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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的核心要求,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点。对领导干部来讲,修身律己、谋事创业,很大程度上通过用权来体现,最终通过群众和组织对行使权力的评价来衡量。
客观准确地认识组织部门的用人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是对领导干部用权的一个共性要求。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一项基本职责就是举荐干部、考察干部、管理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关。行使好这方面的权力,就要坚定地从思想认识上贯彻落实总书记这一要求。坚持用权为民的价值取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选人用人根本遵循,必须始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把握好为人民服务这个本质属性。选人用人不仅出发点要立足于充分依靠群众,选人民认可的干部,选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而且落脚点要放在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上。坚持秉公用权、为事业发展选人的目标指向。用人权是典型的公权力,是一级党委调动组织人事资源,保障中心工作和推动重点任务的关键保证。要自觉把握大局、服务中心,坚持为事业选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发现和培养干部,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坚决防止部门权力私有化和凭个人好恶选人用人。同时,坚持用推动事业成效来评价干部,进而检验选人用人工作成效。坚持正确路径、依规选人用人。干部工作严谨规范、注重程序。通过多年实践,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因此,不仅组织部门自身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把好每个环节,环环相扣、顺次推进,通过严谨的程序来确保用人准确。同时,还要引导、建议参与各环节的领导同志和干部群众严守程序,坚决克服“为程序而程序”的麻痹心理和随意性。
公道正派用好组织部门的用人权
公道正派是党对干部工作的核心要求,是干部工作的“生命线”。组织部门必须牢牢把住这个核心要求,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履好职、用好权。
坚持导向,严格标准“用”干部。从严从实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好干部才会越来越多。做到导向鲜明,就是既要让贤者、能者、勤者“上”,也要畅通渠道,果断地让德才素质相形见绌、不作为、不干事者“下”。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原则,保证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能“上”来,群众公认不合格的干部能“下”去。要坚持把好干部标准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分析、检验、评价和使用干部。将“好干部”要求具体化,坚持“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的用人标准,注重在基层一线、重点项目和关键时刻发现干部、了解干部、识别干部,选拔重用一批谋划发展有实招、推进发展有韧劲、落实发展有实效的好干部。坚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奉献实干者吃亏。
拓宽渠道,依靠群众“选”干部。对干部知根知底,选拔任用干部才会心中有数,得心应手。深入实际听真话,依靠群众选干部,公道用人才有保证。要完善规范提名动议等办法,注重了解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深入细致地考察干部、客观辩证地分析干部、准确识别和评价干部。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地看干部,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以德才实绩选贤任能,真正把符合标准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加大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力度,把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乡语口碑、日常闲聊、弦外之音中听真话、实话,敞开心扉听群众说心里话,对各层级的干部不仅要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而且要“对得上号,挂得住像,叫得出名”,对每个干部的经历、特长、个性以至家庭状况也要做到了如指掌。
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察”干部。履行程序从严从实,才能把优秀干部看清选准,才能把有问题的干部查实挡住。讲程序绝不是走过场,程序不仅是一个过程性的要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内容,程序与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印证的。只有程序严格、步骤规范,才能真正选好人、用好人。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一个环节对干部反复比较研究、深度考核考察、综合分析研判,做到一个环节不少,每一项要求都落实到位。一要把分析研判做扎实,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工作状态、履职尽责、作风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评价,提出优化意见建议,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管好队伍提供决策依据。二要全面推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明晰选人用人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履行好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切实发挥好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作用。
强化培养监督,实抓真严“管”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重在经常,贵在较真。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目前,重用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管、用、育链接不紧密。要加强制度联接、方法衔接,着眼长远,为用而育、为用而管。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要把“认真”二字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原则,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信访、纪检、督查等方面信息,加强对干部忠诚、干净程度的了解。重点加强履职情况跟踪,了解掌握干部是否积极履职、是否适应岗位,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的治理力度。要把从严要求与激励关心结合起来,注意保护敢于创新、敢于担当、敢闯敢试的干部,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注重培养锻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和“事业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的原则,加强干部培养培育。对基本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但任职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放到县区和基层一线锤炼意志、砥砺品质。着眼于熟悉经济发展干部急缺的实际,采取到企业工作、到生产一线包点、到自治区厅局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分类培养,培养一批熟悉企业运行流程和需求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充实到涉企部门。
以严的部风、严的纪律保障用权
组织部门是管干部的部门,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严以用权,前提是组织部门内部严格管理,组工干部严格自律。为此,严格自律、从严治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组工干部的“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内化为每一名组工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自律准则,自觉抵得住诱惑、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贫,坚持把选人用人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清正廉洁用好权。坚决杜绝干部工作中的“跑风漏气”、违反程序等现象。敢于担当,坚持原则。要克服面情软、看眼色、怕惹人、顾忌自身等现象,敢于较真,敢于讲真话、说实话,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苦练内功,提升能力。修好“眼力”,练好“听力”,增强“魄力”,保持“定力”,为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履好职、尽好责。组织部门落实“严以用权”的要求,既要有严的精神、严的纪律,又要有实的作风、实的举措,让“严”和“实”真正成为组织工作的常态,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之中,才能无愧于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厚望。G
