识错误理论的问题所在,也可能为伦理学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研究和思考提供一种"自然化"理论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