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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恢复国民经济,重点发展内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基础的协调发展;积极备战,以“三线建设”为代表建设战略大后方的非正常协调发展;抓机遇、抢时间、争效率,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统筹全国,实施西部大开发,东西互动,点线面互动动态协调发展4个时期。总结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教训,借鉴外国发展区域经济的成功经验,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科技创新。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实现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
关键词:区域经济 制度安排 区域合作
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为改变旧中国遗留的不合理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第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有计划地配置、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初步协调和平衡了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相继成立的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具有经济区的功能,加强了区域内、区域间的经济分工及协作。国家还投入了大量资金重点用于恢复和建设水利、交通和重工业等部门,对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天津、东北和广东等东部及沿海大城市的经济基础进行利用和改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既考虑了加强内地建设,又注意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基础。取得了较高速度、较高效益和地区差距减小的效果。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严峻的周边局势促使中央调整战略方针,从1964年起中止“三五”计划的“抓吃穿用”的设想,决定全国按一二三线布局,加紧备战。集中在云、贵、川、陕、甘、宁、青等西部省区建立三线大后方,开展大规模的工业、交通、国防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一个特殊时期,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文革”浩劫,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处于极不正常状态,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三线建设为代表的国防建设上。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和平与发展逐步成为国际关系的主题,党中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借鉴各国区域开发的理论和经验,抓机遇、抢时间、争效率。采取措施优先发展沿海地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个时期,是我国经济腾飞的时期。国家通过重点投资,给予沿海地区政策优惠等,沿海地区的经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增强国民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东西部经济差距日益扩大,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于是,区域协调发展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协调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但在协调时科学性不足,主观性和命令性突出,直到改革开放后才日趋好转。2003年中央提出了统筹经济发展。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从中央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走向了地方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不同的经济合作区域有各自的特色。东部地区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为代表的三大经济圈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典范。
二、国外成功发展区域经济的经验
日本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到60年代末连续10余年经济取得两位数的增长,在空间上出现了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于少数大城市,山区农村则出现了“过疏”化。一系列区域经济问题急剧显现。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日本政府在地区政策方面进行了很多努力,如重视发展立法。构建了完整的地区发展法律体系;在保证全国任何一个地区的地方政府都能够向其居民提供一定水准之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根本准则指导下实现规范的和大规模的财政转移支付:重视地区开发金融的作用等。
目前加拿大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是:开发较早的东部地区(纽芬兰、诺巴斯科堤亚等省份)由于传统支柱产业渔业的衰落而成为落后地区;西部地区(卑斯省)传统的林、矿等资源型产业发展平稳,并且在经济的多元化方面取得了成功,因此经济发展态势相对较好:以多伦多和蒙特利尔为中心的中部地区由于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为主的制造业的崛起而成为加拿大的经济中心和最发达的地区。总体来看。加拿大的地区政策具有以下的几个特征:(1)联邦的财政转移支付发挥重要作用;(2)决策过程与项目实施的分权化;(3)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前西德是发达国家中地区发展最为均衡的国家。一般认为,这一方面与德国长期的地方分权的政治传统有关,另一方面得益于其独特的区域经济政策。1990年东西德统一之后,德国又对经济相对落后的东德通过大规模的投入促进其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从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政策着眼点来说与其他发达国家相类似,但就整个政策体系而言又具有明显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区域经济政策是“国土整治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国土整治政策是包括区域经济结构、人口、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教育、文化等)、地区景观等在内的一个综合政策体系。从区域经济政策本身的侧重点来看,较少有为国民经济总体增长服务的色彩,而更多地重视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的改善,重视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和稳定,带有较强的区域“结构”政策的色彩。
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要点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表面上是经济问题。而实质上涉及到了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既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政治过程,是政治经济相互作用的过程,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既需要市场的力量,更需要发挥政府的独特作用。我国政府在促进区域经协调发展时,就需要从政治和经济两个侧面来同时寻找方法。
(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区域经济的制度安排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法治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制度不完善的国度里。中央政府的地区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以严密的法律条文将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界定,才能使地区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制定根本法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明确各级政府在促进地区发展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把目标和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政府制定的区域协调发展的综合规划和政策措施具有法律依据。有了根本法,既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地区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也有利于各级政府明确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使我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走法律化、制度化的道路。
