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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对危害物检测频率的设定常常受到经验影响而缺乏科学依据。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能将历史检验数据、动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危害物施检频率有机结合起来的信息联系机制,通过确定食品危害物清单、引入危害物风险系数确定危害物风险程度。当食品管理人员发现危害物风险程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设定危害物的施检频率,保证危害物动态检测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