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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就扩大我国的教育开放,阐述了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交流合作水平。纲要指出:“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多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这对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的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概念。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包括: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境外硕士学位以上教育、境外学士学位教育、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外国文凭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等。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主要有融合式、嫁接式、松散型模式等。中外合作办学因其具有多国别性、多层次性、多领域性和多学科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和国外教育的需求。目前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多达一千多个,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发展到了规范管理阶段,但是部分中外合作办学,还存在着质量不高、管理不善,部分学校在国际上形象不佳的情况。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从项目的审批、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招生、证书的认证、质量的评估等方面,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管理。
(一)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概况
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分布于全国各地,但是在发达地区相对集中,与我国具有合作项目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发达、科技先进同时高等教育水平也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和水平也呈现多样性。
周文婕从国际教育发展和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可分为三类:开放与远程教育;引进国外院校项目并设立分校区;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另外一种提法就是,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大致有四种各具特色的模式。
融合式,就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把中外两所学校的教学模式完全地融合在一起。其做法是:引进国外合作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相关教学手段,聘请外国教师来中国讲课,派遣中国教师去外国进修,引入外国的教学方法,如课堂讨论、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等。以双语授课。通过全面引进国外的教学模式,做到在国内培养出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也进一步推动我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满足了人们渴望接受国外高水平教育的需求,避免了在国外学习的巨大经济压力。
嫁接式,主要是充分保留中外双方各自的教学模式,通过双方各自对对方学校开设课程的评估,互相承认对方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嫁接式主要有“2+2模式”、“1+2+1模式”和“3+2模式”等。“2+2模式”是在国内学习2年,然后在国外再学习2年,修满要求的学分者即可获得双方学校颁发的有关证书。“1+2+1模式”就是在国内学习1年,再去国外学校学习2年,然后再回到国内学习1年,修满要求的学分者即可获得双方学校颁发的有关证书。“3+2模式”即在国内学习3年,再去国外学习2年,获得国外大学的硕士学位和国内大学的学士学位。嫁接式的优点是结合中西方的教育优势,能让学生直接出国接受国外的教育。
松散式,即通过聘请国外教师来中国学校讲学,中国教师去国外学习、借鉴国外的教学经验,学生去国外短期学习、实习等手段,实现教学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渐进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吸取国外办学的先进经验,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提高我们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培养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公司+学院式,即充分利用国内有关涉外教育机构、公司、中介等组织与海外联系密切的优势,通过他们提供海外信息,实现与海外院校的联合办学。国内相关院校可联合起来,在某一领域、某些专业共同与海外院校合作,共同研究与海外院校的接轨问题,探讨办学途径和方法,形成较大的规模,实现国内院校优势互补。
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水平。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来看,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占多数,其次是非学历教育。在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中,举办本科专业所涉及的学科主要是应用文科,其中以经济学和管理学门类为主,工科专业所占比例小,而且以计算机和信息专业为主;举办专科专业所涉及的学科主要是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在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中,外国语言培训占据较大比例。
(二)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特点
改革开放后,中外合作办学从制度层面上看,可以说和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双轨制。从政府层面上看,高等教育属于高教司、学生司、政治思想司等多个部门联合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只属国际交流合作司管理。现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是一个重学位、轻学历的教育模式,而我们传统的高等教育是一个重学历而相对轻学位的教育模式。中外合作办学从刚开始的非学历教育到后来的学位教育,再到现在部分纳入计划内招生,体现了其与现行高教体制的融合和相互作用。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部分。
(三)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资源的引进问题。教育资源的引进主要是在课程、教材和师资三个主要方面。其中对课程、教材等教育内容的引进主要是对显性教育资源的引进。教育资源不仅包括显性的资源,如教材、课程等可以诉诸清晰的文字表达来加以传递的资源,而且包括隐性的知识资源,如教育理念、教学模式、管理经验等,两者对中方合作高校提升自身教育资源的质量和水平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但后者在实际的合作办学实践中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只引进显性的教育资源是不够的。很多合作办学学校在引进教育资源的时候存在问题,导致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难以提高,以至于大多数的中外合作办学层次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引进隐性的优秀教育资源,徒有其表,未具其里。引进的外籍教师资源学历层次偏低。我国对高校引进外籍教师的资格认证仍然停留在本科学历。而且对于外籍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也流于形式,缺乏规范的监督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地区和学校缺乏依法 办学和维护教育主权的意识,与境外高校或教育机构违规开展合作办学,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损害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有的高校没有合法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成立了“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部”,大肆虚假宣传、广招学生,开展所谓的“中外合作办学”,骗取高额学费,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许多国外大学也将中外合作办学看作是一种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一些国内合作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背离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将营利放在了首位,甘心当起了国外大学和机构敛财的帮手。有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甚至打着“海外优质教育”的旗号,开展虚假中外合作办学,乱收费或肆意提高学费,直接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不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不科学、年审制度不健全,其未能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效益的提升产生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二