同时要加速“地缘政治”层面的制度创新。首先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空间组织模式创新。经济发展到了区域经济特定阶段,按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来组织和调控经济发展成为客观要求。国家宏观调控的空间组织模式由以现行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中央一省(市、区)”两级调控 模式,切换为“中央一经济区”与“中央一省(市、区)”并重调控模式。通过成立负责区域发展管理的综合性权威机构,来管理跨区域的事务。其次是规范政府运行机制,加速地方政府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为矫正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改变不同级别的政府长期处于政策博弈的状态,就必须划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和财产边界。进行制度改革,尤其是各级政府运行机制的规范化。形成责权利统一的区域经营主体。加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地方政府制订的地方发展政策必须同区域政策相协调。
(二)制定多赢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
要有效推进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合作,必须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行为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区域合作的初期,需要中央政府强有力的协调来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市场行为。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区域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的经济实体。作为理性的经济实体,它要尽可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地方政府作出的任何决策都以不损害利益追求为原则。区域合作的最终动力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没有经济效益的区域联合是不会长久的。如果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只考虑目标区的行为,而未考虑非目标区的行为选择,那政策实施的效果必然与预期目标有较大差异。因此,国家在制定区域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的理性经济行为,并且要根据对政策引发的区域博弈效果的后向推理来确定政策内容是否能够实施。按照合作、共享、多赢的原则制定区域经济合作政策,才能真正实现国家与区域、区域与区域间利益的最大化与相对统一。
(三)注重人力资源开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人力资源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发展计划要充分重视对人才的投入,实现对第一资源的优先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尊重人才价值规律。改革僵化的用人制度。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也是鼓励人力资源投入和提高人力资源效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促进人才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及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进科技创新,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继承性,随着经济成长阶段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原有优势的发挥未必能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因而必须充分发挥原有优势积累起来的资金、人才、产品和市场等先天之利,培植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而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创新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区域经济 制度安排 区域合作
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为改变旧中国遗留的不合理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第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有计划地配置、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初步协调和平衡了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相继成立的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具有经济区的功能,加强了区域内、区域间的经济分工及协作。国家还投入了大量资金重点用于恢复和建设水利、交通和重工业等部门,对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天津、东北和广东等东部及沿海大城市的经济基础进行利用和改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既考虑了加强内地建设,又注意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基础。取得了较高速度、较高效益和地区差距减小的效果。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严峻的周边局势促使中央调整战略方针,从1964年起中止“三五”计划的“抓吃穿用”的设想,决定全国按一二三线布局,加紧备战。集中在云、贵、川、陕、甘、宁、青等西部省区建立三线大后方,开展大规模的工业、交通、国防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一个特殊时期,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文革”浩劫,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处于极不正常状态,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三线建设为代表的国防建设上。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和平与发展逐步成为国际关系的主题,党中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借鉴各国区域开发的理论和经验,抓机遇、抢时间、争效率。采取措施优先发展沿海地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个时期,是我国经济腾飞的时期。国家通过重点投资,给予沿海地区政策优惠等,沿海地区的经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增强国民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东西部经济差距日益扩大,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于是,区域协调发展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协调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但在协调时科学性不足,主观性和命令性突出,直到改革开放后才日趋好转。2003年中央提出了统筹经济发展。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从中央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走向了地方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不同的经济合作区域有各自的特色。东部地区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为代表的三大经济圈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典范。
二、国外成功发展区域经济的经验