(作者系石嘴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艾 宁
客观准确地认识组织部门的用人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是对领导干部用权的一个共性要求。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一项基本职责就是举荐干部、考察干部、管理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关。行使好这方面的权力,就要坚定地从思想认识上贯彻落实总书记这一要求。坚持用权为民的价值取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选人用人根本遵循,必须始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把握好为人民服务这个本质属性。选人用人不仅出发点要立足于充分依靠群众,选人民认可的干部,选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而且落脚点要放在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上。坚持秉公用权、为事业发展选人的目标指向。用人权是典型的公权力,是一级党委调动组织人事资源,保障中心工作和推动重点任务的关键保证。要自觉把握大局、服务中心,坚持为事业选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发现和培养干部,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坚决防止部门权力私有化和凭个人好恶选人用人。同时,坚持用推动事业成效来评价干部,进而检验选人用人工作成效。坚持正确路径、依规选人用人。干部工作严谨规范、注重程序。通过多年实践,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因此,不仅组织部门自身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把好每个环节,环环相扣、顺次推进,通过严谨的程序来确保用人准确。同时,还要引导、建议参与各环节的领导同志和干部群众严守程序,坚决克服“为程序而程序”的麻痹心理和随意性。
公道正派用好组织部门的用人权
公道正派是党对干部工作的核心要求,是干部工作的“生命线”。组织部门必须牢牢把住这个核心要求,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履好职、用好权。
坚持导向,严格标准“用”干部。从严从实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好干部才会越来越多。做到导向鲜明,就是既要让贤者、能者、勤者“上”,也要畅通渠道,果断地让德才素质相形见绌、不作为、不干事者“下”。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原则,保证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能“上”来,群众公认不合格的干部能“下”去。要坚持把好干部标准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分析、检验、评价和使用干部。将“好干部”要求具体化,坚持“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的用人标准,注重在基层一线、重点项目和关键时刻发现干部、了解干部、识别干部,选拔重用一批谋划发展有实招、推进发展有韧劲、落实发展有实效的好干部。坚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奉献实干者吃亏。
拓宽渠道,依靠群众“选”干部。对干部知根知底,选拔任用干部才会心中有数,得心应手。深入实际听真话,依靠群众选干部,公道用人才有保证。要完善规范提名动议等办法,注重了解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深入细致地考察干部、客观辩证地分析干部、准确识别和评价干部。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地看干部,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以德才实绩选贤任能,真正把符合标准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加大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力度,把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乡语口碑、日常闲聊、弦外之音中听真话、实话,敞开心扉听群众说心里话,对各层级的干部不仅要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而且要“对得上号,挂得住像,叫得出名”,对每个干部的经历、特长、个性以至家庭状况也要做到了如指掌。
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察”干部。履行程序从严从实,才能把优秀干部看清选准,才能把有问题的干部查实挡住。讲程序绝不是走过场,程序不仅是一个过程性的要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内容,程序与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印证的。只有程序严格、步骤规范,才能真正选好人、用好人。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一个环节对干部反复比较研究、深度考核考察、综合分析研判,做到一个环节不少,每一项要求都落实到位。一要把分析研判做扎实,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工作状态、履职尽责、作风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评价,提出优化意见建议,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管好队伍提供决策依据。二要全面推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明晰选人用人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履行好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切实发挥好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作用。
强化培养监督,实抓真严“管”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重在经常,贵在较真。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目前,重用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管、用、育链接不紧密。要加强制度联接、方法衔接,着眼长远,为用而育、为用而管。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要把“认真”二字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原则,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信访、纪检、督查等方面信息,加强对干部忠诚、干净程度的了解。重点加强履职情况跟踪,了解掌握干部是否积极履职、是否适应岗位,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的治理力度。要把从严要求与激励关心结合起来,注意保护敢于创新、敢于担当、敢闯敢试的干部,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注重培养锻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和“事业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的原则,加强干部培养培育。对基本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但任职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放到县区和基层一线锤炼意志、砥砺品质。着眼于熟悉经济发展干部急缺的实际,采取到企业工作、到生产一线包点、到自治区厅局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分类培养,培养一批熟悉企业运行流程和需求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充实到涉企部门。
以严的部风、严的纪律保障用权
组织部门是管干部的部门,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严以用权,前提是组织部门内部严格管理,组工干部严格自律。为此,严格自律、从严治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组工干部的“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内化为每一名组工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自律准则,自觉抵得住诱惑、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贫,坚持把选人用人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清正廉洁用好权。坚决杜绝干部工作中的“跑风漏气”、违反程序等现象。敢于担当,坚持原则。要克服面情软、看眼色、怕惹人、顾忌自身等现象,敢于较真,敢于讲真话、说实话,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苦练内功,提升能力。修好“眼力”,练好“听力”,增强“魄力”,保持“定力”,为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履好职、尽好责。组织部门落实“严以用权”的要求,既要有严的精神、严的纪律,又要有实的作风、实的举措,让“严”和“实”真正成为组织工作的常态,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之中,才能无愧于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厚望。G
(作者系石嘴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艾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