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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贾志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 副主任委员
副组长
张 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宋大涵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于友民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成 员
刘 洪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李 伟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貟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马秀红 商务部副部长
陈文辉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全局利益为重,领导起草组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资产评估法起草工作。
(2)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深入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问题、重点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问题。根据起草工作进程,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请示汇报。
(3)研究审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负责将草案送案稿提请财经委审议。
(4)研究确定起草组人员名单
二、顾问小组
郭建新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
李绍刚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
侯淅珉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赵久田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助理巡视员
郭京毅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
王新棣 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主任
王子林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
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
崔太平 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杜 鸣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公司董事长
刘洪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冯长春 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
刘玉平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俞明轩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主要职责
(1)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为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2)发挥各自专长,为草案起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根据工作需要,与工作小组一起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3)广泛了解社会各方面对起草工作和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4)向起草组提供有关国内国外立法参考资料。
三、工作小组
组 长
朱明春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主任
副组长
刘修文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主任
刘 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于北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柴 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 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
王闻越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
张玉璧 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处长
施禹之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调研员
翟庆华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处长
朱忠良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处长
韩 军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处长
季怀银 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处长
郜志宇 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评估处处长
吴承明 财政部条法司三处处长
刘学诗 财政部企业司一处处长
杨佳燕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房地产权属与市场 管理处处长
关文荣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地价处处长
王 蓓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评估处处长
李 明 商务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干部
杨松堂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
赵鑫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秦海荣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
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起草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有关立法参考资料,编印立法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组织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和会议研讨工作。
(4)承担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
(5)承担起草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组 长
贾志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 副主任委员
副组长
张 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宋大涵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于友民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成 员
刘 洪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李 伟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貟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马秀红 商务部副部长
陈文辉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全局利益为重,领导起草组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资产评估法起草工作。
(2)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深入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问题、重点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问题。根据起草工作进程,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请示汇报。
(3)研究审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负责将草案送案稿提请财经委审议。
(4)研究确定起草组人员名单
二、顾问小组
郭建新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
李绍刚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
侯淅珉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赵久田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助理巡视员
郭京毅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
王新棣 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主任
王子林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
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
崔太平 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杜 鸣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公司董事长
刘洪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冯长春 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
刘玉平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俞明轩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主要职责
(1)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为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2)发挥各自专长,为草案起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根据工作需要,与工作小组一起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3)广泛了解社会各方面对起草工作和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4)向起草组提供有关国内国外立法参考资料。
三、工作小组
组 长
朱明春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主任
副组长
刘修文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主任
刘 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于北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柴 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 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
王闻越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
张玉璧 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处长
施禹之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调研员
翟庆华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处长
朱忠良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处长
韩 军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处长
季怀银 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处长
郜志宇 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评估处处长
吴承明 财政部条法司三处处长
刘学诗 财政部企业司一处处长
杨佳燕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房地产权属与市场 管理处处长
关文荣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地价处处长
王 蓓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评估处处长
李 明 商务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干部
杨松堂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
赵鑫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秦海荣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
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起草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有关立法参考资料,编印立法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组织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和会议研讨工作。
(4)承担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
(5)承担起草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