日本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到60年代末连续10余年经济取得两位数的增长,在空间上出现了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于少数大城市,山区农村则出现了“过疏”化。一系列区域经济问题急剧显现。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日本政府在地区政策方面进行了很多努力,如重视发展立法。构建了完整的地区发展法律体系;在保证全国任何一个地区的地方政府都能够向其居民提供一定水准之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根本准则指导下实现规范的和大规模的财政转移支付:重视地区开发金融的作用等。
目前加拿大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是:开发较早的东部地区(纽芬兰、诺巴斯科堤亚等省份)由于传统支柱产业渔业的衰落而成为落后地区;西部地区(卑斯省)传统的林、矿等资源型产业发展平稳,并且在经济的多元化方面取得了成功,因此经济发展态势相对较好:以多伦多和蒙特利尔为中心的中部地区由于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为主的制造业的崛起而成为加拿大的经济中心和最发达的地区。总体来看。加拿大的地区政策具有以下的几个特征:(1)联邦的财政转移支付发挥重要作用;(2)决策过程与项目实施的分权化;(3)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前西德是发达国家中地区发展最为均衡的国家。一般认为,这一方面与德国长期的地方分权的政治传统有关,另一方面得益于其独特的区域经济政策。1990年东西德统一之后,德国又对经济相对落后的东德通过大规模的投入促进其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从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政策着眼点来说与其他发达国家相类似,但就整个政策体系而言又具有明显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区域经济政策是“国土整治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国土整治政策是包括区域经济结构、人口、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教育、文化等)、地区景观等在内的一个综合政策体系。从区域经济政策本身的侧重点来看,较少有为国民经济总体增长服务的色彩,而更多地重视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的改善,重视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和稳定,带有较强的区域“结构”政策的色彩。
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要点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表面上是经济问题。而实质上涉及到了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既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政治过程,是政治经济相互作用的过程,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既需要市场的力量,更需要发挥政府的独特作用。我国政府在促进区域经协调发展时,就需要从政治和经济两个侧面来同时寻找方法。
(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区域经济的制度安排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法治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制度不完善的国度里。中央政府的地区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以严密的法律条文将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界定,才能使地区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制定根本法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明确各级政府在促进地区发展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把目标和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政府制定的区域协调发展的综合规划和政策措施具有法律依据。有了根本法,既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地区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也有利于各级政府明确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使我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走法律化、制度化的道路。
同时要加速“地缘政治”层面的制度创新。首先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空间组织模式创新。经济发展到了区域经济特定阶段,按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来组织和调控经济发展成为客观要求。国家宏观调控的空间组织模式由以现行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中央一省(市、区)”两级调控 模式,切换为“中央一经济区”与“中央一省(市、区)”并重调控模式。通过成立负责区域发展管理的综合性权威机构,来管理跨区域的事务。其次是规范政府运行机制,加速地方政府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为矫正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改变不同级别的政府长期处于政策博弈的状态,就必须划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和财产边界。进行制度改革,尤其是各级政府运行机制的规范化。形成责权利统一的区域经营主体。加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地方政府制订的地方发展政策必须同区域政策相协调。
(二)制定多赢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
要有效推进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合作,必须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行为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区域合作的初期,需要中央政府强有力的协调来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市场行为。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区域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的经济实体。作为理性的经济实体,它要尽可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地方政府作出的任何决策都以不损害利益追求为原则。区域合作的最终动力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没有经济效益的区域联合是不会长久的。如果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只考虑目标区的行为,而未考虑非目标区的行为选择,那政策实施的效果必然与预期目标有较大差异。因此,国家在制定区域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的理性经济行为,并且要根据对政策引发的区域博弈效果的后向推理来确定政策内容是否能够实施。按照合作、共享、多赢的原则制定区域经济合作政策,才能真正实现国家与区域、区域与区域间利益的最大化与相对统一。
(三)注重人力资源开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人力资源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发展计划要充分重视对人才的投入,实现对第一资源的优先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尊重人才价值规律。改革僵化的用人制度。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也是鼓励人力资源投入和提高人力资源效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促进人才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及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进科技创新,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继承性,随着经济成长阶段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原有优势的发挥未必能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因而必须充分发挥原有优势积累起来的资金、人才、产品和市场等先天之利,培植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而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创新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