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河北省定县为例,探讨了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的性比例关系。本文认为,落后的小农经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妇女生育时死亡率高以及妇女家庭地位的低下等等,都易导致女子的死亡率高于男子,男女性比例因此失衡。病态的性别构成,又酿成男女婚姻关系的失调,许多男子成了婚姻的被剥夺者,男子的早婚与迟婚现象相当流行。所有这些,都成为当时农村中严重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