影响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因素
(一)中国高校自身条件的制约
中国的高校,由于自身教育资源的质量、办学规模以及学术声望等客观原因。无法与国外知名的大学建立合作。从教育部所提供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录上可以看到,国内办学单位中属于“211”或“985”的高校为数很少,这些高校在寻找国外合作教育机构时也很难被国外的知名大学所了解认同或产生建立合作办学的愿望。不少国外名校虽然也看到了中国巨大的教育市场,但顾及其学术声誉和学术交流的对等性,仍保持旁观的态度。
(二)缺乏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指标体系。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内容,主要是分8项一级评估指标,21项二级评估指标。一级指标从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项目管理、培养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组织、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八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要求在二级指标中实。但是到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缺乏对外国合作者资质的规范评估和检查。中外合作办学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和随意性,就像一位外国的学者所说:“多数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感兴趣的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在他们本国往往都不是顶尖大学;简单地敞开大门并希望市场会自己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一个失误;现在并不清楚一些经过认证的但质量较低的高等教育机构能否为中国的学生和学术系统提供好的服务;必须有一种机制来评估在中国办学的外国学术机构,包括一种十分彻底的质量评估和对机构在本国的地位的全方位认识。”
三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扩展更加多样的合作模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是教育模式的发展趋势。国外大学在短期内不可能将核心课程完全输入中国,这就意味着在国内读一段时间、国外读一段时间的人才培养模式依然是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主流之一。这种模式通常是一种较短期的阶段性行为,其效果往往有限,很难让我们近距离全方位了解国际一流高等教育的实际运作与管理。因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关系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鼓励各个高校进行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可以扶植一批高水平项目,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水平。也可以鼓励国家的“21l”和“985”高校,适当引进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提高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水平。
(二)完善质量法律保障体系
教师引入制度的质量监控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要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的外籍教师聘任质量。办学主体要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教学考评体系,真正选择优秀人才,确保外教作用的充分发挥。
目标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目标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我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办学主体也要加强内部监管和约束,确保办学活动中的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和教学行为的规范运行,切实维护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声誉。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体系,设立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体系,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鼓励和监管。
(三)形成科学发展的理念
我们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更加开明开放的工作姿态、更加扎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地进行研究和探讨,及时出台相适应甚至较超前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既要符合中外合作双方的愿望与规定,又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还要遵守国家政策要求,并考虑学生求学目标与成才规律等,实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
特色发展的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引进,要突出特色。要引进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和有特色的办学项目。办学理念是维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力量。崇尚科学、开拓创新、借鉴分享、中西合作等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理念所在。要进一步凝炼办学理念,继而培育项目精神,奠定项目运行的思想文化基础,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供不竭的精神源泉。引进有特色的办学项目,培养各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应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高等教育的重要战略部署,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全局规划和分类指导,形成中外合作办学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机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在地域、学科、专业上的总体布局和分布的宏观调控,加强对不同类型高校合作办学活动以及不同模式合作办学活动的分类指导和统筹管理。要创新全面质量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该实行“政校”分开,成为真正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的事业法人。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质量保证和评价体系。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董事会成员不应仅限于合作办学利益各方的人员参加,还应当吸收与办学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参加,以有效地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接受监督,从而有效地确保办学过程中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帮派体系或家族式的管理,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机制不断适应良性运营和健康发展的要求。最终使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得到全面的提升。
中外合作办学是深化我国教育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短期内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随着制度的完善,不断构建科学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必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
参考文献
[1]周文婕.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与发展对策[J].教育探索,2005(5):64-65.
[2]吉晓酷,廖玫.中国推行中外合作办学的制度演化[J].现代教育管理,2010(02).
[3]牛群.中外合作办学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J].煤炭高等教育,2010(09).
[4]Philip G Altbach.Chinese Higher Education in anopen-doorera[J]..International HigherEducation,No.45,
Fall 2006.
[5]冯晨昱.对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1(01).
