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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个生猪养殖户,于2009年10月在自家承包地上建了一个养猪场,当时村干部说:“国家支持养殖事业,临时用地可以建猪场”。我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未向上级申请。因为村里已经有一个养殖场也是这种情况,乡里领导来看过,表示支持,又说国家支持养殖事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也没有提起过土地问题。今年5月,土地部门来找我们,说我们未经上级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私自建猪场,让我们交罚款,又给我们下了处罚决定书,每家罚款1万至2万多不等。请问,这种罚款我们该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