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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精神”一词表达了一种始于古罗马时期的概念:任何“独立”存在的事物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即任何事物都有独特而内在的精神和特性,“场所”也一样。场所就是由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结合的有意义的整体,这个整体反映了特定地区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其自身的环境特征。因此,场所不仅具有公共艺术等实体形式,而且还具有精神上的意义。当今社会面临着一个矛盾的境况,我们拥有先进的科技,却发现自己与自然环境、地域文明、人文精神日渐疏远。在飞速发展的公共设施设计中,各元素常常显得空洞凌乱。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地考虑被遗忘、忽视和抛弃的那些传统精髓与文化符号,需要大声的呼唤地域文化与艺术脉络的重现。本文较为细致的分析研究了社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归纳出一些具有特色的场所精神现象。以此为依据,对公共设施设计与场所精神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将场所精神的理论运用于对实践的指导。最终,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加强人们对公共设施设计的认识,从这一角度对当代公共设施设计的创造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