[6]金之亮冲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现状和对策研究[J].高等教育,2006(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2号)
[8]John Brennan.高等教育质量管理[M].陆爱华,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9]E.grady Bogue格威狄·博格.[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0]左清.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省级监控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概念。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包括: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境外硕士学位以上教育、境外学士学位教育、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外国文凭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等。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主要有融合式、嫁接式、松散型模式等。中外合作办学因其具有多国别性、多层次性、多领域性和多学科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和国外教育的需求。目前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多达一千多个,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发展到了规范管理阶段,但是部分中外合作办学,还存在着质量不高、管理不善,部分学校在国际上形象不佳的情况。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从项目的审批、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招生、证书的认证、质量的评估等方面,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管理。
(一)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概况
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分布于全国各地,但是在发达地区相对集中,与我国具有合作项目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发达、科技先进同时高等教育水平也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和水平也呈现多样性。
周文婕从国际教育发展和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可分为三类:开放与远程教育;引进国外院校项目并设立分校区;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另外一种提法就是,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大致有四种各具特色的模式。
融合式,就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把中外两所学校的教学模式完全地融合在一起。其做法是:引进国外合作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相关教学手段,聘请外国教师来中国讲课,派遣中国教师去外国进修,引入外国的教学方法,如课堂讨论、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等。以双语授课。通过全面引进国外的教学模式,做到在国内培养出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也进一步推动我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满足了人们渴望接受国外高水平教育的需求,避免了在国外学习的巨大经济压力。
嫁接式,主要是充分保留中外双方各自的教学模式,通过双方各自对对方学校开设课程的评估,互相承认对方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嫁接式主要有“2+2模式”、“1+2+1模式”和“3+2模式”等。“2+2模式”是在国内学习2年,然后在国外再学习2年,修满要求的学分者即可获得双方学校颁发的有关证书。“1+2+1模式”就是在国内学习1年,再去国外学校学习2年,然后再回到国内学习1年,修满要求的学分者即可获得双方学校颁发的有关证书。“3+2模式”即在国内学习3年,再去国外学习2年,获得国外大学的硕士学位和国内大学的学士学位。嫁接式的优点是结合中西方的教育优势,能让学生直接出国接受国外的教育。
松散式,即通过聘请国外教师来中国学校讲学,中国教师去国外学习、借鉴国外的教学经验,学生去国外短期学习、实习等手段,实现教学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渐进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吸取国外办学的先进经验,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提高我们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培养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公司+学院式,即充分利用国内有关涉外教育机构、公司、中介等组织与海外联系密切的优势,通过他们提供海外信息,实现与海外院校的联合办学。国内相关院校可联合起来,在某一领域、某些专业共同与海外院校合作,共同研究与海外院校的接轨问题,探讨办学途径和方法,形成较大的规模,实现国内院校优势互补。
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水平。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来看,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占多数,其次是非学历教育。在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中,举办本科专业所涉及的学科主要是应用文科,其中以经济学和管理学门类为主,工科专业所占比例小,而且以计算机和信息专业为主;举办专科专业所涉及的学科主要是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在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中,外国语言培训占据较大比例。
(二)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特点
改革开放后,中外合作办学从制度层面上看,可以说和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双轨制。从政府层面上看,高等教育属于高教司、学生司、政治思想司等多个部门联合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只属国际交流合作司管理。现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是一个重学位、轻学历的教育模式,而我们传统的高等教育是一个重学历而相对轻学位的教育模式。中外合作办学从刚开始的非学历教育到后来的学位教育,再到现在部分纳入计划内招生,体现了其与现行高教体制的融合和相互作用。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部分。
(三)规范管理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资源的引进问题。教育资源的引进主要是在课程、教材和师资三个主要方面。其中对课程、教材等教育内容的引进主要是对显性教育资源的引进。教育资源不仅包括显性的资源,如教材、课程等可以诉诸清晰的文字表达来加以传递的资源,而且包括隐性的知识资源,如教育理念、教学模式、管理经验等,两者对中方合作高校提升自身教育资源的质量和水平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但后者在实际的合作办学实践中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只引进显性的教育资源是不够的。很多合作办学学校在引进教育资源的时候存在问题,导致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难以提高,以至于大多数的中外合作办学层次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引进隐性的优秀教育资源,徒有其表,未具其里。引进的外籍教师资源学历层次偏低。我国对高校引进外籍教师的资格认证仍然停留在本科学历。而且对于外籍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也流于形式,缺乏规范的监督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地区和学校缺乏依法 办学和维护教育主权的意识,与境外高校或教育机构违规开展合作办学,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损害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有的高校没有合法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成立了“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部”,大肆虚假宣传、广招学生,开展所谓的“中外合作办学”,骗取高额学费,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许多国外大学也将中外合作办学看作是一种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一些国内合作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背离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将营利放在了首位,甘心当起了国外大学和机构敛财的帮手。有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甚至打着“海外优质教育”的旗号,开展虚假中外合作办学,乱收费或肆意提高学费,直接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不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不科学、年审制度不健全,其未能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效益的提升产生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二
