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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用“变相解雇”的方式,即:不明示解雇,但通过其他手段使劳动者事实上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或迫使劳动者自行离职。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已呈现出越来越流行的趋势,严重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变相解雇”的手段多种多样,情况复杂,法律层面如何应对和规制,已成为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难题。