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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之后,日本进入重建期,公共工程的支出巨大,引起政客的觊觎,大量的贪污事件频发。原本寄望于独立性较强的检察系统能够对这一状况进行查处,但结果令人失望,这类案件被追诉的比例极低。为了因应这种混乱状态,自1947年开始,东京地方检察厅成立了"物资隐匿事件搜查部",以揭发囤积物资的行为,1949年更名为"特别搜查部",简称"特搜部",其任务除了对隐匿物资行为的侦查外,还包括对政界贪污、企业造假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