影响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因素
(一)中国高校自身条件的制约
中国的高校,由于自身教育资源的质量、办学规模以及学术声望等客观原因。无法与国外知名的大学建立合作。从教育部所提供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录上可以看到,国内办学单位中属于“211”或“985”的高校为数很少,这些高校在寻找国外合作教育机构时也很难被国外的知名大学所了解认同或产生建立合作办学的愿望。不少国外名校虽然也看到了中国巨大的教育市场,但顾及其学术声誉和学术交流的对等性,仍保持旁观的态度。
(二)缺乏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指标体系。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内容,主要是分8项一级评估指标,21项二级评估指标。一级指标从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项目管理、培养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组织、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八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要求在二级指标中实。但是到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缺乏对外国合作者资质的规范评估和检查。中外合作办学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和随意性,就像一位外国的学者所说:“多数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感兴趣的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在他们本国往往都不是顶尖大学;简单地敞开大门并希望市场会自己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一个失误;现在并不清楚一些经过认证的但质量较低的高等教育机构能否为中国的学生和学术系统提供好的服务;必须有一种机制来评估在中国办学的外国学术机构,包括一种十分彻底的质量评估和对机构在本国的地位的全方位认识。”
三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扩展更加多样的合作模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是教育模式的发展趋势。国外大学在短期内不可能将核心课程完全输入中国,这就意味着在国内读一段时间、国外读一段时间的人才培养模式依然是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主流之一。这种模式通常是一种较短期的阶段性行为,其效果往往有限,很难让我们近距离全方位了解国际一流高等教育的实际运作与管理。因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关系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鼓励各个高校进行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可以扶植一批高水平项目,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水平。也可以鼓励国家的“21l”和“985”高校,适当引进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提高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水平。
(二)完善质量法律保障体系
教师引入制度的质量监控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要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的外籍教师聘任质量。办学主体要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教学考评体系,真正选择优秀人才,确保外教作用的充分发挥。
目标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目标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我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办学主体也要加强内部监管和约束,确保办学活动中的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和教学行为的规范运行,切实维护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声誉。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体系,设立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体系,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鼓励和监管。
(三)形成科学发展的理念
我们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更加开明开放的工作姿态、更加扎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地进行研究和探讨,及时出台相适应甚至较超前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既要符合中外合作双方的愿望与规定,又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还要遵守国家政策要求,并考虑学生求学目标与成才规律等,实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
特色发展的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引进,要突出特色。要引进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和有特色的办学项目。办学理念是维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力量。崇尚科学、开拓创新、借鉴分享、中西合作等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理念所在。要进一步凝炼办学理念,继而培育项目精神,奠定项目运行的思想文化基础,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供不竭的精神源泉。引进有特色的办学项目,培养各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应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高等教育的重要战略部署,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全局规划和分类指导,形成中外合作办学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机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在地域、学科、专业上的总体布局和分布的宏观调控,加强对不同类型高校合作办学活动以及不同模式合作办学活动的分类指导和统筹管理。要创新全面质量管理机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该实行“政校”分开,成为真正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的事业法人。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质量保证和评价体系。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董事会成员不应仅限于合作办学利益各方的人员参加,还应当吸收与办学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参加,以有效地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接受监督,从而有效地确保办学过程中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帮派体系或家族式的管理,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机制不断适应良性运营和健康发展的要求。最终使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得到全面的提升。
中外合作办学是深化我国教育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短期内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随着制度的完善,不断构建科学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必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
参考文献
[1]周文婕.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与发展对策[J].教育探索,2005(5):64-65.
[2]吉晓酷,廖玫.中国推行中外合作办学的制度演化[J].现代教育管理,2010(02).
[3]牛群.中外合作办学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J].煤炭高等教育,2010(09).
[4]Philip G Altbach.Chinese Higher Education in anopen-doorera[J]..International HigherEducation,No.45,
Fall 2006.
[5]冯晨昱.对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1(01).
[6]金之亮冲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现状和对策研究[J].高等教育,2006(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2号)
[8]John Brennan.高等教育质量管理[M].陆爱华,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9]E.grady Bogue格威狄·博格.[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0]左清.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省级监控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